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苏白:难道走诉讼算非法恶意?法官:判定!郭小军无罪!

面对苏白提出来的诉讼请求,被诉讼方三方都展现出来了不同的反应。

同时。

庭审场外。

董成听到苏白的诉讼请求以后,微微皱了皱眉。

这场官司不能输……

输了的话,不仅仅他的企业会出现大问题,他自己也会出现大问题!

法务部部长张长力小心打量着董成的表情,自信开口:“董总,你就放心吧!”

“你放一百个心,这个案子,就算是对方胜诉了,咱们也最多只赔几十万,不会对咱们企业造成太大的影响的。”

董成一听到对方胜诉……顿时不开心了!

这是对方胜不胜诉的问题嘛!?

不是!

这是他想让对方蹲进去的问题,几十万块钱,相比较其他影响,算个屁啊!

当初要不是郭小军非要告他,他怕郭小军闹大了,对于企业造成不好的影响,他也不会收买马丽了!

万一……

万一郭小军胜诉了,那么他先前的功夫,全都白费了!

“这场官司,一定要赢,不要讲什么对方胜诉的话!听到了嘛!”

面对董成的咆哮,张长力面色尴尬的点了点头:“好的董总……明白了。”

“嗯,继续看吧。”

董成微微点了点头,继续看向庭审直播现场。

庭审场中,审判长席位上,审判长徐春星在听完苏白的诉讼请求以后,简单的翻看一下诉讼材料,紧接着抬头在庭审现场扫过一圈。

目前来看的话……

一告三……

显然,这场诉讼对于诉讼方来说占据着不好的劣势。

这场案子首先要确定的是一点。

第一,郭小军的行为是不是敲诈勒索,只要确认是敲诈勒索了,其他的什么就不用再讲了!

理清楚思路以后,审判长徐春星敲响了法槌。

咚咚咚!

“诉讼方诉讼申请已经陈述完毕。”

“针对于诉讼方陈诉的申请理由,本庭有一个需要询问的点。”

“诉讼方,对于你方申请认定郭小军没有敲诈勒索的理由是什么,请你方进行详细的论述。”

“好的审判长。”

苏白微微点了点头,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西装,紧接着从材料中取出相应的材料以后,缓缓开口道:

“审判长,我想先请我方当事人陈述一下事情的经过……起因,并且询问几个有关与本案相关的问题。”

咚咚咚!

“申请通过!”

“郭小军,你可以开始陈述事情的经过起因,诉讼方律师可以提问。”

“但需要注意,你们的一言一行都被法庭记录,不允许有违规行为。”

“好的审判长。”

苏白微微点了点头,目光落在郭小军身上,示意他进行陈述。

郭小军长呼了一口气,想起来苏白问过自己,想不想胜大诉,自己回答的想。

苏白告诉自己在庭审上他问自己什么自己就回答什么,但是有一点不允许说谎。

看来,这个回答很关键啊!

想到这一点以后。

郭小军紧接着心平气和的描述出来了事情的起因,经过……

“审判长,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

“在当初我是看了国内的一些销售排名,然后选择购买了我认为比较不错的,也就是被告方的产品。”

“可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因为这件事情,让我遭受了这么多。”

“我当初购买了该产品,可是我的孩子在服用该产品后,在身体上出现了严重的不适。”

“接着我就对这产品进行了检验,可是谁能够想到,真有问题!”

郭小军越说越生气,脸色通红,语气激动。

“……”

“咳咳……”

见到郭小军的情绪有些激动,苏白干咳了两声示意可以到此为止了。

情绪这么激动,再说下去就容易说错话了。

郭小军在听到苏白干咳的声音以后,也意识到了自己的情绪有些激动,于是立刻停止了诉说。

这时候,马丽的辩护律师,王满亭,一个将近五十岁的老律师,举手:

“审判长,诉讼方律师刚才干咳,打断了郭小军的话,我认为有故意嫌疑,申请中止当事人陈述和诉讼方律师的提问。”

苏白:“?”

不是,你一大把年纪了,出来当讼棍啊?

我干咳两声怎么了?

嗓子疼不让是吧?

好在,审判长徐春星看向王满亭的律师席位,只是简单的提醒了一句:“申请回绝!”

“不过对于诉讼方律师,进行提醒一次,不得干扰正常的司法程序。”

“好的,审判长。”

苏白说完,注意到李雪珍把目光紧紧的放在王满亭身上以后,满意的点了点头。

这个老讼棍!

还想打断他!

小李,瞪他!

郭小军的陈述询问还没有中止,苏白继续开口询问:

“郭先生,我想请问你,为什么会增加索赔的额度?”

“因为,当时一开始的时候,我没有打算要这么多,可是我妻子,也就是马丽说……”

“说我的年薪将近百万,我女儿遭受到那么大的伤害,就只要求对方赔那么少的钱,不合适。”

“再有就是,爱宝奶粉暗示我说,赔偿金额可以进行商谈,于是我就提出来了五百万的诉讼索赔金额。”

“好的,谢谢郭先生你的配合。”

紧接着,苏白又看向审判长席位:“审判长,我的提问完毕。”

“那开始你的辩诉吧。”

审判长徐春星低头看了一眼材料,缓缓开口。

“好的审判长。”

苏白从材料中整理出来几张材料以后,陈述:

“这个案子。”

“是爱宝奶粉控告我方敲诈勒索,而认定我方敲诈勒索的缘由是:”

“我方当事人,申请的诉讼赔偿远远超出了赔偿法食品法中的有关规定。

对方的控告是,食品安全和医疗费用,共计五万元,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最高十倍赔偿,应赔偿五十万元。”

“但是我方却提出来了五百万的赔偿金额。”

“远远超出来了法律的规定界限,由此认定我方的索赔是敲诈勒索,对于我方提出异议。”

“异议有一下几点:”

“一:我方提出来的索赔方式文明,并不具备敲诈勒索,对于其进行威胁恐吓的条件。”

“二:我方在主观上进行的索赔,不具有恶意主观,而是从自身的角度出发,去进行索赔,不构成恶意索赔。”

“三: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对被害方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式,强索公私财物的行为,我方并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