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五章 三法之争(九)(第3/4页)

“多……多谢大庭长。”

此时的助审员仿佛已经没了最初的激动和兴奋,有得只有无限的压力。

张斐端起一杯茶,轻轻呷了一口,身子突然往前探,小声道:“你们四个认为谁会胜诉?”

蔡卞道:“学生认为官府这边说得更在理,毕竟官府是为大局着想,而那些乡绅只是为一己私利。”

上官均道:“皇庭是看证据,不是大局的,显然他们这么做,并不违法。”

张斐摇头叹了口气,“你们呀!可真是一点也不专业,事到如今,竟然还无法给出准确的判断。”

四人不禁是面面相觑。

难道胜负已分?

不会吧!

张斐似乎都懒得再搭理他们,身子往后一靠,又拿起看他们方才递上来的一些证据,审视了起来。

又过得好半响,张斐抬起头来,再度向助审席那边问道:“你们可有思考清楚?”

二十名助审员同时点点头,但是脸上还是显得有一些犹豫。

张斐便道:“认为二十八乡应该胜诉的请举手。”

那屠夫是第一个举手,又有人举起手来,三个,四个,五个……!

最终全部举手。

这一幕可真是令不少人大跌眼镜啊。

因为在他们看来,场面上就是五五开,双方黑料都不少,百姓也都是两边嘘,可不曾想这一表决,竟然全部倒向原告。

这……?

他们是被收买了吗?

饶是知情的元绛,此时都有些彷徨,他没有想到,在这种情况下,百姓竟然会义无反顾的选择相信乡绅,而非是官府。

乡绅们则是倍感欣慰,到底百姓还是更相信他们。

李敏、邱征文、陆邦兴差点将自己的眼珠子给瞪了出来,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你们要这么对我?他们这么坏,你们竟然还选他们,你们是了疯了吗?

唯有范镇、苏辙他们露出微笑,仿佛一切都在预计之中。

张斐也问道:“你们可说说原因吗?”

一个大娘鼓起勇气道:“俺也不想支持那啥原告,但俺更怕将来只能上官府借钱。”

真是一言以蔽之。

院外多数百姓也都纷纷点头。

欠地主的钱到底是可以拖下去的,最多也就是挨上一顿板子,大家还是可以谈的,之前皇庭处理那么多高利贷案,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你欠官府的钱你试试看?

一定就是倾家荡产。

也不是说官员要特意整死百姓,而是因为这钱也不是官员的,是朝廷的,这钱要是少了,他们就没法交差,肯定得自己补上,那自然是一分也不能少啊!

衙前役不就是血一般的教训,衙前役稍有疏漏,损耗公家之物,立刻就罚得倾家荡产,反正只多不少。

有道是,这两害相权取其轻。

百姓虽然没有读过书,但是哪种方法更痛,他们比谁都清楚。

就利益而言,多个一分五的息,也不是坏事啊!

“原来如此。”

张斐微笑地点点头,又低声向四人道:“你们羞不羞愧,百姓都比你们看得明白。”

四小金刚低头专注证据,权当没有听见。

张斐又环目四顾,朗声道:“适才助审员已经给出自己的判决,本庭长再从司法层面,来对此次诉讼进行审理。

首先,乡里以宗法约定利息,这个利息是远低于法律所规定的最高利息,且不存在强迫行为,所以这里面是不存在任何违法的行为。

其次,控方拿出的证据,是足以证明禁止宗法约定利息,官府将直接从中受益,甚至于达到垄断的效果。而辩方并没有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他们这么做是意图破坏青苗法。

虽然辩方拿出许多证据,证明原告中有不少人表里不一,证明他们之前从高利贷中获益,证明他们都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但是在司法中,人品是连佐证都算不上,而且以合法利息去获益,无论他们的目的是什么,这都将得到司法保障的。

辩方花费大量的精力,试图去证明对方全都是坏人,但是就司法而言,坏人不代表有罪。”

坏人不代表有罪?

蔡卞他们不禁陷入了沉思之中。

李敏他们则是又尴尬,又迷茫地看着张斐,觉得这话有道理,但又觉得怪怪的。

又见张斐继续说道:“其中本庭长最看重的,就是辩方所提到的垄断之术,因为真宗皇帝、仁宗皇帝,都曾下达禁止类似行为的敕令。

这种行为的确会对国家、百姓造成伤害,但辩方并没有拿出足够证明来证明这一点,反倒是控方拿出了有力的证明,证明想要以一分五的利息达到垄断,并且操纵利息,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因为别说一分五,就是一分的利息,这都是可以赚到不少钱的,且人人都可以借钱出去,是没有门槛的,所以这是不可能达到垄断。退一步说,哪怕他们真的是为针对青苗法,那也只是一种合理的竞争,而不是一种破坏行为。”

大家听得是频频点头。

陆邦兴道:“难道这垄断之术才是我们取胜的关键?”

邱征文道:“那法制之法的最高原则,不就是国家和君主利益么?”

李敏郁闷道:“你早不说。”

“我……”

邱征文尴尬一笑。

又听张斐继续说道:“至于官府所忧,认为乡绅会以宗法来盘剥百姓,其实也没有必要过于担忧,因为乡民的利益若在宗法中受到伤害,他们是可以来皇庭进行上诉的,乡里的宗法只是一种约定,而不是一种政令或者法令,约定的两方是平等关系,而不是服从关系。

最后,本庭长对官府也给予充分的谅解,因为官府放贷与民间不一样,利益不能随意规定,得通过不断商议才能够决定,但是这在商业竞争中,是处于不利的位子。故此官府认为乡间所约定的利息,会破坏青苗法的执行,这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但是官府做法显然是不合理的,官府应该优化自己的青苗法,使得青苗法变得更具竞争力,而不应该去禁止他人的合法竞争行为,以求让自己的买卖变得更好做,这显然不是一个正常的行为,而且引发的后果也是非常严重的,之前的盐政就已经充分说明这一点,官府垄断一切后,情况只是变得更加糟糕,最终还是要施行通商法。

这将不利于我国商业发展,也势必会使得商税减少,损害到国家利益,同时也违反了祖宗之法,事为之防,曲为之制,本庭长并没有在这条禁令中,看到任何深思熟虑。

基于这一切,本庭长在此判定官府的禁令无效。”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