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五章 提起公诉,判决结果,重判!(第2/3页)

只是原本抱着侥幸的心理完全破碎……

坐在审问位上,低着头疯狂的用手指挠着自己的头发。

……

另一边。

在审查出,孙怡是作伪证进行指控的时候,检方这边就已经对广有志进行了撤诉。

撤诉完成。

广有志也获得了自由,在出来以后,得知了孙怡在接受审查的时候,将事情全部交代了出来,并且将指使她作伪证的王强也交代了出来。

目前的情况是,王强原本打算硬扛着。

但是检方已经有了完整的证据链指控王强伪证。

并且在王强被拘捕期间。

还有不少被王强欺负过的人过来投诉,王强涉及到某些不当行为的案件。

到最后。

为了减轻处罚,王强一五一十的交代了整个事情的经过,并且把张硕也交代了进去。

张硕:……

交代我?!

我先前不参与进去,就是特意留了这一手!

目的就是不卷进这种伪证案当中!

……

总而言之,在这场案件中,所涉及到的人员,全部被接受到了审查。

和李雪珍估算的差不多,一下子进去了四方,只是目前还在审查阶段,并没有进行开庭审理和提起公诉。

……

同时。

网络上有关于这种案件的极限反转,出现了很多不一样的声音。

“艹!原本以为是见义勇为,然后见义勇为的当事人被抓起来了,还以为是什么意外情况,结果是施暴者联合了当初的被欺辱的人,对于见义勇为的人做伪证进行指控。”

“这是什么奇葩事件,这么离谱吗?互联网上的瓜,我是越来越吃不明白了!”

“这反转的也太极限了吧,谁能想到啊?”

“哈哈哈!”

“小说里面都不敢这么写吧?果然,现实比小说还要魔幻!”

“咳咳……这就不懂了吧,一般能写出来的都是经过艺术加工的,也就是说艺术源于现实,这种案子不常见,但是不代表没有!”

“先前不还有个案子自己老婆和其他公司的人一起指控自己老公,让自己老公进去,目的就是为了拿钱的吗?”

“你别说!我先前还知道一个男方老婆和审判长好了,然后审判长判了男方净身出户!”

“艹!这么离谱啊!?”

“细说!!”

“……”

网上的评价是多样性的。

白君律师事务所。

苏白看着网上的帖子笑了笑。

注意到自己的系统进度又增加了1%。

不错!

果然影响力能够增加自己系统的这个进度,就是不知道这个进度达到100%会有什么样的变化。

……

广有志这个案子,并没有结束。

有关于,王强等人伪证罪的罪行,提起了公诉。

并且,这个案子仍然是由林羽进行负责的。

苏白和广有志还参加了这个案子。

这个案子……

在证据链方面,检方已经掌握了充足的证据链。

说白了……

王强等人被提起公诉,只能从减刑方面进行出发。

不过。

张硕不一样。

张硕依旧秉持着自己进行无罪辩护。

认定自己无罪,并且还请来一个同行,来为自己打辩护。

庭审场上。

孙怡主动认罪认罚,争取进行宽大处理,并且把一切罪行都揽在了自己身上。

例如说,她父母收钱,自己进行了顶罪。

相当于在伪证罪方面的责任,她全部都扛了下来。

对此。

林羽并没有多说什么,只能说每个人有每个人的选择。

孙怡做出了这种选择,那是她自己的主观意愿。

……

同样。

王强请的一名律师做减刑辩护。

只是王强不仅仅涉及到伪证,还涉及到其他方面的事情。

比如说在早些年集结自己的一些好友,对于他人进行殴打和没有任何营业执照,强行索要一些费用。

在这个案件出来,由于舆论压力性比较大,司法部门格外关注,所以有些人也敢站出来指控王强的罪行了。

……在这场庭审上,王强由于自身的行为涉及到了严重的社会影响力,不重判就不错了,想要减刑是一件几乎不可能的事情。

证据链完整,事实清晰,按照王强的罪行来看,至少三年有期徒刑起步。

……

最关键的还是张硕,这个案子本身是张硕,给王强出个主意。

但是在庭审场上,除了王强的口供之外。

并没有其他的证据能够表明张硕给王强出了主意。

张硕的反击非常的犀利,直接指控没有证据能够证明他做了伪证。

并且陈述证据链不完整,他不会接受该判决。

最后针对张硕,并没有当庭进行判决。

只是休庭继续收集相关的证据,准备再次开庭进行审理。

不过……

对于这一点,张硕丝毫的不介意,这个案子算是他倒霉。

打完这个案子,估计司法部门可能会吊销他的律师执业证。

或者是暂停他的律师职业资格,具体的年限不清楚。

但是!

指控他作伪证,证据链不成立,无论怎么判,也不可能判到他身上。

……

庭审场上。

苏白面对没有证据,同样没有办法。

单单只有王强的口供作为线索,并不能形成相应的证据链。

关键的还有一点……

那就是王强的行为,按照他自己所说的逻辑,这件事情也和张硕牵扯不上太大的关联。

为什么?

就比如说王强制造伪证,在广有志二审时候,拿出来证明他和孙怡有关系的证据。

只要是一名专业的刑事律师,都知道王强的这份证据不可能成立。

所以……

针对于这一点,苏白只能说。

在这个案件当中,张硕参与了,但是参与的并不多。

不能以伪证罪进行判决。

那么能不能以教唆进行判决?

教唆最终有着最主观的一条,也是最主要的一条。

那就是教唆人,教唆,被教唆人,对被教说人产生了犯罪的意愿。

王强想要把广有志送进去,是他的主观行为,而不是张硕的主观行为。

再有一点是同样没有直接证据能够证明教唆。

基于这一点。

张硕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条件。

……

但是!

相对于张硕而言,其他人都有完整的证据链和证据补充。

最终。

审判长宣布了本次庭审的判决结果。

“本次庭审由沙都中院进行审理。”

“判决结果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