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土地法》(第2/2页)

王虎林嘟囔出一句震古烁今的话:

“还不是谁有权谁就是法,谁权大,谁说了算。先前我听乡苏、县苏的,现在我听主席的,你怎么说,我怎么做就是了。”

罗自勉见王虎林瘪了,趁机出气:

“这就叫言出法随,王虎林,你以前说我反动,我就成了反动;可是国家主席跟我平起平坐,和我交了朋友,你还敢说我反动?”

问题被扯乱了,问题被扯远了,问题也被扯深了。这的确是个很难说清的问题:谁是法?谁是天?法大还是天大?言出法随对吗?

王虎林是弄不清的,他也不必弄清,但有一点他是异常清楚的,目前,国家主席比他这个村苏主席大,目前,这两个被他踩在脚下的猪狗不如的下等贱民,一个罗自勉一个宋雨来,在主席面前告了他的状。这是绝对不允许的!他恨不能将他们一口咬碎:“他们怎么敢?他们算什么东西?竟然敢告一个苏维埃主席的状,可真是无法无天了!”

可王虎林不敢发泄出来,只能把仇恨埋在心里。还有一点他也是清楚的:在竹沟村,我苏维埃主席就是天,我说的就是法。

这场关于法与天的不明不白的小小纷争,在中国古老的土地上,恐怕要延续很多年。

警卫排长看看天色已经不早,他们还要赶回何屋去,在处处都有反水分子的情况下,走很长时间的夜路是危险的,他们不能不连连催行。

“王虎林,我现在就写个政策给你,你带回去念给全村群众听,不许改动,要原原本本……”

毛泽东对这位村苏主席印象不佳,从他对罗自勉和宋雨来的眼神里,看到了他的邪心恶念,便抽出钢笔,拿出小本,写道:

“凡过去定为中农成分的,不管生活是否富裕,一概仍为中农。生活好靠劳动,靠精耕细作,不能靠分浮财!宋雨来的土地应归还,他烧麦田当然不对,反水更不对,但情有可原,应不予追究。望全村团结起来,一致对敌……”

王虎林答应一切照办。毛泽东要王虎林带宋雨来一齐回村。

“主席,他王虎林不会放过我的!”宋雨来向主席寻求保护。

“两天后,他还不把土地给你,”毛泽东特意把话说给王虎林听,“第三天你就到县城何屋来找我!”

宋雨来又要下跪,被毛泽东制止了,并且特意在王虎林面前,拉着他粗糙的手,表示支持。

一部科学的土地法并不是很容易产生的。1929年4月,毛泽东在兴国文昌宫制定和颁布了《兴国土地法》,把《井冈山土地法》中的“没收一切土地”作了原则的改正,改为“没收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土地”。可是,法既是人制定的,也要人去执行。在批判“富农路线”后,不仅没收富农土地,而且也把富裕中农当成富农清算了。诚然,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失误与挫折,只能使人民付出更大代价,却不能阻挡革命胜利的到来。

他回到何屋后的第二个早晨,站在屋后青山之上,忽然想到了他写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结束语,那是多么豪迈而富有诗意啊,他坚信革命高潮的到来:

它是站在海岸遥望海中已经看得见桅杆尖头了的一只航船,它是立于高山之巅远看东方已见光芒四射喷薄欲出的一轮朝日,它是躁动于母腹中的快要成熟了的一个婴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