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事本(第4/5页)

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戴天没给我留继续参与案件的机会,他督促我大力梳理旧案,全力以赴创造业绩。拿着鸡毛当令箭,搬出红头文件,提醒我的本职工作现在是这。恰逢这时来了一个案子,旧案,有知情人说要提供新线索。我也只能作罢。

在接待处,我见到了前来提供情况的许艳红。她很瘦、看起来十分憔悴,面颊凹陷,脸上的皱纹跟她的一头黑发格格不入,显得那头发假得厉害。

把她带到我们的办公室,我请她坐下,王勤很有眼力见儿地给她倒了杯热水。

许艳红现今处于乳腺癌晚期,已经没有继续化疗的必要了,医院给宣判了死刑,叫回家吃着止疼药,痛痛快快过所剩无几的日子。

她给我们提供了一个什么情况呢?

牙医贾洪洲跟1997年7月1日遇害的汪燕系男女朋友关系。

当时她没有如实做证,因为她单方面喜欢着贾洪洲,她是他当时的护士。我们警方到诊所走访情况的时候,贾洪洲已经走了,一听说是找贾洪洲的,再听闻是打听他跟汪燕是否有私人关系,她立马觉得不对了。但是她没有说,因为她信任贾洪洲的为人,贾洪洲为人很善良温柔,好多妈妈都喜欢带着孩子找他看牙,他对待女性、对待孩子都特别亲切。再来汪燕不是个好女人,她曾目睹汪燕跟别的男人约会吃饭,看那个举止神态就知道不是普通朋友。但是贾洪洲走得匆忙,许艳红心里存了个疑影儿。然后就是突然辞职了,说要去日本进修,但是他从来没跟她说过这个打算,要说俩人平时也是愿意聊天的,至少许艳红觉得贾洪洲很拿她当朋友,他跟汪燕交往也是他自己告诉许艳红的。好在随后这案子告破了,说是大明眼镜的老总邓志光杀了人。许艳红松了一口气,这事也就过去了。她后来联系过贾洪洲几次,都没联系上。但现如今眼看就要撒手人寰,许艳红不死心,还想再见见这个年轻时倾慕的对象,可她动用了好多手段,包括还聘请了私家侦探,一查,不对了,2002年他们家里人上报了人口失踪。贾洪洲1997年并未出国,而是失踪了、人间蒸发了。左思右想许艳红觉得不对,所以上我们这儿来了。

这桩案子我不曾参与,尤其许艳红提供的“新情况”事关重大,案子判都判了,不是说板上钉钉的事不能质疑,但总要让我们了解了解情况吧?可我还没开口,给她做笔录的夏新亮耿直得叫人扎心,他对许艳红说:“你知不知道,如果情况属实,你的一念之差,不仅放任了凶手逍遥法外,还害得一个清白之人摊上了牢狱之灾。有人享受着不该享受的自由,有人却被生生剥夺了自由的权利。”

许艳红露出了一个惨淡的笑:“我只是选择了相信我愿意去相信的人。我不是替自己辩解,活到我这种有今天没明天的境地,我就算把秘密带进坟墓又怎样?可我放不下他,更不愿他一错再错。以我对贾大夫的了解,倘若这真是他犯下的罪,他内心一定备受煎熬。我死都要死了,我最后能帮他的,也就是给他一个解脱。我始终坚信他是个善良的人。”

我送了许艳红出去,承诺一定会梳理清楚这个案件,翻回头来我就把夏新亮训了一顿。这孩子轴,也耿直,做我们这份工作,我赞赏他轴、鼓励他耿直,但这是对案件,不是对人。我们无权去置评别人,哪怕是法官,也只能判决案件,他也无权去置评一个人的为人。夏新亮顶了我一句,问我那谁有权置评别人。我回答他:他自己的良知。

我们争论的当口,王勤已经找出了老卷宗,李昱刚见我俩都有些激动,没有出来调停,而是转移斗争方向:“现在争论人性问题有点跑偏。谁也不是圣人,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也都没结论呢。当务之急,是研究研究这个案件。不能说跑来一个知情人,咱就推翻原来的侦办结果、就推翻法院的判决是吧?”

王勤影印着卷宗,这时抬起头来插嘴道:“要真给推翻了,才是大问题。杀了人的跑了,没杀人的怎么就认了?检方是根据咱们的材料起诉的,那当时的调查是什么情况?有没有刑讯逼供?队长,这事我劝你慎重。”

“先来梳理一下卷宗。”我何尝不知道得慎重?但是还得查,我们公安部门必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真相不容有误。

汪燕,安徽籍,1997年7月1日死于出租屋内,这个出租屋位于大屯“男孩女孩酒楼”后面,老式楼房六层独居室。死时状态是穿着一条黑色内裤,上肢赤裸,且法医从阴道内提取出了精液,确认她死前发生过性行为,死因是机械性窒息,被人掐死的。

报案人系汪燕的朋友秦澜。秦澜反映,6月30日那天,她约了汪燕与汪燕的男友邓志光一起观看电视转播香港回归,结果两人一直没有消息,打电话过去汪燕也不接。一直到转播结束,秦澜都没联系上汪燕,她觉着不对了,就说上她家看看去,可怎么敲门也不开。然后她又找了很多人问,都说不知道。秦澜随后报警,警方进屋之后发现人已经死了。现场没有翻动痕迹,门也锁着,很干净的一个现场。

鉴于死者生前发生过性关系,衣着不完整,家里也没有被入侵的痕迹,警方初步判断应为熟人作案。于是邓志光的嫌疑上来了。围绕着他,警方展开了工作。

邓志光是大明眼镜店的总经理,并且有家庭。而汪燕是大学毕业以后来北京打工的,就职的单位正是大明眼镜店。一开始就是个普通的店员,但是干了没两年,就被提拔成了副总。

秦澜是汪燕的老乡,也是大学同学,等于是相携一起来北京闯荡,所以汪燕的事情秦澜比较清楚。据秦澜反映,汪燕之所以迅速实现了职场三级跳,跟这个邓志光密不可分。邓志光有一次酒后跟汪燕表白了,继而半强迫式跟汪燕发生了关系。什么叫半强迫式?就是强奸。汪燕借着这个事,踩上了邓志光这块跳板,一下儿就上去了。从此之后,两人发展成了婚外情的关系。

汪燕,大眼睛、大高个儿,长得很好看,身材也火辣。秦澜说,汪燕很善于交际,除了邓志光,她还处了其他几个对象。因为汪燕觉得邓志光就是块跳板—这人年岁不小了,当时五十出头,而且他有家庭。这是汪燕跟秦澜明确表达过的。

那邓志光的嫌疑又上升了,他不仅有作案时间,还有作案动机。明着看是他占了汪燕的便宜,实际上汪燕把他拿得死死的。他可能对汪燕有感情,但是汪燕对他就是利用。而且除他之外,汪燕还在另寻佳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