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牙齿 麻醉

林格恼怒:“林誉之!”

林誉之言简意赅:“手机。”

林格哗哗啦啦地放水,她喜欢热到能把皮肤烫红的温度,疼痛和滚烫能令她舒适。

白茫茫的蒸汽在狭窄的浴室中扩散,连带着手机的屏幕也是一片迷蒙。

湿润的空气中,她的声音终于添了一份软化:“上午没时间。”

“下午三点,”林誉之说,“我下午三点后有时间。”

林格说:“我看看我的安排。”

“什么安排?”

林格说:“相亲的安排。”

林誉之笑了一声:“和谁?”

林格低头,手插入水中,试温度:“多着呢,你想听哪一个?”

“都不想听,”林誉之说,“只想祈祷你眼疾早日康复,提高对男人的审美。”

林格不咸不淡:“我也祈祷你早日治好恋妹的心理疾病。”

林誉之说:“我们的关系还没有好到可以讨论这件事。”

“对,”林格说,“那我们换个话题。”

林誉之说:“所以还是讨论你那四颗早该拔掉的智齿吧。下午四点,和你的相亲对象吃完饭后,立刻来医院找我报道。”

林格说:“你什么语气?”

“口腔科医生的语气,”林誉之说,“下午过来医院,记得顺道拿龙妈的身体调查表。忘记和你说了,昨天少拿一份心脏方面的报告。”

林格说声好。

她只觉得好笑,林誉之自诩过目不忘,现在年纪大了,也开始丢三落四。

林誉之上次丢东西,还是林格读初一的时候。

初一那年,林誉之从家中搬走,只有周末才来这边吃饭。

吃完饭,林臣儒仍旧送他回租的房子。在这一年里,林格终于学会了在父母面前称呼林誉之为“誉之哥”,而不是“林誉之”。

她之前看漫画书,和朋友聊天,也不是没有想过有一个哥哥。

从小罩着她、大方给她零花钱,带她四处玩,替她背锅。

前提是父母的感情不能因此破裂。

林誉之显然并不符合这项标准。

刚把林誉之接来时,林臣儒不厌其烦地对着每一个朋友解释,称林誉之是远房亲戚的孩子,遗憾这幅说辞很难令人信服,大家只当林臣儒在为光明正大抚养私生子扯一块儿遮羞布;等把林誉之送走,邻居街坊又议论纷纷,称林臣儒这是瞒不住家里人了,多半龙娇怒火发作,才选择如此“息事宁人”。

整个事件中,无人在乎林誉之的想法,他似乎就是一滴不合时宜的污泥,偶然间跌落在这清水潭中。

不住在一起后,一起上下学这种事自然再无必要。

龙娇私下里也会用力林格的胳膊,让她离林誉之远点。

“虽然叫一声哥哥,但毕竟不是我生的,”龙娇说,“客气客气就算了,别真的太亲近。”

林格正抓耳挠腮地算一道数学题,心不在焉地说了声好。

她和林誉之也没什么“亲近”的机会。

平心而论,无论林誉之是不是那个私生子,他都是无辜的。从理智上来讲,林格没有厌恶他的必要。而从情感角度考虑,林格厌恶一切破坏自己家庭的因素。

初中部和高中部虽然在同一校区,但教学楼完全不同,“偶遇”到的机会不亚于在小卖部连中十枚泡泡糖。自从对方搬走后,林格和林誉之也只在食堂见过一回。

彼时林誉之旁侧站着个和他差不多高的男生,林格牙痛得难受,右半边脸肿了块儿,她先叫一声哥,林誉之不冷不热地回了句“妹妹好”。

林格端着餐盘走,还听见那个男生兴致勃勃地追问林誉之,这是你妹妹啊?长得还挺像你,就是胖了点黑了点——

林誉之说:“闭嘴。”

在寒假前,这就是两人唯一的偶遇。

寒假里,林臣儒没提让林誉之搬回家住的事,不过照旧,每周都有几天往他那边跑。

龙娇对此视若无睹,只在林格发高烧时,狠狠地骂了林臣儒一顿。

“看看你闺女都烧成什么样子了?啊?家里面就你一个人会开车,我打电话给你,说你闺女嘴巴里都烧出泡了,你还去陪护林誉之?”龙娇发狠,眼睛通红,“你连自己亲闺女都不管了?就为了这么一个小贱种?”

林格挂着点滴,听不清电话里的林臣儒说了什么,只听妈妈手指捏得咯吱咯吱,像一头狼。

“林臣儒,你自己犯贱就别怪别人不给你好脸,”龙娇说,“你今晚不用回来了,就住在那个小杂种那边吧。明天拿结婚证和户口本,咱们去民政局办离婚,这日子我算是过够了,我把话放在这儿,我就是不愿意给人养野种。”

林格张口,虚弱地喊妈。

妈,我喉咙痛。

龙娇把手里的手机狠狠地砸在瓷砖上,坚硬的诺基亚发出粗壮的闷哼。她用手背抹抹泪花,连声应着,重新捡起手机,起身给林格倒水。

林格一直以为这段记忆是错觉,因当天晚上,退烧后的她一睁眼,就看到龙娇趴在林臣儒怀里哭,林臣儒低着头,伸手轻拍妻子的肩膀,目光中满怀愧疚。

病房里的白干净到近乎虚无,好似一切都是易散的梦境。

他们谁都没提离婚的事。

导火索林誉之始终没有出现。

因这一场高烧,过年的团圆饭,林臣儒也没敢接林誉之过来。

在此之前,他还试探过几次林格的口风;争执后,对此绝口不提。

大年三十这天,电视上播着春晚联欢晚会,外面有人在放烟花,林格趴在窗户上往外看。过年时的扬州鲜少有下雪的时刻,今年也不例外,没有白茫茫的雪,只有夜空中璀璨的烟花和噼里啪啦的鞭炮声。

呛鼻子的火硝气味里,林格瞥见楼下有人影晃,瘦瘦高高的,穿白色的羽绒服,白的像突兀的一片雪。

那人脚步停在窗下,仰脸,向窗台看。

湿润的冷风如绵密的针,他露出被冻红的鼻子和脸颊,隔着一扇玻璃窗,沉默和林格对视。

三秒后,他转身,林格急切叫出声——

“哥!”

那是林格第一次叫林誉之为“哥”。

大年三十,路上行人稀少,他顶着湿润冷风,一步步从租住的地方走来,也只是为了取落在林臣儒车上的双肩包。

……

事情过去这么多年,林格再没见过林誉之落下过什么东西,情到浓处,她也曾贴靠着林誉之的耳朵,一边呼呼吹气,一边问他当初是不是在套路自己。林誉之微笑着予以否认,翻身将她压住,把她被汗水打湿的头发掖在耳后,张口咬她耳朵尖尖上的肉。

现在的林格不吝啬自己的恶意,可以用最可耻的想法去揣度林誉之。

对方值得如此不堪的揣测。

浴缸里的水凉透了,林格湿淋淋地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