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八章 疯了吧?!这种诉讼要求怎么可能达成!(第2/2页)

身边聚集着几个人,看样子像城管部门的领导。

女人坐在办事大厅位置上,一言不发,等了一会儿才开口:

“我家那位是在工作岗位上被人捅死了,你们说的是赔偿我家的民事补偿,还有其他的。”

“最重要的是他杀人不得偿命吗?可是现在既然又提起二审了,我不管,今天要是不给我说法,我还整天过来闹!”

“我男人是在工作岗位上出了事,我今天就必须要讨要个说法!”

城管部门的一名小负责人,开口劝解:“这个案子是归法院管,不归我们管,上一次一审的时候,你已经闹过了。”

“结果你也看到了,法院判了对方死刑,还要求赔偿。”

“但是上述二审是人家的权利,你再这么在这里闹,就显得有些过分了,可以给你介绍律师,但是你不允许在这闹,你如果闹的话,那么我们就报警!”

“闹吧闹吧,如果你再继续呆着,就报警!”

女人见对方来真的,语气才软下来:“那你们要负责给我介绍好的律师……”

“嗯!”

相关的负责人答应了下,等到女人走后,相关负责人揉了揉眉心。

他对这件事情也非常的头疼,因为现在执法相对来说还是比较有漏洞的。

这件事情,女人的老公……从他们执法的角度来讲,同样有一定责任。

不过……

算了算了,不想那么多,毕竟他们作为同事,还是要站在同事的角度上去考虑问题。

……

很快……

在通知各方开庭以后,到了二审开庭日期。

庭审场上。

这一次的审判长让苏白有些意外。

这一次的审判长是林友平。

林友平,也就是高院的副院长,在苏白第一次到北都打官司,委托案件,推动正当防卫的著名案件齐丰案,就是由林友平进行审理的。

显然。

审判长席位上,林友平也注意到了苏白,不过只是进行了眼神之间的交汇,没有多说什么。

只是敲响法锤。

让检方开始陈述本次案件的详细内容。

检方公诉人同样是一审的公诉人。

对于这个案件已经经过了详细的了解和大致的概括。

事实证据清楚,并且周立造成死亡人员的是城管执法人员。

这是什么概念?

如果法院方面不判处周立死刑,那么对于相关的执法单位来讲,还怎么去进行执法?

所以……

针对这场庭审,选择控告死刑,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公诉人蔡万强开始陈述相关的事实。

“审判长……”

“检方公诉控告如下:”

“关于周立在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期间,使用凶器致执法人何平死亡一案当中。”

“检方认为,在本案中,事实依据充足,证据清楚,何平死亡是既定的事实。”

“并且由于何平是执法人员,而且案发过程中,是处在执法的过程当中。”

“也就是说,当时的城管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的期间,何平遭受到了周立的故意伤害。”

“由此,可以明确的看出,周立故意伤害成立,并且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和极其恶劣的行为后果。”

“基于以上。”

“我方认为,周立形成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由于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和恶劣的情形。”

“推荐刑期:死刑。”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蔡万强在陈述完毕以后,低头看了一眼诉讼材料,紧接着又抬头看了一眼审判长席位。

周立故意伤害是事实致人死亡也是事实。

对于蔡万强而言,这场庭审没有什么其他的问题。

只是……在审判长让被告方进行陈述的时候。

苏白直接反驳了对方的观点。

“审判长,我方本次做减刑答辩。”

“我方认为本次案发过程,我方当事人周立和何平,应当都承担相应的责任。”

“再有……”

“周立致何平死亡,并不是他所想要看到的结果。”

“我方认为,检方的推荐刑期过重,应当通过整个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出发,对于我方进行较轻的判决。”

蔡万强在听到苏白的陈述后,不由得愣了一下。

较轻的判决?

举手示意后开口:“那么被告方委托律师认为这个较轻的判决应该是什么呢?死缓?”

苏白看了一眼诉讼,思考了数秒后开口:“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

不是……致死执法人员,竟然要求法院方面判决有期徒刑?

疯了吧?!

这种诉讼要求怎么可能达成。

蔡万强当时在脑海中只有这么一个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