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旅程(上)(第2/4页)

这个陌生人放到柜台上的,是一只漆皮都掉了一半的军用水壶。看着眼前这个身高足足有一百九十公分,长得虎背熊腰,明明已经够乏够累,但是往那里一站。仍然全身挺得像是一杆标枪地陌生人,旅店老板一边猜测着对方的身份,一边在水壶里和皮囊里添满了水。

“你要不要买骆驼?”

旅店老板开一方店,招待四方来客,他当然能从这个陌生人的举止上看出来,他绝对不会等到第二支商队来到村镇,才进入沙漠。抓住每一次赚钱的机会,是每一个成功商人地必备素质。“你要真想一个人横穿沙漠的话。你就必须要有骆驼。你带了这么多的食物,准备的淡水却最多只够五六天用的,这种情况下,你根本不可能活着走出玛克拉玛干大沙漠。”

旅店老板一边劝说,一边盯着这个陌生人的脸,看着脸色来猜测对方的心意,也是生意人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可是眼前这个看起来也就二十出头地陌生人,仿佛先天性缺乏面部神经般。一直绷在那里。隔着满脸的灰尘,就连店老板这样一个走江湖几十年的老狐狸。也无法看出这样一个年轻人究竟是怎么想的。他只能继续不停的说下去:“我看得出来,你很强壮,也走过很多路,闯荡过很多地方,背着近百斤重的背包,对你来说也很轻松。但是如果你认为进入沙漠,那只背包对你来说仍然同样轻松,你就错了。你一进入沙漠,你就会发现,脚下过于松软的沙子,会让你走出每一步,都必须付出比平时大几倍的力量。当你发现自己背着一个沉重地背包,又没有带着一头骆驼走进沙漠是一种巨大地错误时,可能你已经再没有沿原路走回来的力量了。”

店老板说地是实情,这么多年时间,他曾经不只一次见过那种心高气傲,以为自己能征服一切的年轻人,没有带骆驼,孤身或者三三两两的进入了沙漠,最后却永远的没有走出那里。也许只有劲风从沙粒上掠过的,带出他们隐藏在沙层下的累累白骨的时候,他们的尸体才会向其他旅人,再一次见证了塔克拉玛干大沙漠“生命绝壁”这个称号。

“谢谢!”

在这个年轻人的身上,没有那些不知死活的旅客特有的狂妄与骄傲,但是却有着相同的坚定。他伸手接住店老板递过来的水壶和水囊,看着他把水囊和水壶放到最不容易和身体接触造成磨伤,却一伸手就可以抓到的地方,看着他拎着份额外包起来当作晚餐的食物,离开了这个间整个村镇唯一的旅店。店老板盯着这个年轻人的背影,还想再说些什么,但是他最终还是什么也没有说。

每一个生活在沙漠边缘,年纪稍大一点,见过狼群的土著居民,都可以一眼就看出来,在这个年轻人脚下那条看起来很驯服,却在额头上突起两点“怒骨”的伙伴。究竟是一种什么动物!

在这个时候,太阳已经消失在了地平线下方,一直守在村口的小巴朗,看着脚下那只还盛大半桶酸奶的铁皮桶,他不由轻轻叹了一口气。就在他用绳子把这一只铁皮桶往毛驴的背上绑的时候,他又看到了那个带着一条狗地陌生人。

看着那个陌生人把背包放到地上,靠着一棵胡杨树,一边和那条狗分吃着烤羊肉和刚刚出炉。还松软喷香的青稞面馍馍,一边放松了身体,小巴朗不由瞪大了双眼,“你就打算在这里过夜?”

“嗯!”

“你别看这里白天很热,到了晚上就算撒泡尿都被冻成冰的!”小巴朗闻着烤羊肉的味道,他不由狠狠倒咽了一口口水,道:“如果你觉得住旅馆太贵的话,可以到我家。一晚上只要一毛钱就行。我家里是很破,不过还有热炕,有洗脚水,你怎么也能睡个好觉!”

“谢谢!”

这个陌生人显然并不打算接受小巴朗的邀请,在把手里的烤肉送进胃里后。他就闭上了自己的双眼。而在他闭上双眼地时候,那条刚才还在和一块烤肉搏斗的狗,似乎在同时接受了警戒的任务。它抬起头对着小巴朗露出了警戒的眼神,而在它的喉咙中。更发出了一阵充满了警告意味的呜咽。

只要看看这条恶犬站起来比一个成年人还要高,充盈着爆发性美感的壮硕身体,看看它那锋利得就像是两把小弯刀的牙齿,小巴朗就觉得全身发凉。小巴朗绝对相信,如果他不用最快地速度离开这个陌生人,他身边那条已经目露凶光,更露出两排森森白牙的恶犬,一定会对他发起最猛烈的进攻。

“好。好,好,你们喜欢挨冻,喜欢被从塔克拉玛干沙漠上吹过来的恶魔之风光顾,那是你们自己的事情。”

小巴朗举起自己地双手,用逃命似的速度,带着自己那条小毛驴和只卖了一小半的酸奶,离开了这个陌生人和他那一条实在是太过于凶悍的狗。他一边牵着毛驴撒开脚丫子逃跑。一边低声道:“哼。真是好心没好报,塔克拉玛干。那可是魔鬼的地盘,到了晚上就连真主都没有办法插手!到了晚上,你这个汉人就知道沙漠的厉害了!有种那个时候别去敲我家的门,那时候我就收你两毛!”

陌生人并没有听到小巴朗的话,看他胸膛在轻微的起伏,他竟然真的睡着了。如果在这个时候请一位医生过来聆听他有规律的呼吸,一定会脸色大变,因为这一位陌生人,他在呼出肺里的空气后,足足过上五六秒钟,才会再缓缓地重新将空气吸进自己的肺叶。

当太阳完全落到地平线以下,黑暗笼罩了整个大地后,空气中的温度开始不断下降,但是这个陌生人却依然睡得平稳而舒畅。在黑暗中一时只剩下了他轻微而有韵律的一呼一吸,和他身边那条本来有资格成为旷野中的王者,却因为感情的牵绊,因为眷恋他身边的温暖,而甘愿被困住脚步的狼,那在黑暗中散发着幽幽绿光地双眼!

它警惕地望着回周,它的耳朵高高竖起,只要稍有风吹草动,它就会悄悄地站起来,对着有异动的方向,亮出了自己最锋利的武器。因为它知道,在它正式发出警报之前,那个疲乏而全心全意相信它的人,哪怕是有子弹打到身边,也绝对不会睁开双眼。

寒冷的夜风吹来,靠着一棵胡杨树,进入沉沉梦乡的他,不由轻轻缩了一下身体,他那平稳而悠长的呼吸,也变得有点紊乱起来。可是很快,他的脸上就露出了一丝满足的微笑,因为在这个时候,他的儿子已经不知道从哪里,为他找到了半块破破烂烂的草垫。并小心翼翼的把自己的双爪顶在胡杨树上,用牙齿叨住那块草垫,把它轻轻盖到了这个男人的身上。

两个小时候,他醒了,看着盖在自己身上这半片草垫,这个可能只有二十岁的年轻大男孩脸上露出了一丝淡淡的笑容。他仍然斜靠在那棵胡杨树上,伸出双手,做出了一个拥抱的动作。没有看到这一幕的人,绝对无法想像。一条头带怒骨,眼带怒脉的狼,竟然会乖巧的趴进了这个年轻男人地怀里,然后把自己的脑袋拱啊拱的,直到在他的怀里,找到了一个最舒服,最温暖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