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第2/4页)

也有找她合伙做生意的。

于童觉得这么大一笔钱放在手里,总被人惦记也是个麻烦事,不如趁早找些合适的项目进行投资。

狄思科诧异问:“你怎么突然想要开卡拉ok厅啦?北京这边好像还没有开这个的,投资额度恐怕不是小数目。”

“也不算突然,去年去深圳,你那个同学金兆辉,带我跟金金去唱过一次卡拉OK,后来我俩又单独去考察过两次,这种模式的互动性很强,不但能收一笔观众上台唱歌的费用,还能节省一大笔歌星的演出费。”

狄思科在小本本上给金兆辉记了一笔,竟然偷偷带于童去卡拉OK耍!

他还没去过呢!

“那些娱。乐。城和歌舞厅更新换代的速度太快了,”狄思科提醒,“前年最火的曼哈顿歌舞厅,如今都已经被盘出去做了饭店。”

“卡拉ok在深圳从去年火到今年,弄到北京来,兴许也能火上一两年,两年时间也够赚了。”于童语气轻松道,“花无百日红,每个新节目只有在刚公演的时候,能吸引到最多的观众。连人都做不到长红,何况是歌舞厅。我只要能吃到前几口红利就满足了。”

“那你今天跟演歌台谈得怎么样了?有合作可能吗?”

“差不多吧,明天再去谈谈,你明天休息吧?要不你陪我去看看?”于童在身下的把手上摸了摸,嘀咕,“缓了这么长时间,怎么还支棱着……”

“……”狄思科脸色爆红,惭愧道,“年轻气盛,不成熟,遇事容易冲动。”

于童在他的红脸蛋上捏了捏,不由笑出声来。

*

于童已经跟伊甸园娱。乐。城那边接洽过好几个回合了,一直在因为价格扯皮。

不过,双方的合作意愿还是很强烈的。

原以为这是十拿九稳的事,把价格磨下来,她就能拥有一家演歌台,并且将这家演歌台变成全北京的第一家卡拉OK厅。

然而,谈判进展到中途却半路杀出了程咬金。

于童带着狄思科去伊甸园实地考察的时候,被人家经理告知。

有人已经先她一步,跟公司签署转让合同了。

“谁跟你们签的?”于童听到消息都有点懵了。

咱们不是已经达成默契了吗?

“听说你们是老朋友了,”经理笑着说,“跟我们签约的老板叫江珊。”

于童和狄思科:“::::::”

狄思科问:“江珊也从歌舞团出来了?”

“嗯,前几个月从歌舞团离职去深圳了,我以为她要在那边发展呢,没想到又回了北京。”

这可真是冤家路窄啊。

“算了,人家这次下手比咱们快,已经白纸黑字签了合同,咱想挽回都不可能了。”

于童气道:“这也太巧了!”

幸好她留了心眼,对于这个演歌台的用途,从没向外透露过。

狄思科拉着她离开,“走吧走吧,咱俩出去吃一顿好的,消消气!”

但是,于童这口气不是能轻易消下去的。

因为账户里躺着几十万的存款,她一直对公司的业务比较佛系。

被江珊横插了一杠子以后,于经理立马就斗志昂扬了。

每天精神抖擞地出门拉业务不说,还顺便到处寻找合适的歌舞厅。

发誓要将第一家卡拉OK厅开起来。

于童神采奕奕地说:“你等着,等我把你二哥和钟晓莎的婚礼操办完,就立马去找新场地!”

狄思科不得不感慨一句,成就小事靠朋友,成就大事靠对手!

瞧咱于经理这精气神,元气满满啊!

二哥和钟晓莎的婚礼是在四月份举办的,夫妻俩甚至还赶时髦,出去度了一个蜜月。

双方家长极力反对孕妇挺着肚子出游,不过新婚夫妻我行我素惯了,在婚礼的第二天上路,过了劳动节才施施然返回北京。

这可把狄思科和林桐羡慕得眼睛都绿了。

狄思科羡慕二哥。

林桐羡慕钟晓莎。

林桐前前后后嫁了两个男人,结过三次婚,可是三次都只领了证,从没正经办过婚礼。

第一次是在生产队,跟另两对新人一起举办的集体婚礼,大家对着主席像三鞠躬,宣个誓,就算礼成了。

与老二这种又是摆酒,又是请乐队的婚礼完全没有可比性。

第二次结婚时,她已经是二婚了,前夫当时也没什么钱,婚礼的事连提都没提,扯了结婚证在小饭馆里吃了一顿,俩人就凑在一起过日子了。

第三次结婚就更别说了,她挺着大肚子呢。

但人家钟晓莎也挺着肚子呀,还不是照样办婚礼度蜜月!

凡事最怕对比和钻牛角尖,自打钟晓莎进门,林桐觉得自己原本还算顺心的日子,突然就不怎么顺心了。

她不顺心,家里的男人和孩子就要跟着遭殃。

这天,狄思科刚下班回来,大侄子彬彬就蹭到他身边说:“五叔,我过两天有家长会,你替我去参加行不?”

“行啊。”大嫂没来之前,家里这几个叔叔都去参加过彬彬的家长会,他跟四哥去的次数最多。

狄思科问:“你爸妈没空啊?”

“我这次数学考的不好,不想让我妈去,”彬彬老气横秋地叹口气说,“她这两天心情不顺,我可不想惹她。”

狄思科大概能猜到大嫂心情不顺的原因,笑了笑说:“那你把具体时间告诉我,我到时候调个班。”

答应了开家长会的请求,他就打算回屋看资料了,下礼拜要接待一个高访团,他得提前准备会议资料。

然而,彬彬却像小尾巴似的跟了进来,进屋以后也不说还有什么事,就背着手在屋里到处乱转。

狄思科停下翻找资料的动作,说:“有事说事,没事就赶紧出去玩,别耽误我学习啊!”

彬彬不再转圈圈,抠着手指,带着点忸怩地说:“五叔,你能把你的那台电子琴借我用用吗?”

“能啊。”狄思科在他乱抠的手指上拍了一下,“男同志得大方点,谁教你抠手指的!”

“五叔,那么贵的电子琴,你真舍得借我用啊?”

“给你用有什么不舍得的,”狄思科靠到椅背上问,“你妈想让你去学钢琴了?”

“没有,我不想学钢琴,小姑娘才学钢琴呢。”

“那你要电子琴干什么?”

“我妹妹不是在学钢琴嘛,我妈觉得她只在课堂上弹一会儿效果不好,想给她买个钢琴。但是钢琴太贵了,她就想让我来跟你借电子琴,先给我妹妹用一阵子,等她攒够了钱买钢琴,就还给你。”

相比于只相处了一年的亲妈,彬彬还是跟从小带着他的几个叔叔比较亲。

所以,五叔一问,他就把该说不该说的,全抖落出来了。

狄思科:“……”

这个大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