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首饰盒33

翌日天蒙蒙亮, 丁厌被人从睡梦中唤醒,开启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程徒步登山之旅。

这片区域是高原地带,他们所处的位置海拔较低, 有着富饶的森林和肥沃的草场。植被很有特色,高的是树, 矮的是草, 不见灌木丛和攀缘植物, 行走在林间能踩到的只是厚密的枯叶和毛茸茸的草皮。

参天巨木垄断了阳光,幽凉清寒的晨雾好似原始森林深处传来的叹息。

丁厌提升的那点体能, 要征服这座山岭终究是力所不及,为了照顾他, 其他人特意放慢了脚程, 一路边走边聊, 分散他的注意力, 避免他早早地感到枯燥与疲累。

爱撒娇口才好,负责给他讲故事解闷。

“像这些地方,人迹罕至,与世隔绝,原住民可能几十上百年以来,一直过着没有变化的生活。他们或许还信仰着自然神, 会在山洞和水岸边供奉神明。”

丁厌的心跳略急促,问:“什么是自然神?”

“山川河流, 风雨雷电, 动物植物, 只要有信徒, 就会被奉为神明。”

“为什么要信仰这些东西?”

“因为古代人的科学知识匮乏, 不能理解一些自然现象, 更缺乏防护和应对的手段;只好将其当作神明朝拜,换取风调雨顺。”

丁厌:“可我们古时候信奉的不是道教和佛教吗?还有河神龙王玉帝什么的,也没有人对着雨和雷祈福祭祀啊。”

爱撒娇:“你说的两种宗教,都是在公元后兴起的,我指的是更遥远的古代,比如殷商时期。甲骨文你总知道吧?那是一种占卜的工具。古时候遭遇干旱,影响农作物收成;又没有科技施行人工降雨,那么人们所能做的就只有向上苍祈祷。但人的思维是功利性的,古今中外对神明的祭祀,本质是贿赂,带有交易性质。

“假如我是个男巫,我要向神明祈愿下一场大雨,那我就需要统治者为我提供一定数量的祭品,用于讨好掌管雨水的神。这里面的讲究很多,不同的神,要用不同的方式献祭——这是仪式感,以示庄重。

“像祈雨的过程就十分严谨。首先我要把卜筮之词刻在牛的肩胛骨上,再放到大火里烧,这叫贞问。火会把骨头烧出裂纹,那些裂纹的走向就是神明给我的答复。我依据这些神迹,来判断是否及如何进行这场祭祀,是烧死二十个羌族的俘虏呢,还是淹死一位身赋神职的女巫呢。”

“这也太野蛮了……”丁厌说。

“文明不是从地球诞生就有,而是一步步进化发展来的。在小农经济发达的社会,人们发现了俘虏和奴隶的更大利用价值——投入生产,被剥削劳动力;于是活人祭祀才逐渐被淘汰。而人对神的人格化,比如从祭祀雷电,变成拜雷公电母,这跟神权与政治的融合有联系,也是人类中心主义在文化层面的一种形态。”

“什么叫人类中心主义啊。”

“其实和人喜欢把猫狗等可爱动物拟人差不多,是种一厢情愿的自恋。”

丁厌鼓了鼓掌道:“你懂得好多呀……”

爱撒娇道:“你不嫌闷就好,我是怕你无聊,容易喊累。”

“……你一说,我真的觉得好累啊。”丁厌的思维停滞输入和运转,感受回到身体内部,双腿仿佛被架在火上烤,滚烫酸麻。

“那就休息。”楚瀛决定道。

戴心诚提出:“前面有条小溪,风景更好。”

于是他们又走了十分钟,来到一条夹在河谷间的溪流旁。

潺潺的溪水像条银亮的缎带,对岸是片幽绿的草坡,半山腰搭建着质朴的小屋,木栅栏围成的圈外分散着吃草的马儿和牦牛。

丁厌在溪边洗了手,水冷得冻骨头。他说:“这种不毛之地,还有人住吗?”

戴心诚哧道:“这算什么不毛之地,水草丰美,天高云淡,有人住很正常。”

丁厌不喜欢这个人说话的语气,坐到楚瀛身边,挨紧。

楚瀛给了他一袋坚果和一小盒水果干。

丁厌嚼着杏仁,问:“你怎么一路都不说话?”

“我比较享受专注。”楚瀛诚实道,然后眼神指爱撒娇,“他说的你没兴趣吗?你可以跟他讲讲你喜欢听什么样故事,他的阅历很丰富,应该有你爱听的。”

平心而论,爱撒娇个性不错,是个好相处的人。丁厌不想辜负别人的美意,装作无理取闹道:“你是不是后悔带着我了?”

戴心诚抢着说:“是后悔。楚是为了你,才选的这条最温和的路线。我们一般不这么走,这不叫登山,只能叫带你散步。”

“我又没有问你!”丁厌顶撞道,“你真讨厌,我还不想带你呢!你有什么好横的,官二代很了不起吗,你这叫欺压平民百姓!”

“这就叫欺压了?”戴心诚跳下那块石头,走了两步堵在他近处,说,“你信不信,我把你头发剪了?”

这个语气!这个表情!啊啊啊阴影!!!

丁厌在那张脸上看到了他中学时最怕的一类人的影子——每个班级都会有的,坐在最后排的男生;上课不听讲只顾趴着睡觉,下课就伙同一帮哥们儿站在走廊上惹是生非,老师不管,同学们想管不敢管,只得任由他们在校园里飞扬跋扈、横行无忌。

丁厌揪着楚瀛的袖子,道:“你看!他欺负我!”

戴心诚:“欺负你怎么了,你这么大个人了,还要告状,他是你男朋友还是你爸爸?”

“要你管!”丁厌抓起一把石头带杂草,朝对方掷去,“我还奇怪你们俩为什么要吵架,你就是讨打!你被打死活该!”

“来来来,这儿,拿这个。”爱撒娇眼尖地捡起一根木头棍子送他。

丁厌接过木棍棒打坏狗。

戴心诚偏头躲开道:“你别打脸。”

“我就要打你的脸!”丁厌起身要和人干架,他那一个月的你追我逃可不是白玩的。

戴心诚蹿得比豹子还快,引诱他冲进那座绿森森的树林。

丁厌不信这个邪了,一往无前地追上去。

楚瀛收好他吃剩的零食,捡起他们落在溪边的包,分给爱撒娇一个。

“走吧,这下消停不了了。”

“不简单啊大少爷,谈个恋爱使尽了看家本领。”

楚瀛不答话,他只是观察到丁厌的潜能光靠鼓励并不够,还需要激发。

为了追那条狗,丁厌暂时性忘却了肢体的疲乏劳累。他不觉得自己可以靠硬实力赶上戴心诚,他之所以能把对方按在地上用棍子抽——要么是巧合,要么是戴心诚故意让着他。

可是为什么呢?他招惹我就是为了被我打一顿吗?

丁厌想破头也想不通其中缘由。就当是意外吧!打死你这个嘴贱的小混混!

那根木棍被日晒雨淋了多时,内里腐朽,抽了没几下就断裂了,沾了他一手黑色木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