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诱之以利(第2/2页)

总之,区别就是有这么大。

在扬子江下游和南运河两岸,李奉诫就是“国族主义”的伟大导师,江湖地位非常的超然。

李狂人绝非只会披头散发耍帅,他手底下还有一票悍不畏死的“战斗编辑”和“战斗记者”。

“便是如此,怕也是难,此事,还需要跟进奏院的人议论。兄长还需约谈东南世族,不让点好处出来,他们是不肯出力的。”

讲白了,在贞观朝通过新方法重新振作起来的东南世族,想要让他们切割一部分家族子弟或者家生子出去,没有足够的利益,顶天就是效仿吴县陆氏,搞个分家即可。

可要是张德给足了好处,那么大宗干掉小支,根本毫无压力。

“分家”就应该为了“宗家”去死,这是理所当然的道理。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分家”或许也会为了搏一个出路,彻底跟“宗家”分道扬镳。

但不管是何种选择,都必须要有足够的利益。

通常让一个大姓豪门的分支,愿意“家于”某地,那必须是在某地有足够的社会资源供应他们开枝散叶。

历朝历代以来,最少也是个XX太守。

也就是说,普通的百里侯,是不能够满足豪门胃口的。

“我有一个想法。”

兄弟三人在讨论的时候,程处弼往往都是听,不过这一回,他突然想起了张大素,看了看张德,又看了看李奉诫,“不若将波斯湾大‘塔巴’一事,于彼处宣扬一番?”

“嗯?”

李奉诫一愣,本想说这是无稽之谈,但是转念一想,出神道,“处弼此言不是没有道理,此举……有类‘分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