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雏鸟新啼风云动(一)(第2/2页)

如果只是在魏斯宫中和宋司城的使节那里听过这个名字,也就罢了,可他在安邑城中也是听过了数次此人的名字。

一种名为豆腐的、晶莹如玉的食物,刚刚在安邑出现,大为风靡。一则是柔软好吃,二则价钱不贵,吴起也吃过一次,确实可赞。

问及此物,说是墨者名适的弄出的,各大城邑均有。

一种新的吃麦的方法,也开始在安邑出现。吴起也是第一次见到了作为杂粮的麦子竟然有如此多的吃法,尝到之后也颇多赞赏。

再一问,又是墨者名适的弄出的,各大城邑日后均有,还说什么宋地种植了宿麦,秋季种植春日收获,日后此物必将风靡中原云云。

本来只靠那地瓜、土豆和玉米,吴起对适便已经很有兴趣,等到听到宿麦之说的时候,吴起心中更是一动。

连夜,在安邑设宴,邀请宋上卿司城皇父的使者,以作问询。

他在西河名声已显,可谓已名动天下,面对一个弱国上卿的使者,也不必客气,直奔主题,问起了适,也问起了宿麦之事。

“适这人,年龄约在十六七岁吧。原本只是商丘鞋匠之子,不知道哪里学到的本事,但终究身份低贱。”

吴起不动声色地嗯了一声,心中却颇不以为然。他是觉得有能便可举的人,也根本不在乎什么血统尊贵,魏宗能有如今的局面,正是因为如此,才能招致各国人才。

若是重用公族,怕是魏要完,吴起瞧不起公族中的那些人物,即便年纪轻轻便能领兵作战的公子击在吴起看来也不过如此。

不过他也算是明白为什么自己没听过这人的名字,原来是新入的墨者,又问起了宿麦之事。

“宿麦在商丘城外村社种植,却没什么用。冬季需要演武,若是种植宿麦,哪里还有时间演武呢?再者若是便植宿麦,冬季又去哪里演武呢?冬季本是田猎、围猎、乡射的季节,这样可不行。”

“况且我听说若是种植宿麦,需要明年春天五月收获宿麦,接着种植下一轮作物,如此一来,庶民不演武,国家必弱……”

使者说的也没错,这是按照原本各国的军事制度来的。村社和土地授田制度下,农兵合一,村社自治,平日演武,征战时直接征召,不可能让农夫把所有时间都花在种植上。

可吴起听到这番话后,心中蓦然一动,脸上差点露出激动神色,深吸一口气稳住了心神,暗道:“此法大妙!正合武卒军制!何需全民演武?有三万武卒,便可胜十万农兵!”

他要变革的不只是阵法和训练,而是兵制,所以这个在宋人看来并不是大事的事,却让他觉得简直是一件不能再大的事。

他不只是将军,而是可以出将入相的大才,自然比这使者看得远,也比那只知道内斗夺权的司城皇看的远。

非能出将入相者,不能知道此物的妙处,而他恰好是这种人。

PS:

三晋与齐之战和任地会盟事,被压缩了大约半年时间,不影响故事情节,只是为了方便叙事一次说完这件大事。这对战国初期局面很重要,但对后续故事不重要。上文说的楚王新立,说的是楚声王,不是导致楚国继承权大战乱翻了天的儿子。楚声王应该就做了四年,而非《史记》所载的六年,所以刚刚楚王新立,不久又要新立了,勿混淆。越国早就和三晋眉来眼去,双方一起攻齐也不是第一次了,至今为止两边合力攻齐就有三到四次了,齐国此时真的很惨,越国的都城此时在山东临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