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贡品 1抽签日(第2/4页)

“唔,还热着呢。”我说。他一定是一大清早就去面包房交换的。“使什么换的?”

“就一只松鼠,卖面包的老头儿今天挺讲交情,”盖尔说,“他还祝我好运呢。”

“是啊,这些日子我们大家都感到彼此更亲近了,不是吗?”我这么说着,眼珠都没转一下。“波丽姆给咱们留了块奶酪。”说着我把奶酪拿了出来。

对于我的款待,他的脸上立刻洋溢起快乐的笑容。

“谢谢你,波丽姆,我们可要享受一顿真正的大餐了。”

他突然学着埃菲·特林西,转成了凯匹特口音。埃菲·特林西是个性格极开朗的女人,每年收获节仪式都会来宣读名单。

“我差点忘了!饥饿游戏快乐!”他在四周的灌木丛里摘了几个黑莓。“祝你永远——”说着他向我抛过一颗黑莓,黑莓在空中划了个弧线,我接住,然后用牙齿把它薄薄的皮咬破,一股又酸又甜的汁液在我嘴里散开。“——永远好运!”我兴奋地接着说道。对于饥饿游戏,我们不得不开些玩笑,因为饥饿游戏能让人吓破胆。另外,凯匹特口音太做作了,无论用这种口音说什么事都很逗笑。

盖尔掏出刀子,切着面包片,我在一旁看着。他也许可以做我的哥哥,黝黑的直发,橄榄色皮肤,我们甚至有着同样的灰眼睛。但我们之间却并没有血缘关系,至少没有很近的血缘关系。多数在矿上干活的人在这些方面都很像。

妈妈和妹妹波丽姆长着浅色头发和蓝眼睛,这使她们与周围环境显得格格不入。确实如此。我妈妈的父母属于那些商人圈里的,他们在十二区比较好的地段开了家药铺,给那些官员、治安警以及“夹缝地带”的偶尔的买主供应货物。因为多数人付不起钱去看医生,所以药剂师就取而代之。我爸爸以前打猎时常采集些草药,卖给药店,再制成药剂,这样才与我妈妈认识的。妈妈一定很爱爸爸才情愿离家跟他一起来到“夹缝地带”的。在我的记忆中,她总是那么的高傲、冷漠,对家里的事甩手不管,眼看着她的孩子饿得骨瘦如柴,我因为爸爸的缘故而原谅了她。可说实在的,我不是那种喜欢原谅别人的人。

盖尔小心翼翼地在面包片上抹上羊奶酪,然后放上一片罗勒叶子,我在一旁把黑莓上的灌木拨开。我们又重新坐回隐蔽的岩石上,从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峡谷却不会被人发现。夏日的峡谷生机盎然,到处是鲜嫩欲滴的绿色植物,鱼儿在水中闪着波波的鳞光,湛蓝的天空晴朗无云,时而有一阵微风吹过。我们的食物真是太棒了,奶酪渗透到热面包里,草莓在我们口中爆裂,这要是真正的假期就太完美了。如果一整天我都可以和盖尔一起在山中徜徉,四处找寻我们的晚饭那该多好……可是,到了下午两点,我们必须站到广场等候点名。

“说实话,咱们能办到。”盖尔不动声色地说,

“什么?”我问。

“离开十二区。逃跑。住在林子里,就你和我,咱们能行。”

我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这想法太荒谬了。

“我们要没这么多孩子就好了。”他快速加了一句。

当然,实际上我们并没有那么多“孩子”,可是也一样。盖尔有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我有波丽姆,也许还可以算上妈妈,要是没有我们他们可怎么过活呢?谁给他们找吃的,去填饱肚子。现在,即使我俩整日在外打食,也不得不在夜晚趁黑去换点猪油、鞋带或羊毛衣服;也有的夜晚,我们在肚子饿得咕咕叫时睡去。

“我永远都不想要孩子。”我说。

“要是不住这儿,我会要的。”盖尔说。

“可你现在住在这儿。”我说,有些恼火。

“算了,不说了。”他急促地说。

我们俩说的话太离谱了。离开十二区?我怎么能离开波丽姆,这世上我唯一爱着的人。盖尔的心也都扑在他家人的身上。我们不可能离开。可为什么盖尔兄弟还这么说?可……可……即使我们真的离开十二区,这些要孩子的鬼话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我和盖尔之间无任何浪漫可言。初次见面时,我还是一个瘦巴巴的十二岁的孩子,尽管他只比我大两岁,可他看上去已像个大人。我们以前做生意时明争暗斗,时间长了,才成为互助的好友。再说了,盖尔如果想要孩子,找个老婆也不在话下。他英俊漂亮,身体强壮,对矿上的活也得心应手。每次他从学校经过时,女孩子们都会悄悄议论他,看得出她们也很喜欢他。这事还真让我挺妒忌,当然不是出于人们想象中的原因,而是因为好猎手很难找得到。

“现在你想干什么?”我问。我们可以打猎、捕鱼或采摘。

“咱们在湖里捕鱼吧。咱们今天晚上弄点好吃的。”他说道。

就在今晚,收获节仪式之后,每个人都会庆祝一番,他们终于可以松一口气,自己的孩子又在一年中幸免了。但至少两个家庭仍会门窗紧闭,他们盘算着如何熬过随后到来的痛苦的数周。

我们干得还不错。那些凶猛的食肉动物懒得理睬我们,因为对它们而言,美味的猎物唾手可得。接近中午,我们抓到十二条鱼,摘了一袋野菜,最棒的是,还有一夸脱草莓。几年前我发现了一条路径,盖尔又在附近用网子布设了陷阱,野生动物也就不会打扰我们了。

在回家的路上要经过些铁架子,我们在那里荡秋千。这里曾是用来储煤的仓库,现在成了黑市。后来人们用更好的办法把煤直接从矿上运到车站,这个地方也就只剩下铁架子。收获季节,大多数生意这个时候已经结束了,可黑市的买卖还相当热火。我们很轻易就出手了六条鱼,换来好吃的面包,另两条换了盐。格雷西·塞,一个瘦骨嶙峋的老女人,经常用大壶盛了热汤来卖。她从我们这儿换走了一半野菜,我们从她那儿换了两大块蜡。跟别人做生意比跟她做略微划算些,可她是唯一总从我们这里买野狗肉的人。我们并非故意捕杀野狗,只是偶尔被野狗袭击时才捕杀一两只,这也合乎情理,不管怎么说,肉就是肉。“狗肉一下锅,我就管它叫牛肉。”格雷西·塞一边说着,一边眨一下眼睛。“夹缝地带”的人,在闻到香喷喷的狗肉时,没一个人能把鼻子挪开。可那些治安警就比较挑剔。

做完黑市的交易,我们去市长家后门,打算卖掉剩下的那半草莓,他特别喜欢草莓而且付得起钱,这点我们都知道。市长的女儿马奇为我们打开门。她在学校和我是同一年级。因为是市长的女儿,人们会觉得她肯定是个势利眼,不过还好,她只不过是谨言慎行,不大与人交往,这点与我很相像。因为我们俩都没什么朋友,所以在学校时倒常能在一起,吃饭时一起、集会时相邻而坐、做体育运动时还是搭档。我们彼此间也很少说话,这正适合我们俩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