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内战文明化(第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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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将美国发生的冲突称为“一场伟大的内战”,如我们所说的,即使是在1863年也是受到质疑的。因为这样做,就预设了联邦对于南部联盟行为的解读,确定了战斗的双方是来自并且仍属于同一个政治共同体:美利坚合众国。这一标签也同时强调了战争中将会威胁到什么:国家的完整性,宪法的不可侵犯性,以及单方面退出联邦的非法性。在1865年以后再使用“内战”一词则意味着,这种解读的胜利,以及联邦致力于保护的一些原则被广泛接受了。这个结论来之不易,而且这个词将依然会是摩擦产生的源头,一直到进入20世纪。但是,试图为美国历史上这场大灾难更名,那将会是徒劳。同时也会因为挑战了“内战”一词的逻辑,而在道德上被视为不可接受,在内战的观念史中,频繁地表达出分歧暗示了统一,分裂承认了共同性。这种矛盾在北美冲突中显得尤为尖锐,因为这场冲突已经成为测试各地分裂主义内战合法性的判例。

就联邦的支持者而言,如西德尼所说,这不是一场同胞之间或者同一个“文明社会”里的成员之间的战争。这是一次分裂主义者的内战,目的是要争取脱离的权利,并且发起一系列行动来从联邦中分离出去。从联邦的视角来看,这就并不是国家内的冲突,而是国家之间的冲突;是政府之间的战争,而不是在一个共同体范围内的战争。南部联盟认为他们退出联邦是在行使宪法赋予他们的权利,并且相信他们已经形成了一个新的联合——美利坚联盟国。这个新的政府有权利作为一个独立的政体,处理自己的事务,包括军事防卫。与之形成对比的是,根据联邦和林肯的逻辑,南部联盟的脱离变成了“叛乱”之举,这场平乱之战被称为“内战”。然而林肯自己使用“叛乱”一词的频率,是使用“内战”的6倍之多。[13]大的历史背景或许可以解释其中的原因。

“内战”一词的含义,在19世纪中期受到了格外的压力。在这个时期,全球联系变得更加密切,这使得“内”战所暗含的古老界限变得毫无意义。在葛底斯堡演说的18个月前,法国小说家维克多·雨果(Victor Hugo,1802—1885)在其著名的《悲惨世界》(Les Misérables)中有一个核心人物,他在一个世界主义的世界里,思考内战含义的变化。(雨果非常仰慕林肯。在1865年林肯遇刺之后,雨果还发起了一项捐款,打造了一块纪念性的奖牌,而后送到了林肯遗孀玛丽·林肯的手上,以纪念这位在那场伟大的内战中的最大受害者。[14])《悲惨世界》被翻译成英文,1862年迅速在纽约上市,第二年,在弗吉尼亚州的里士满市就也可以见到了。罗得岛的一家报纸曾轻蔑地评价道:“对那些镇压奴隶主叛乱的人来说,这本书几乎是他们的唯一的新鲜文学粮食。”[15]

把雨果的著作读上几百页,林肯同时代的人们就可以在马吕斯·彭眉胥(Marius Pontmercy)那里读到关于内战的反思,他是一位曾参加过滑铁卢战役的贵族老兵的儿子。(马吕斯这个名字让人想起罗马第一次内战中苏拉的对手的名字,所以这个名字并不是碰巧或者随便起的。)[1]当马吕斯走向巴黎的防御工事,准备和波旁王朝的军队作战时,他知道:“他将参与战争,步入战场,这个他将要步入的战场,是街道,而他将参与的战争,是内战!”这个想法让他不禁颤抖,他想知道英雄气概的父亲会怎么看待他的行为,当他对该话题表达哲学层次上的怀疑时:

内战?这意味着什么?难道还有什么外战吗?人与人之间的战争,不都是兄弟之间的战争吗?战争的性质只取决于它的目的。无所谓外战,也无所谓内战。战争只有非正义和正义之分……仅仅是在用以扼杀人权、进步、理智、文明、真理的战争才是耻辱,剑也才是凶器。内战或外战,都可以是不义的,都可以称为犯罪。[16]

小说中这部分情节的背景是1832年,但是彭眉胥的沉思反映了雨果对于内战与其他冲突的模糊边界的理解。在更广阔的背景下,在“伟大的人类家庭”(借用一下林肯的用语)中,任何内战和外战的区别都开始瓦解了。[17]

美国内战爆发于一个依赖棉花和奴隶贸易的资本主义经济体中,它的后果影响到了加勒比海地区、欧洲、埃及和南亚。[18]它发生在19世纪中期,正值全球暴力冲突激增之时。这一时期以两次最为血腥的战争为代表——中国的太平天国运动(1850—1864),以及秘鲁和玻利维亚联合起来对抗智利的南太平洋战争(1879—1884)。除此之外,还包括了克里米亚战争(1853—1856)、印度的叛乱或称1857年之乱、墨西哥的改革战争(1858—1861)、日本的戊辰战争(1868—1869)、普法战争(1870—1871)、西班牙第三次卡洛斯战争(1872—1879)。[19]18世纪中期以来,帝国主义的复兴导致了各种独立运动、革命运动以及内战。通常结果是,一些小国脱离大国或帝国而独立,虽然它们最初的目标也许并非如此。对美国人来说,他们的内战是这一系列重要动乱中的最后一个。[20]

内战带来的暴力行为在当时的情况下并不是最佳解决方案。从16世纪80年代的荷兰叛乱到美国革命,从1861年开始的美国内战到1991年南斯拉夫的战争,分裂总是导致内战。一个国家内部的某一个群体,因自决权受到压制而感到愤怒,通过独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与之相应的是,原有的国家强调领土的完整性,以及对管辖范围内所有居民的主权,于是,用强制性暴力抵制该群体的诉求。分离——试图建立新的国家,因此导致内战——在一个国家内部发生的武装冲突。可以肯定的是,确实存在一些和平的分离过程。比如1905年挪威脱离瑞典,1944年冰岛脱离丹麦,1965年新加坡从马来西亚联邦脱离,2006年黑山脱离塞尔维亚共和国,但这些都是特例。[21]

历史的逻辑如此无可挑剔,正如它如此坚决一样:分裂引起内战,而同时,内战也一直都是分裂最可能导致的结果。根据最新最全面的记录显示,自1816年到2001年这段时期,全世界发生了484场战争,其中有296起被标注为“内战”,其中又有109起是为了建立一个新国家,而不是去控制一个已有的国家。因而,“分裂主义”类型的冲突占过去两个世纪中所有战争的1/5,并在内战的总数中占有相当的比例。这一类型的冲突最容易发生在“塑造现代世界格局的两种体制的变革时期”,即帝国扩张和现代国家的建立过程,尤其是在去殖民地化之后。而且,这种战争爆发的可能性“表明在民族国家建立之前将会出现一个戏剧性高峰”,而“在独立之后的头两年里发生内战的概率,是独立后的其他时期的5倍”。[22]在这种“长时段”的视角下,美国革命显得十分典型,而美国内战则显得不正常,当然这是因为它的延迟而不是因为它的暴力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