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八章 移交审理,最终判决,两个无期。(第2/2页)

之前叫老哥叫的怪勤,现在他妈的在庭审上背刺我是吧?

可是王安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因为邓华已经倒了,没有了太大的作用。

他能为自己争取多少利益,就要多争取多少利益。

并且自己说的也是实话。

没有涉及到太多弄虚作假。

王安还在继续开口:

“审判长,我觉得我陈述的非常的有依据啊。

这后面的钱又不是我主动给的,怎么叫贿赂呢?”

“这是邓华强行找我索要的,我不敢不给他。”

“说白了,邓华的行为就是强迫我给他。”

“这是强逼的行为,不是出自我的想法。”

“所以我觉得,这个检方的推荐刑期还是有一定问题的。”

“我愿意配合检方进行相关的调查,但是还请检方能给我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

王安在态度上面表明都很诚恳。

可是在庭审场上,无论是审判长还是检方,都没有听取王安的意见。

甚至有些无奈……

认为王安在胡搅蛮缠。

为什么?

因为这其中就涉及到了一个其他的问题——

判断主观是否愿意,需要看其危害性和行为过程。

王安说自己是被邓华强迫的。

那么实际上要看邓华的行为对不对王安造成了相应的威胁性。

这里的威胁性指的是生命和身体安全上的威胁性。

那么邓华对王安造成了生命和身体上的威胁性吗?

显然没有。

并且邓华和王安两个人之间关系的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并不受到法律的保护。

你上赶着要项目,要工程,然后说对方是强迫找你要钱。

你可以不给他吗?

当然可以。

所以这种行为,不构成强迫。

完全是王安在依照着自己的想法和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观意愿。

在庭审上进行胡搅蛮缠。

或者说,是为了让邓华给他背黑锅。

但审判长和检方不可能对这一点进行采纳。

所以,审判长直接驳回了王安的请求。

并且要求王安在庭审上不得再扰乱庭审秩序。

王安憋了一肚子气,想要开口,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于是扭过头询问自己的律师自己说的对不对。

陈大义:……

“你说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王安:……

……

这场庭审所持续的时间较长,大部分人都是处在一个认罪认罚的过程中。

只是在庭审上,审判长需要反复的去确认某个事实。

以确保本次庭审,不会出现其他错判的情况。

在此过程中,庭审拉长了一定的时间。

中间还休过一次庭,因为上午庭审时间不够,所以到了下午继续开庭。

最终在下午的时候,本次的庭审迎来了最终的判决。

邓华作为本次案件的主要人员之一,被判决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王安,判决无期徒刑,没收违法所得!

“……”

剩下数人分别被判,二到七年有期徒刑不等。

判决结束。

苏白轻呼口气,庭审终于落下了帷幕。

这个案子进行到这里,算是彻底的结束了。

关于老张,老李,老薛等人的案子涉及到了一个大的关系网。

本次案件足足开庭了四次!

当然,这其中的开庭指的是,开庭进行审理,不包括中间的休庭行为。

说实话……

这种案子,如果没有舆论的力量。

可能几年或者是十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都得不到相应的妥善处理。

不过好在……

这个案子算是得到了妥善的解决。

王安和邓华两人的无期徒刑肯定是跑不了的。

胡军被顶格判决十年有期徒刑,听说打上了二审。

二审……

不知道该怎么判决,但是按照苏白的估测,大概率会维持一审判决。

不错!

完美解决。

走出法院的李雪珍,笑眯着眼前看向天空。

今天的天很蓝,云很白。

把人都给送进去了,并且相应的人员都得到了应有的处罚。

美滋滋!

再次看向天空,天更蓝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