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7章、天真的小华(第3/4页)

今天上午的会议,讨论的主要是教育议题,大家的争论很激烈,源头主要在于我。教育口徐娟委员的提案,我表示了坚决反对,很多人并不明白我的反应为何那么激烈。

非索港除农垦区外,各街区目前已设立了二十所学校,方案是小学衔接中学,学制都是五年,为将来全面落实十年制义务教奠定基础。

这个方案当初是柯老定的,没有搞集中的少数大型学校,而是根据人口分布和交通条件分散到各个社区。

这里的大多数人没有接送孩子的习惯与条件,那些年纪很小的孩子都是自己步行上学,不可能将学校建在离家太远的地方,否则等于让大多数孩子无法去上学。

徐娟委员的提案,是集中教育资源在发达社区打造三到五所重点学校或示范学校,我是坚决反对的。

然后徐娟委员又说,就算小学不这么搞,将来中学也是要搞的,先集中资源打造几所重点中学,我同样不赞成。

在非索港市政的能力范围内,我们办了这二十所学校。这不是撒胡椒面,现有的资源只能办这么多,那就要每办一所都是合格的,而且在投入上、模式上是公平的。

假如我们搞资源倾斜再打造一所重点学校,与原先南部海滨的格饶丝学校有什么区别?

今天在座的董泽刚委员就是格饶丝学校毕业的,那所学校已经被改造成非索港南岸学校了,也是目前我们办的二十所学校之一。

要说区别肯定也是有的,格饶丝学校过去是民办的,如今的南岸学校是公办的。在座的不少人也是非索港的居民,那么都可以想办法将自家或亲朋好友的孩子安排进南岸学校了。

那样一来,不论监督再严格,权力总有寻租的渠道,就比如这个例子,因为在做上层设计时就留了寻租的渠道。

让所有的孩子都接受公平的教育,包括自家的孩子,想让他获得的学校教育更好,那就去推动整个教育系统的进步,这就是我想说的公平。

老师和老师有差异,孩子和孩子也有差异,天赋各不相同,所谓公平并不是抹平这种差异,而是机会的公正。

在上午的讨论中也有人提到,教育投入的公平可以做到,但是师资力量的合理调配却很难做到。

比如使用统一的期末试卷,各个学校之间会有排名差异。差异不大就不必调整,假如差异太大,将某些明显不合格的老师派出去进修,然后再调派更优秀的老师接任。

这些都可以讨论,制定一个可行的方案。

范达克委员现场弄了个算法模型,就是个不错的思路。不要调动那些教学成绩最优秀的老师,学生学得好反而导致老师被调走,这也不公平,取排名中位的调派。

我觉得这个模型可以继续完善一下,让算法更合理,标准也更明确。

范达克委员发言的时候,很多人也提出了质询,认为这么做太麻烦了,不仅增添了教育系统的工作量,也给一些老师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不便。

按他们的观点,在自然情况下,就算每所学校的起步标准是公平的,在发展中肯定也会形成差异,某些学校的优势会越积累越明显,人为的手段是很难去干涉的。

按这种思路,我们将来是不是必须要放弃大部分的人口接受更优质的教育?可是在座的诸位别忘了,在所谓自然情况下,整个几里国都是被这个世界放弃的,我们又要放弃谁?

还有的委员说,根据几里国现有的状况,先集中资源发展精英教育是最合理的选择,过去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过去的事实?它还证明了更多我立志推翻的东西!

这种观点的实质,并不是最合理的选择,而是最简单的选择。

曾经的几里国公民教育彻底烂透了,但是一小撮精英阶层缺优质教育资源吗?他们从不缺少,哪怕是高等教育也可以去海外。

我们已经从泥潭中挣扎了出来,这么困难的事情都做到了,难道还要继续用躺在泥潭中思维方式吗?只做最简单的,不做更公平的?

我们先要明确宗旨,围绕这个宗旨制定方案、落实具体的项目,然后去分析需要解决哪些问题,这才是正确的思路。

所以我以为范达克委员上午搞的算法模型,至少代表了一种解决问题的正确思路。

假如师资力量需要平衡调派,会给相关教师带来生活和工作的不便,那就采取措施帮他们解决困难、给予足够的补助,这才是市政和教育部门该考虑的政策。

非索港不算农垦区,其实并不大,人口也只有五十多万,二十所学校离得也不远,这种平衡调派是可行的。个别情况下可能需要教师搬家,那么就制定相应补助政策。

还有人说几里国很大,大区域的调派是很难做到的,我也承认实际情况确实如此。所以我们制定政策时,先从能做到的方案开始,划定一个合理的区域范围。

制定具体政策的同志们,不要因为想反对这个政策,故意就制定不合理的实施方案。

比如根据我的提议,就搞全国范围的中小学师资平衡调派,那不可能做到,从而证明这项政策不合理,然后再推翻它所代表的公平原则。

搞跨邦区、大地域的中小学师资公平调配,目前是做不到的,只能划定合理的范围,比如非索港这二十所学校就是一个合理的区间。

非索港模式从来都被全国借鉴,所以这里的工作首先就要搞好。再次重申我的立场,我们在非索港不搞重点小学,也不搞重点中学!

但是不搞重点学校,并不代表我们不想把学校搞好,而是我们给教育工作定下的目标,怎么能在此基础上把教育搞好?

上午还有委员说了,这么做可能不利于发觉与培养那些真正有天赋的孩子?我认为这是在偷换概念!

你所说的天赋是什么,是更适合修炼养元术,还是更擅长解数学题?假如哪个孩子有这种天赋,难道你看不见他们的成绩吗、发现不了他们吗?

公民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培养的是基本素质,教学大纲要求的学识水平、思维水平、社会与道德认知,完成了就是合格的,而有的人还可以特别优秀。

假如做不到公平,那么无数有天赋的孩子才会真正被埋没。

假如发现了孩子某一方面的天赋,首先就要正常地去培养,不要让它荒废,也不要揠苗助长,让他们在某一条成长路径上能走得更高更远。

教育部门包括学校可以想别的方式,从天赋角度去培养这些人的兴趣爱好,这是另一个维度的问题,也是在教育公平的基础上,另一个需要去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