三 赵秉钧自辩电函及与记者谈话(第2/2页)

除通电自辩外,赵秉钧在宋案发生后,还曾于4月12日及29日在私邸分别接受北京《民立报》《新纪元报》记者访谈,又于5月初发表《赵秉钧为宋案致北京〈民立报〉记者函》。4月12日北京《民立报》记者对赵秉钧的访谈并未见《民立报》刊登,而是刊登在《神州日报》上。[85]其内容主要涉及赵、洪关系及洪担任内务部秘书情况,应夔丞接受招抚及来京见赵情况,以及赵送应密码电本情况等。此次访谈是在宋案证据正式公布前半月进行的,赵秉钧在访谈中所言是否属实,将要经受宋案证据检验,而随后宋案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陆续披露,证实了赵在访谈中所言绝大部分是可信的。4月29日《新纪元报》记者对赵秉钧的访谈,则是在宋案证据正式公布三天后进行的。此前一天赵秉钧刚刚发表自辩“勘电”,针对程、应所宣布的证据逐条进行了辩驳,对《新纪元报》记者的谈话,可以说是对“勘电”的补充。访谈前记者向赵提到“宋案证据发表后,人言鼎沸”,问赵:“公能有问必答,直言无隐否?”赵曰:“能。”访谈涉及赵宋关系、赵洪关系及赵应关系,与4月12日北京《民立报》记者访谈内容相比较,更多是针对已经公布的宋案证据中涉及的问题,如洪在政府应对欢迎国会团一事中的表现,洪所收“应密”电报有无译呈赵秉钧等。[86]结合宋案证据及其他材料,可知赵在此次访谈中所言基本属实,但也有刻意隐瞒之处。至于《赵秉钧为宋案致北京〈民立报〉记者函》,也未见《民立报》刊登,而是刊登在《新闻报》上,另外又以《赵总理致某都督函》等为标题,在其他报纸刊登。[87]其内容同样是为了补充“勘电”,涉及赵宋交情、应夔丞与洪述祖之历来等,与上述两次访谈内容既有雷同之处,又有所补充。以上三篇文字,都是研究赵秉钧其人及宋案内幕极为重要的材料,可惜鲜有研究者注意及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