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章 蛀虫

《永乐新政纪事本末·盐法改革》:“当我们客观地评价一段历史时,我们可以发现,尽管明朝的洪武皇帝真诚地想为其臣民谋得更大的福祉,可显而易见的是,他在开国时所制定的种种政策,如果将时间线拉长,在政策的长期成效方面,可谓是与其本意截然相反。

在姜星火所发起的改革之前,朝廷无力解决财政上的窘境,因为盐法涉及的利益是如此之重大,任何对现有盐法制度的改变,显然都会遇到极大的阻力,基于各种理由,朝廷没有意愿进行变革,文官士绅们的唯一共识就是坚持‘成宪’,也就是洪武皇帝最初的决定。”

……

“150万两?好啊,好得很!”

奉天殿内,与会群臣鸦雀无声。

“砰!”

朱棣狠狠地砸掉了手边的茶盏,怒道:“废物!都是一群饭桶!朕养了你们这帮蠢货!账面查不出来,算数不会算吗?还要国师亲自算才能找出问题?!”

盐税这种东西,从账面来看当然是毫无问题的,人家根本不做两本账,直接就天衣无缝了。

可惜姜星火和夏原吉的计算角度不同,是直接把宋朝的盐税数据翻出来,然后等比例去计算的,根本不按盐务衙门的账走。

既然抽税比例基本一致,官盐市场占有率更大,那么我直接按宋朝的数据,乘以0.6(宋朝一亿人口,明朝六千万人口),得出来的就一定是应收的盐税。

应收的盐税减去现在实收的盐税,再减去因为开中法兑换盐引而减少的盐税,那就是被贪墨掉的部分了。

无论你怎么做账,做的再巧妙,再严丝合缝,也没法规避掉这个漏洞。

这就是数学的魅力。

那么这么久了,没人发现这个问题吗?

当然有人,但发现的人,要么位卑言轻不敢说,要么利益相关不能说。

所以也就成了一些关键人物那里心知肚明的秘密。

朱棣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朱棣原本以为盐法虽然水深,但最多也就是十几万两的规模。

毕竟之前李景隆管着银课时候捞的那些,朱棣是一清二楚的,整个大明的银课,都不见得能捞出来十万两白银。

朱棣跟他爹朱元璋不一样,对于文官贪墨,并非是一点都忍受不了,在朱棣这里,只要你能干活,只要你拿的不是很过分,他都是能容忍的。

但没有想到,光是两淮盐场,被贪墨的就是以近百万两白银来计算。

而且,这是每年!

大明开国三十多年,在盐法里,总共被吞噬掉了多少财富?

如果不是姜星火告诉他真相,恐怕他还要继续蒙在鼓里。

想想自己刚刚登基,屁股还没坐热龙椅呢,底下就已经乌烟瘴气了。

这让朱棣怎么可能淡定?

这个世界上最悲哀的事情就是这样,别人都已经把你骗了了,结果你却什么都不知道。

而这个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你已经知道真相了,偏偏又无法改变这个事实。

这就像是明知道自己被人给绿了,还得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该吃吃该喝喝,该上班上班。

一想到这群人甚至连渣滓都不给朝廷剩下,朱棣便恨得咬牙切齿。

“陛下息怒!”

大殿上一片附和之声,显然众位大臣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了。

这次参会的,主要是三法司和户部,再加上内阁和总裁变法事务衙门。

“息怒?你们让朕息怒?”

朱棣暴躁道:“如此庞大的数额,朕如何息怒?!”

皇帝到底是真生气还是表达某种姿态,与会的官员并不清楚,但毫无疑问的是,这时候需要有人出来接话了。

皇帝的目光扫向谁,谁就得自觉点。

刑部尚书郑赐,刑部左侍郎马京、右侍郎李庆,此时正是皇帝目光的聚焦点。

到了这时候,他们哪里还不明白,皇帝或许确实生气了,但作为皇权的世俗化身,他生气除了个人情绪的表达,更多的是某种再明确不过的政治信号。

——皇帝对现在的盐法制度非常不满。

这时候关乎到他们的个人命运,之前他们便已经私下碰头过了,自然不敢再有什么反对,于是郑赐出列说道。

“陛下息怒,请恕臣斗胆,盐法积弊已久,确实需要改变,刑部对于变革盐法并无异议。”

“陛下,郑尚书此言有理。”

新上任的审法寺少卿金幼孜也赞同道:“这件事必须立即查清,否则后患无穷!若是查不清此事,盐法上面今日之事将会反复重演,我大明必定因此元气大伤……”

金幼孜的说法虽然有些夸张,而且绝对有私心,想要借势把新部门成立的第一仗给打好,但立场是没错的,其他大臣闻言,纷纷表示赞同,都觉得这是个巨大的危机,必须要从重从快处理。

想想这段日子以来,每天批阅奏折处理国事时那种面对财政窘迫,愤怒又疲惫的感觉……朱棣的眼睛红得像兔子一样。

朱棣的后背靠回龙椅上,脸色阴沉得吓死人,一字一顿地说道:“陈瑛,把调查出来的结果念一念,讲讲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众臣闻言,皆屏住呼吸。

这可是涉及到了朝廷经济命脉的大案子,谁敢乱说话?

就连大皇子朱高炽也老老实实地站在一旁。

这些日子,陈瑛一直负责着案件调查工作,他带着都察院新补充、提拔进来的年轻御史们倾巢而出,把黄淮布政使司走了个遍,根本不用那些巡盐御史。

虽然陈瑛为人阴狠,但这种酷吏却无疑是皇帝手里最好用的刀。

即便是在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陈瑛的都察院,依旧取得了相当惊人的成果。

此刻,他神态恭敬,语调却带着一股淡漠,平静说道:“回禀陛下,都察院通过对两淮盐场的调查,虽然没有搞清楚国师计算出的150万两盐税亏空出在何处,但既然两淮盐课约占全国盐课的一半,如此说来两淮盐场有大约70-80万两的盐税亏空,总该是有些端倪的,这次倒是可以相互印证,已经查出了不少问题。”

“其一,是纳粮与领取盐引的顺序问题。”

“原则上讲,国朝盐务衙门根据开中法的要求,是‘召商输粮而与之盐’,而开中的商人每获得一引盐而须上纳的粮食数量,根据开中要求的路程远近等因素确定,被称为则例……实际施行的时候需要盐务衙门编制勘合及底簿,然后发给对应开中目的地的布政使司及都司、卫所。只有商人把粮食运抵缴纳到目的地,目的地所在的布政使司、都司、卫所签字了,用公文形式书写其纳粮及应支盐数,然后商人才可以凭公文去对应的转运提举司照数支取盐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