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朔吹号寒欲争锋(十三)(第2/2页)

接下来王韶怎么说的,韩冈现在已经记不清了。他只记得自己没有说服王韶,而王韶也没能说服自己。另外还有讨论的起因——当时讨论的,其实是一桩本家户绝、只有出嫁女的遗产继承案。

出嫁的女儿,就不算这家的人,只要不是株连姻亲,便不会受到牵累。但未出嫁的在室女就不一样了,一并要受牵连,往往没入教坊。虽说可以不死,但由此沦入贱业,也不比丢掉性命好多少。

不过相对的,在继承权上,在室女就比出嫁女要大得多。若有兄弟,在室女至少能拥有三分之一的继承权,无兄弟就能继承全部家产。另外归宗女——也就是丧夫或是离异后回家的女儿——也拥有与在室女相类似的继承权,但继承权要稍低一等。

而出嫁女,即便是没有其他儿女继承门户的情况,也只能拿到家产的一部分,一般只有三分之一,其余没入官中,而且还有上限,不得超过两千贯,“给出嫁诸女并至二千贯止”,除非遗产很多,超过两万贯,这才会请天子决定增加多少:“若及二万贯以上,临时具数奏裁增给”。

当时韩冈和王韶、王厚,就这么莫名其妙的从出嫁女的遗产继承,扯到了教坊上面。那时候,熙河路还是天边的浮云,陇右最为富庶的巩州还只是一个边境的寨堡,未来的两位宰辅和一名横班,只能屈居在简陋的房间中,门外倒是还站了一名安西都护府都护,和一位功绩显赫的州将。

而之所以突然间会想起来这件事,当然与出嫁女的继承权无关,一方面是因为早上在宣德门外,问了苏颂一个有些类似的二选一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现在正在于韩绛、张璪议论的话题。

这个话题并非是如何处置大逆案与案犯官们的家属,在整桩案子还没有结案之前,除了那几个为了安定人心而特旨处置的主犯,所有人犯不可能先于案件之前进行宣判,他们的妻女亲眷当然也不会例外。

而是一个韩冈前世曾经听闻多次的名字,而且总是与当今的大文豪联系在一起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