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胥吏的盛宴 彭县小吏舞弊案(第3/8页)

解户们对此痛恨不已,却根本无计可施。因为陶成和陈佐身在两房,职秉亲书,想要整人,光是明面上的手段,就能把你玩得欲仙欲死。

比如说,你拒绝贿赂,陶成会查看你的家产,把你家快病死的老黄牛算作成年畜力一头,把你家两个半大小子算成丁壮两口。天哪,这么富裕的一家,必须多承担点责任才行。他大笔一画,把原来你负责解送的五十石涨到了一百石。

这还不算完。你带着文簿到了陈佐那里,陈佐在上头写了四个地名,让你去提粮食运入县库。你一看,好嘛,三界、庆兴、磁峰和龙门山,这四个乡分别位于彭州东边、北边、西边和西南,差不多可以围彭州跑一圈。而且其中三处都位于山区,推起小车运起粮食,感觉极度酸爽。

你就算上告,也只能去主簿王仲杰那儿告。他会支持谁不言而喻。你如果连主簿都不服,还想上告知县,那更得想清楚了——嘉靖二十九年,彭县知县和县丞职位一直空缺未补,由主簿代理县政……

好在陶、陈二人不算太贪心,每一个解户只索贿七成色银八分。六十二个解户,一共凑了四两九钱六分,交两人平分。

两人收完贿赂,便开始给这六十二个解户安排运输计划。由于大家都出了银子,陶、陈也不必特别偏袒谁,尽量公平地进行调配。说来讽刺,这本该是小吏分内之事,却要在集体行贿之后才能实现。陶、陈两人不用多做任何事,只是尽责地完成了本职工作,就能凭空造出一片寻租空间来。

计划分配完毕,六十二个解户领取文簿,各自散去忙活不提。

在杜山负责的区域,有一个叫方晓的农户,需要缴纳二斗七升粮食。他嫌有点多,便求到了王廷用那儿去。王廷用虽然只是一个小皂隶,可他跟陶、陈二人关系不错,深谙寻租之妙。王廷用先从方晓那里收取三升粮食,落进自己口袋,然后带着一斗七升粮食去上纳,强迫杜山按二斗七升足额收取,还顺手讹了对方五分银子。

杜山为此十分愤恨,要知道,解额如果不足,是要解户自家往里填。王廷用这么一截一收,等于自己要平白多负担两斗大米。若是陶、陈二人也就算了,你一个皂隶怎么也敢凑过来讹诈?

可他只是一介平头百姓,皂隶也是没法惹的。不提别的,王廷用若是说动刘本敖,拿着空白牌票到家里来不走,几天吃喝用度就足以让杜山破产。

皂隶已经算是衙门生态链的最底层,权力小到可怜,可即便如此,仍能从两头榨取些许好处。

来到了嘉靖二十九年三月。大部分解户都完成了自己的运输任务,放心归家。可是杜山只完成了二十二石五斗,还差二石五斗;张冯刚、龚本舟、易本真、江淮四户,完成了三百九十石二斗三升,还欠三十八石三斗七升。

这五个解户,一共拖欠了四十石八斗七升大米。

如果是别的时候,这点差额含糊一下就过去了。可不巧的是,从去年——嘉靖二十八年——开始,每年年底,朝廷要求各地官府要把一年出纳钱谷修成会计录,分列岁征、岁收、岁支、岁储四柱,以杜绝积弊。

更不巧的是,在嘉靖二十九年,贵州铜仁和云南沅江陆续爆发了规模不小的叛乱,朝廷调集四川、湖广、贵州三省大军会剿。这一应军费开支,都得仰仗四川布政司承担,其中成都府更是力扛大头。

成都府为了应付审计和军费,恨不得把仓廪里最后一点粮食都刮走,对于辖下诸县的税赋数字极度敏感。彭县的粮食一少,成都府立刻就有了反应。

最先觉察出问题的是一位姓鄢的巡按御史。他本来想责成彭县自查,又怕上下串通,于是调来了垫江县的胡知县,以第三方的身份去核查钱粮。

胡知县抵达彭县的时间是嘉靖二十九年的六月。署理县事的主簿王仲杰派了本衙户房的一个人配合工作,这人正是陈佐。

此事调查难度不大,很快胡知县便查明,短少的四十石八斗七升大米,是彭县佥派的解户解粮不足额之故。胡知县认定是那些解户监守自盗、暗中侵吞了这部分粮食,决定判他们一个侵欺之罪。

注意,胡知县查明的,是彭县解户侵欺这个事实,但具体是哪一个解户干的,他一个外地人无从措手,得靠当地户房的胥吏去调查明白。于是胡知县把陈佐叫过来,让他去把相关人等拘来衙门听审。

陈佐嗅觉灵敏,胆大包天,一听胡知县的口风,立刻意识到这又是一个发财的良机。

他身为户房算手,一查账册就知道怎么回事。陈佐把杜山、张冯刚、龚本舟、易本真、江淮五个人叫到一起,说你们要倒霉了,胡老爷知道你们欠粮太多,要判重罪。你们几个如果凑二两银子给我,我就给你们想办法遮掩。

杜山本来就一肚子气,听到陈佐还敢要钱,坚决不肯给,转身走了。其他四个人琢磨了一下,纷纷表示,他们愿意出钱免灾。

陈佐收下二两银子,施展出了一招“李代桃僵”。

胡知县在垫江做官,并不熟悉彭县情由。钱粮短缺,他可以通过账册计算,但到底是谁侵欺,就没有什么人脉可以去查实了。

陈佐抓住这个破绽,找到吏房的陶成,凭空捏造出一个解户,名字特别有日本味道,叫作江张本舟——其实就是从四户人名各取了一个字,那四户所欠的三十八石三斗七升大米,都一股脑算到这个虚构人物头上。

接下来,陈佐上报胡知县,声称是杜山和江张本舟两个解户拖欠。胡知县只关心钱粮落实,哪里想得到其中一人是虚构的。他大笔一挥,判决两户侵欺之罪,徒五年,如数追缴前粮。不过《大明律》允许用谷物折抵刑期,胡知县给开了个价,如果犯人愿意上纳七十二石罪谷,便可以抵消徒罪。

这七十二石罚款,名义上由杜山与江张本舟分摊,一人三十六石。

江张本舟的三十六石,自然是那四户人家分摊负担。他们虽然肉疼,好歹不用被抓起来了。只是苦了杜山。本来五人均摊罚款,一人只需负担十四石四斗。现在那四个人合为一人,自己负担陡然增加了一倍不止。

判完案子,胡知县便按程序上报按院,抄送成都府通判,同时发给彭县主簿,责成他们监督人犯缴纳前粮以及罪谷。

到了这一年的十月份,这四户人家总算把没完成的解额与罪谷缴纳完成,逃过一劫。

只有杜山陷入了绝望。

当初户房安排给他的解额是二十五石,尚且完不成,更别说还有追加的三十六石罪谷。杜山在后来的供状里,自承当时自己“陷入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