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这事, 得从奚行幼儿园快毕业那年说起。

那是2001年,国内的计算机联网已逐渐成为潮流,随正式加入世贸组织的消息传来, 奚父毅然辞去高校教职,创业IT项目, 终日不着家;与此同时,奚行母亲调任到隔壁省三甲医院任职;一个瞄准时机非做不可,一个救死扶伤耽误不得,几番家庭会议较量后, 决定请保姆照顾儿子。

请来保姆后, 夫妻俩就很少沾家, 将儿子交给刚认识的保姆看顾。起初过得还算顺利, 在大学任教的爷爷给奚行布置有益智作业, 还送了一条斑点小狗陪他玩, 反正他自己玩习惯了, 父母在不在影响不大。

可后来, 保姆的脾性渐渐暴露,她会将奚行心爱的玩具车拿走, 说是送给有需要的小孩,告诉奚行不许挑食, 还将他喜欢的食物通通吃掉,在奚行闹脾气要带小狗出去玩时, 狠狠瞪住他, 不打不骂不劝告, 只是冷冷瞪住, 直到他‘识趣’。

对于这种面上和善, 于细微处, 处处冷漠的看顾,奚行每次与父母打电话时都无法告解,年纪太小,只能一遍遍告诉父母他不开心,他不喜欢这个阿姨,奈何电话那头的父母,确认他有吃饱没挨打后,只让他自己乖一点。

很快,奚行‘学乖’了。

他将玩具藏好,不再对某种食物表现出特别喜爱,每样都只吃一点,当阿姨试探问他最喜欢什么菜,为什么不多吃一个鸡腿,他就用爷爷教的破案推理游戏,反其道而行,透露一点线索来遮掩真实喜好:“鸡腿不错,苦瓜也很好吃,都可以的。”

哪个小孩会喜欢苦瓜呢,可为了能再吃到鸡腿,他要把苦瓜也夸一夸,决不能让阿姨看出他只喜欢鸡腿。

直到某天,小狗在屋里闹得慌,刨沙发、啃桌椅、柜子里的物什都被它翻出来,那个阿姨串门回来,看到凌乱的现场,二话不说将奚行关去阳台。隔着玻璃门,奚行眼睁睁看着阿姨将小狗栓起来,拿扫把抽打它,小狗叫得有多惨,奚行趴在门外就哭得有多大声。

至此,奚行萌生出‘叛逆’念头——

他要带小狗离家出走。

等阿姨出门买菜时,他砸开零钱罐,装好零食,用家里座机给爸妈打去电话,可惜一个是忙线无法接通,另一个打通了,却是人在手术室别人帮接的电话,最后他给110打去电话,说完情况后,就带着小狗走出家门。

他的目标很明确,去爷爷家避难。那时他爷爷还忙碌大学的教职事务,很少在湾市的家,只在别墅留一个老阿姨看管,算是奚行从小见到大的熟人。

计划堪称完美,唯一不足是他没独自出过门,更没坐过公交车,只记得每次坐爸爸的车时,沿路看到的景观。凭记忆宫殿里的标记,他背上小书包,牵着小斑点狗,从早上十一点,走到下午四点,走过五条大路,翻过两架高架桥,最终迷失在一条小巷里。

酷暑炙烤,连续暴走几个小时,他已经精疲力竭,小狗一直在吐舌头,怎么都不肯再走。他连拖带抱,将小狗带到电话亭旁,垫起脚投币,尝试拨打爷爷家电话。

打通电话后,奚行向爷爷家的阿姨描述自己身处的位置,一条不太宽敞的街巷,有包子铺、有发廊、有杂货店、还有一家挂牌匾像电影里练武的馆子。打完电话,他就带着小狗坐在马路牙子,警惕地观察附近行人。

他的安全意识很强,来的路上已经被两个大人搭讪,一个问他要不要吃苹果,还真从口袋里掏出又大又红的苹果要塞给他,当时他水壶里的水已经喝完,口渴难耐,他咽了下口水,转头往其他方向大喊一声爸爸,趁机一溜烟跑掉;另一个大人直接许多,问他是不是迷路了,拽着他手就往暗巷里带,他力气小扭不过,假意顺从跟着走两步,然后一口咬住对方手腕,挣开后带着小狗狂奔,慌不择路地往人多的地方跑,穿过几条大街几条小道,才得以甩脱那人。

但这也直接导致他迷路了。

现在这条街巷比他住的地方热闹,路边站有许多人,在起哄围观着什么。奚行和小斑点狗坐在马路牙子,透过缝隙,看到一个穿大红武术服的小女孩,被一只大白鹅追着狂奔,那模样比他刚才从坏人手里逃脱时还要惊慌得多,大喊大哭,鼻涕眼泪一把把地流。

他从书包拿出火腿肠,掰开来,给小狗分一半,一人一狗就着这么坐着,优哉游哉看小女孩与大白鹅的闹剧。

吃完火腿肠,街上围观的人也都散了,有个大哥哥一手拎大白鹅,一手揪着小女孩胳膊,往对面挂牌匾的馆子走。到了馆子门口,那个大哥哥用毛巾擦一把小女孩的脸,让她坐在小板凳上,开始帮她梳理弄乱的头发。

奚行没地方可去,隔着马路坐在那儿,与小女孩面对面,看她一秒变脸,前面还哭哭啼啼的,转瞬就拧拧眉咧嘴角笑了起来,隔几米远都能听到她笑声。

他冷冷瞥一眼,低头安抚小狗,小女孩的快乐,衬得他和小狗的流浪历险记格外悲壮,又渴又饿还要被太阳晒,偏偏他今天穿的黑色衣服,太阳一晒就跟贴着电热毯似的,烫得难受。

突然,小女孩的声音传来:“有小狗,是斑点狗!”

奚行刚一抬头,那个扎着两团啾啾,一身大红武术服的小女孩飞奔过马路,冒着鼻涕泡问:“我可以抱抱它吗?”

他想说,摸一摸可以,哪有人见狗就要抱的,不等回答,那小女孩就非常自来熟地抚了一把小斑点狗,说着“乖——”,然后弯腰一把抱住它,看她样子还真打算抱抬起来。

奚行拽紧狗绳,万般嫌弃地看着她,皱眉,冷冷警告:“你放下来,别吓着它。”

“它好像不怕我的。”她还想狡辩。

奚行起身,捏起拳头,紧紧盯着被抱起的小斑点狗,他没想到逃过两个坏人,竟还会遇到一个小孩来抢狗。

那小女孩凑到狗脑袋上亲了一口,摸摸小狗背上的皮毛,诧异问他:“它怎么受伤了,谁打它了?”

“朝朝别闹,快还给人家。”还好那个大哥哥赶过来解围。

今朝皮起来很欠揍,但只要乔如旭开口她还是很听话的,她噢了一声,恋恋不舍地放下小斑点狗,抬眼看向奚行:“你会带它去上药吗?”

奚行收紧了些狗绳,冷冷回一句:“会的,等我家人过来。”

今朝这才仔细看清小男孩的脸,她眼神定了定,像是在挖宝箱里翻出宝物,睁大眼睛真诚赞美:“你好漂亮呀!”

奚行:“……”

你是在说我的吗?

这也怪不得今朝,她妈妈每天都给她洗脑式灌输审美概念,什么一白遮百丑鼻高美如画,什么眼睛要亮心眼才正,眼前这小男孩,简直是用上好的面粉团捏出来的,雕刻师傅一定将所有漂亮要点都放他身上了,眼睛亮亮的,鼻子高高的,皮肤还很白,每一点都长在今朝审美的心巴巴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