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第2/2页)

因此讲究些的书局都会在刻印书籍内显眼处刻上专用标记,不过这只能防君子不防小人,万一真有那不要脸的连这个标记都给复制了,书局也无可奈何。

嗯……或许还有两部法律可以写出来给许长海看看,比如《著作权法》和《商标法》,许清元默默地想。

回到冯老板的问话上,她思忖片刻道:“也可,只是怕冯老板担风险赔钱,到时候可别怪我。”

“怎么会呢?我从小跟着父亲经营书局,很少看走眼的,此书如此精妙,通判大人和新晋案首秀才的笔墨,又有知府大人背书,卖的绝对少不了。”冯老板自信道。

“那此事就全权托付给您,劳您费心。”许清元客套道。

冯老板却还有问题:“对了,关于本书的用纸和定价您看……”

这个问题许清元想过,为了扩大影响范围,本书不宜定价过高,但价格太低用的材质也寒碜,和知府、通判的名头不相匹配,因此她拜托老板道:“求您费心,此书不需要太贵,售价尽量不要超过半两银子,用纸和装订严整板实便好,无需太过花哨。”

“行,我明白,等样书出来后我亲自送去您府上。”冯老板应承道。

过了四日左右,雷厉风行的冯老板把样书拿至通判府上,许清元看过后觉得非常不错,除了封皮不是红色之外,排版跟现代的法律装订本相差无几。她奉给许长海一观,也得到了满意的答复。

冯老板说是先印三百本看看,卖得好再加印,新书上市时间大约在六月底。

办结此事后,许清元亟需解决另一个难题,找老师。

孟先生只是个秀才,教许菘之可以,但教不了许清元,家中已经负担了一位私人教师,再给她单独请一位举人教授课业也是绝无可能。许长海政务太多,不可能为了教孩子耽误正事,虽然她能上县学,但要跑去淮阳又远又不方便,思来想去,还是许长海走了关系,把她送到汀州府一位从京城卸任的女官大人开办的女子学堂中继续进修。

作者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