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文哥儿知道丘濬在干正事可就是憋不住,拉着丘濬就是一通输出:这文章,特别好!如果说刚才那些文章是《大学衍义补》不好看的前几卷,那这篇就是《大学衍义补》最好看的那几卷了!

你看看这想法是不是和你书里那段老像了就是写得特别简明扼要更容易让人听进去!

丘濬:“……………”

你再说一遍,你小子再说一遍!!!

举例就举例你说我的心血之作做什么?!

我写的书招你惹你了不成?好心把书给你看你居然还这么挑三拣四!

你都不知道我写前面的时候灵感多充沛,经常一口气能写一两千字!写到后面经常要考虑宏观经济学问题,想得那叫一个头秃!

文哥儿见丘濬额头青筋一跳一跳瞧着很有“你骂我可以你骂我书我和你绝交”的势头,立刻开始亡羊补牢:“……我不是说您写得不好。”

这不是想举个大家都懂的例子吗?

丘濬都被他气笑了偏又没法和个三岁小孩儿计较。

何况这小子张嘴就把对应段落背了出来,显然是有认真看书的,只是童言无忌说了心里话罢了。

丘濬摆摆手道:“行了,别耽误我阅卷要看就安静些看。”

文哥儿正要乖巧地答应就听不远处的刘健开了口:“卷子拿给我看看。”

文哥儿一愣眨巴一下眼抬起脑袋往刘健看去。

刚才他过去“拜山头”时也偷偷打量过刘健对这位一看就不苟言笑的刘阁老很有些好奇。不过他是很乖巧的,别人没有表露出“快来抱我大腿吧”的意思他一般不会去烦人!

刘健是在和他说话吗?

为什么突然要看他手里的卷子?

难道有的人看起来在认真工作实际上眼观四面耳听八方?!

是了这就是上司们的基本技能时刻关注员工在干什么,随时随地掌控全场,不允许任何人在自己眼皮底下划水!

文哥儿小心翼翼地确认道:“您是要看我手里这份吗?”

刘健有些后悔自己冲动开了口。

看看旁边的丘濬脸色快黑成锅底了。

他这一开口,是暴露了他旁听两人对话的事实啊!

话都已经说出口了,后悔也没什么用。刘健只能颔首道:“对,给我看看。”

刘健也读过一点《大学衍义补》。说实话,丘濬讲的道理都对,就是没什么用处,刘健看了几卷便搁下了。

他的时间是很宝贵的,有空看这么一本又臭又长的百万巨著,还不如多批几份公文。

可刚才听文哥儿和丘濬就着答卷聊了一段《大学衍义补》的内容,刘健对这本书颇有些改观。也许老丘只是啰嗦了点,好好筛筛书里的水分还是有不少可取之处的?

想是这么想,刘健却也没有尽信小孩子的童言童语。

具体到底如何,刘健觉得口说无凭,还是看看文哥儿手头那份策问再说。

文哥儿不知刘健曲折的心路历程,听刘健这么说便把卷子呈给刘健,自己又转头磨丘濬给他看新文章。

丘濬意识到自己和文哥儿的对话被刘健听了去,心情很不好,脸色臭臭的。

他看了眼巴巴地坐在旁边的文哥儿,根本发不出脾气来,只得直接给文哥儿匀了几份新卷子,叫他自己看个够!

文哥儿怕自己再戳中老丘的绝交点,还真乖巧地看起新文章来。

至于表情会不会和刚才那样千变万化,那就不是他控制得了的了!

刘健不愧是从小爱读书的人,阅读速度丝毫不亚于丘濬等人,很快就把文哥儿觉得特别好的策问扫了一遍。

比对着文哥儿刚才提及的《大学衍义补》内容一看,这文章还真有异曲同工之妙。

文哥儿的点评虽然稚嫩了些,却句句都切中要理。

丘濬其人,博闻广记,什么书都读一点,什么学问都通一点,可能就是因为他的学问堪称百科全书,所以他写起书来繁复驳杂、主旨难辨,有时候要捞出有用的内容无异于大海捞针!

刘健不由端起茶边抿了一口,边打量起穿得花里胡哨的文哥儿。

没想到这小孩儿金玉其外,竟不是败絮其中。

单看他能静下心来读丘濬的书,就知道这小孩儿定力非凡!

想想丘濬那什么都爱研究研究的德行,再想想李东阳那一天到晚呼朋唤友宴饮交游的性情,刘健觉得这样一个好苗子落他们手里,怕不是会给他们毁了。

可人李东阳都收了徒,丘濬瞧着也与这小孩儿关系极佳,他一个外人倒是无从置喙。

刘健搁下茶,把刚才丘濬和文哥儿都觉得不错的那份卷子放入一甲候选之列,继续进行需要耗费一整天的阅卷工作。

这么要紧的活儿,大家相互交流的也就那么几回。

通过一个早上的初筛,读卷官们算是把三百多份答卷全部看了一遍。

刘健挑出十二份明天要在御前读卷的文章,拿回去与内阁诸人商量,顺便宣布其他读卷官可以先去吃个饭再继续忙活。

要是这十二份卷子没异议的话,下午就是针对剩下的卷子进行交叉评卷了。

简单来说就是考官们轮流在每份卷子上打“○”和打“×”,得到“○”越多的卷子名次越考前,有异议的卷子就大家一起来讨论名次。

事实上既然这些卷子都不可能被皇帝看见,所以即使有的人想破格把某个考生提到前面,其他人看在同僚面子上也不会有太大意见。

这意味着下午的阅卷工作相对没那么重要。

既然重头戏都结束了,读卷官们便都放松下来,结伴入座等着吃工作餐。

殿试工作小组的供给依然是光禄寺负责的,也不知是不是考虑到读卷官们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同僚,且官阶很多都和自己不相上下,光禄寺送上来的饭菜居然都是热乎的!

菜色虽都很寻常,无非是猪肉鹅肉羊肉之类的,可摆得满满当当的,瞧着很是丰盛。

这就有点叫人受宠若惊了。

文哥儿发现居然还有鹿脯。

古人骑射和打猎功夫不差,且没什么濒危保护动物之说,鹿肉也算是达官贵人和富贵人家饭桌上的常客,只是普通人很少能吃上罢了。

据传北宋就有些人用死马肉冒充鹿脯到市面上卖的,死马通过一定手段掩埋腐化处理过后,再挖出来用浓油赤酱掩盖住腐坏变质产生的异味,就可以装成嫩美的鹿肉拿去忽悠没见过世面的百姓!

据说宫宴也不常赐鹿,这次还是占了殿试的光,殿试工作小组可以共分一只肥鹿!

鹿自古以来就是很好的意象,而且与科举息息相关。

俗气点的就是鹿通“禄”,考科举不就是为了以后可以吃官家饭!

文雅点的就该追溯到《诗经》,好好把《诗经》中的《鹿鸣》背一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