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真正的信徒(第2/6页)

「没错,的确如此。你知道吗,有时候我真认为自己能够了解印第安人。」

「你认识印第安人?」

「噢,当然。查理.葛雷森就是;他是内兹佩尔塞人(编注:操萨哈普廷语的北美印第安人),是个狩猎向导。我的马都是从他那儿弄来的;我有时也会帮他做点事赚点钱,通常是把一匹马弄到野外去,然後把它交到要它的人手里。那里的糜鹿还真是多得不得了。」

「熊呢?」

「也很多。」福斯特答道,「多半是黑熊,棕熊也不少。」

「你用什么来打猎?弓箭吗?」

福斯特缓缓地摇摇头。「我很尊重印第安人所使用的方法,但我并不是他们。我会看我要打什么和在哪里打而变换使用工具;通常是手动上膛的点三00温彻斯特,如果是附近的话,就用半自动散弹枪。没什么比用枪在动物身上钻个四分之三寸的洞还爽的,对吧?」

「手动上膛?」

「这只是个人的喜好罢了。你得对这种活动表示一点敬意,这样山神才会高兴。」

福斯特笑著表示他的看法。每个文明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异教观念伺机而动,像是相信山神的存在,好满足这死亡游戏的精神。他也是,尽管他受过科技的洗礼。

「那么,马克,你是干什么的?」

「其实我是个分子生物化学博士。」

「那是干嘛的?」

「喔,想办法弄清楚生命的一些奥秘,像是熊的嗅觉为什么那么好。」他继续撒谎。

「虽然蛮有意思的,不过我真正想过的生活是到这样的地方打猎,跟一些狩猎高手请教。」

马克向福斯特举杯道:「你呢?」

「啊,嗯,我赚了点钱就退休了。以前是个地质学家,为石油公司工作。」

「你在哪里工作?」

「全世界。我的鼻子很灵,所以石油公司付我高薪,要我帮他们找石油。但是我不得不放弃那份工作……这么说吧━━嗯,你常常飞来飞去对不对?」

「没错,我常旅行。」马克点头答道。

「棕色污斑。」福斯特接著说道。

「嘎?」

「少来了,全世界到处都可以看到,大概是在三万尺高空虚的棕色污斑。属於碳氢化合物,主要是喷射客机造成的。有一天我从巴黎飞回来,在汶莱转机,因为我要去欧洲跟一个朋友碰面,所以绕了一大圈回美国。好,不管这些。那时我坐在一架七匹七上头,就在他妈的大西洋上空,大概离岸四个小时的航程处;我坐在头等舱靠窗的位子上,边喝饮料边看著窗外,就看到了那东西━━污斑,天杀的棕色狗屎。顿时让我觉得自己是在助纣为虐,污染他妈的整个大气层。

「总而言之,」福斯特继续说道,「当时我的态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一个星期之後我就递了辞呈,以五十万美金卖掉了公司股票,然後买了这个地方。现在我以打猎钓鱼维生,秋天时干个向导,读一堆书,还写了一本谈论石油产品对环境影响的小书,并且乐在其中;大概就这样。」

没错,就是那本书吸引了马克的注意,而刚刚那所谓的棕色污斑就出现在那本书写得很烂的前言里。福斯特崇尚环保,但他不是个盲目狂热的疯子。他房里有电也有电话,还有一部高级电脑。他有卫星电视,一辆雪佛兰小卡车━━後窗上还有枪架……跟一具柴油动力挖土机。很好,马克想道,这个人只要够狂热就好了;而福斯特正是如此。

福斯特友善地看著他;他在艾克森石油公司工作时也碰过这样的人,西装笔挺、很聪明,又不介意把手弄脏。分子生物化学,科罗拉多矿业学院没有这个系,但是福斯特有订《科学新闻》,所以也知道这门学问。生命的干预者……奇怪的是,这家伙也懂鹿和糜鹿。好吧,这世界本来就很复杂。这时他的访客看到茶几上的合成树脂块,便把它拿了起来。

「这是什么?」

福斯特喝了口酒,笑著同道:「你觉得它看起来像什么?」

「嗯,这不是黄铁矿就是……」

「不是铁矿,先生,我还懂点岩石。」

「难道是金子?在哪儿找到的?」

「在我的溪里找到的,大概离这里三百码远。」福斯特指著外面说道。

「这金块相当大喔。」

「五点五盎司,大概值个两千块。你知道的,白人已在这地方的牧场上住了超过一百年,但没有人在溪里看过这东西。找一天我要把这东西分析一下,看看它的成份好不好,应该是不错才对,这块金矿的底部是由石英组成。石英和黄金组成的矿脉通常都蕴藏量丰富。这附近的火山活动相当多,所以温泉也不少。」他提醒他的客人道,「有时这里还会有地震呢。」

「这么说,你可能拥有你自己的金矿罗?」

福斯特大笑道:「对,很讽刺对不对?我只付了一笔小钱,就买下了这块长著牧草的土地,而且还为了那个小山丘少付了一些,因为之前在这里开牧场的家伙跟我抱怨说,他的牛爬上那个山丘之後,原先吃草可以长出来的肉就这样没了。」

「蕴藏量有多丰富?」

「说不上来,可是如果我学校的老同学看过的话,可能会有人有兴趣投资个一、两千万来寻找这个矿。像我刚刚说的,这是石英和黄金的成份,蕴藏量应该很丰富。虽然目前金价低迷,但如果挖出来的金矿纯度很高,那你可就赚翻了,甚至比煤矿还值钱。懂吧?」

「那你为什么不……」

「因为我不需要,而且开矿的过程比钻油井更丑恶。钻油井还可以清理得乾乾净净,但是开矿就不行了━━绝对不可能;砷会渗到地下水里,永远清不乾净,贻害万年。总之,那是一块被封在树脂里的漂亮石头。唔,如果我缺钱用,我知道该怎么办。」

「你多久去溪边一次?」

「我隔一段时间就会去溪边钓鱼━━看到那条蹲鱼没?」他指著墙上挂的一条大鱼说道,「三、四次中就会有一次有发现。这个矿大概是最近才露出头的,否则人们早就看到了。

或许我该去找出矿脉的源头,但那只会使我更逃不开金钱的诱惑罢了,何必自寻烦恼呢?」

福斯特下结论道,「我也有脆弱的时候。会做些违反原则的事。不过,无论如何,反正这金矿又不会长脚跑掉,不是吗?」

马克咕哝道:「我想大概不会吧。这东西你还有没有多的?」

「当然有。」福斯特站起来打开书桌的抽屉,丢了一个皮袋过去;马克接个正著;皮袋的重量让他有点惊讶,几乎有十磅重。他解开袋口的绳结,拿出一块金块,大概有半块钱银币那么大,半是黄金半是石英,完美无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