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马拉松(第2/5页)

「或者是人?」

「没错。迪米区,这种弹药可是有史以来最致命的武器。」胡尼卡特把左轮手枪放回枪套,「现在这种枪套也不纯正了,它的名称是『斯利波森』,我想是源自於一位叫比利.斯利波森的人。他是那种属於旧时代的警长,道地的美国人,更是一位标准的执法者。不管如何,他在十九世纪末发明了这种枪套,拔枪很容易;看到了吗?」福斯特当场就秀了一段。

波卜夫对於自己在看了这么多部电影之後,竟能在现实生活中亲眼见到电影中的情节,觉得十分新奇。其实,除了他的喋喋不休之外,波卜夫还蛮喜欢这家伙的。

「来吧,杰若米。」胡尼卡特在其他两人走进畜栏时,大声喊道。

「这是你的马吗?」波卜夫问道。

「噢,对啊,这匹马是我从内兹佩尔塞印第安人手中买到的;八岁大,正合我意。」在他们走出门时他微笑道。波卜夫心想,他是个完全以自我为中心的人。

骑乘几乎已成了他们每天的例行公事,不过虽然就只有这么多地方可供探索,但其中简朴的乐趣却始终不变。今天早上,他们四个人就一路向北,慢慢穿过犬鼠的家,接近了那条交通繁忙的州际公路。

「离这里最近的城镇在哪儿?」波卜夫问道。

「那里,」——基尔格指著——「离这里大概五哩,是一个不怎么大的小镇。」

「那里有机场吗?」

「有个仅供私人飞机起降的小机场。」医生回答道,「不过再往东走约二十哩有个小城,那里就有小型飞机可以起降的地区机场,可以从那边搭机前往堪萨斯城。」

「不过我们的湾流式飞机都用自家的机场,不是吗?」

「是的。」基尔格肯定地说,「新式的飞机可以从这儿一路直飞约翰尼斯堡。」

「你胡扯?」胡尼卡特问道,「你是说,我们可以随时飞到南非去打猎?」

「答对了,福斯特,不过要在马背上扛只大象,可能有点困难。」这位流行病学家大笑道。

「嗯,也许只能要象牙。」这位猎人同样地大笑道。「我想要的是狮子和豹,老兄。」

「非洲人最爱吃狮子的睾丸,因为狮子是所有动物中最威猛的。」基尔格告诉他们。

「何以见得?」

「有一次某个前往拍摄影片的摄影队正好看见三只发情的狮子——两只公的和一只母的——结果在一天半的时间内,它们平均每十分钟就来一次。换句话说,一只公狮子每个小时要作三次,而且持续了三十六个小时,这比起我来可是强太多了。」这些男士们再度笑了起来,「反正,有些非洲部落深信吃什么补什么的道理——杀了某种动物,吃了它的某些部位,就可以享有该部位的特殊能力,所以他们吃狮子睾丸。」

「真的有用吗?」麦克林问道。

基尔格愉悦地说:「如果真的有用,科克,这世界上还会有这么多公狮子吗?」

「你说得没错!」在晨光中又是一阵大笑。

波卜夫倒是没像他的同伴们如此高兴,他一直盯著那条高速公路,看见一部灰狗巴士以时速七十哩的速度通过——不过它慢了下来,然後在一间奇特的小屋前停下来。

「那是什么?」他问道。

「长途巴士的停靠站。」马克.瓦特豪斯回答道,「这些站散布在乡间,只要你挥手招呼,它就会停下来让你搭乘,就好像以前摇旗要火车停下来一样。」

「喔,是这样啊。」迪米区把这记在心头,然後往东奔去。他看见一只常在这附近出没的老鹰又再次腾空朝下盯著,找寻可以作为早餐的犬鼠,不过显然老鹰这次并没有找到食物。他们继续骑了一个小时,然後就回头。波卜夫住在队伍後方与胡尼卡特并辔而骑。

「你骑马骑很久了吗?」

「一个星期多吧。」迪米区.阿卡德叶维奇回答道。

「以初学者来说,你算不错了。」福斯特友善地说。

「我还想多学一点,这样我就可以进步得更快。」

「嗯,那今晚如何?这样吧,太阳下山以前?」

「谢了,福斯特,我想可以。晚餐後可以吗?」

「那就说走了。六点三十分到马房见面。」

「谢谢,我一定到。」波卜夫答应道。嗯,在星空下夜骑一定会是一次愉悦的经验。

「我想到了。」当查森正要前往杰维茨大楼工作时突然说道。

「怎么了?」

「这个俄罗斯人,塞洛夫,我们不是有他的护照相片吗?」

「是啊。」苏利文同意。

「我们可以再问问那些飞行组员、和他有往来的银行,以及在他公寓附近的人,也许有可能见过他。」

「你真的这么想?很好,我喜欢。」特别干员汤姆.苏利文的语气中带著些许热切,「我们尽快著手吧。」

「嗨,查克。」电话那端的声音响起。

「早啊——噢,该说午安,约翰。」

「对啊,才刚用完午餐。」克拉克说道,「塞洛夫那件事的调查有没有进展?」

「还没有。」犯罪部门的助理局长回道,「这种事是急不来的。我已经要纽约分局去找线索;如果他在城里,他是跑不掉的。」贝克答应道:「这可能要花一些时间,不过我们一定会找到他的。」

「愈快愈好。」虹彩六号指出。

「我知道,不过这种事不是那么快就会有结果的。」贝克知道自己现在是过河卒子,除非他打算把这桩寻人案子丢到一旁,不过这当然是不可能发生的。「约翰,我们会帮你找到他的,只要他在这里,他就绝对跑不掉。你不是也有请英国警察在找吗?」

「噢,对啊,不过目前还是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少个身份。」

「那你目前掌握到几个?」

「三或四个,不过都只是个大概。这家伙是个受过训练的间谍,所以他大概还有好些个『传奇』可以随时替换,就像换衬衫那么容易。」

「约翰,这我知道。我以前曾经帮国外反情报单位工作过,他们都是最难缠的猎物,不过我们知道如何去猎捕。对了,恐怖份子那边有没有探听出更多的消息?」

「他们说得并不多。」对方回答道,「这里警察的询问效率不太好。」

所以,我们是不是该以细火慢炖的方式来审问他们呢?贝克并没有问。联邦调查局的作业程序必须遵守美国宪法,但他知道中情局通常都把法律放在一边,就和多数的联邦调查局干员一样,而他对这种情形多少有些嫌恶。他从未见过克拉克,只听过他的名号。摩瑞局长对他十分尊敬,不过也有所保留;他曾经暗示过克拉克曾有对犯人动刑的记录,而对联邦调查局的人来说,不管多有效率,这都已经超出了灰色地带,就算是罪恶滔天的罪犯,也不能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