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格桑花(第2/4页)

“老婆……”

沈书妤忍无可忍:“傅灼,你好烦呀,打扰到我和小鱼儿说话了。”

那位大佬只能讪讪住嘴。

余檀这会儿正在八卦傅灼大佬和沈书妤的感情故事。

沈书妤的性格很好,虽然大了余檀几岁,但本质上她才是那个被宠溺的小仙女。知道余檀好奇她和傅灼的感情故事,也不吝啬透露。

沈书妤给余檀倒了一杯樱桃酒,说这是他们自家家种的樱桃,每年都吃不完,就做成酒。

盛情难却,余檀捧着酒杯一小口一小口地抿着,再听着他们的感情故事,这夜晚的风忽然变得温柔。

据说当年是傅灼主动追求的沈书妤,苦苦追了几条街。后来更是为她种了满园的樱桃树,只是因为沈书妤喜欢吃樱桃。

学生时代的傅灼在沈书妤眼中可不是什么好学生,他抽烟、纹文身、开跑车、吊儿郎当、简直就是沈书妤眼中不学无术的代表。所以一开始沈书妤还真没看上他。

不过由于傅灼的死缠烂打,两个人逐渐熟络,沈书妤才慢慢发现傅灼的好。

回忆往事,沈书妤脸上是自然流露的温馨,她说:“特别庆幸大学的时候能和傅灼谈恋爱,更庆幸的是能够从校服到婚纱。”

正说着,傅灼端了一盘新鲜烧烤的蔬菜递过来,打趣:“老婆,给点面子,好歹给我的小粉丝留点好形象。”

沈书妤白了傅灼一眼:“你本来就看着不怎么像个好人。”

小两口亲昵地斗嘴,也没顾余檀这个旁人。

余檀羡慕不已。

下意识侧头追寻谢之煜的方向。

马上中秋,今晚夜空能清晰看到一轮明月,月光明亮。露天的草坪上有不少路灯,每一盏橙黄色的路灯上面都有不少的飞虫一次次往光源撞击,无声地扑火。

不远处,谢之煜坐在类似加大版马扎带有靠背的椅子上,恰好就在一盏灯下。他懒散敞着双腿,微微躬身,双手手肘搭在大腿上,指尖燃着一根烟。

那束灯光撒在他的肩身,照得他身影轮廓明晰,无死角的英气。

那几位男士不知道在一起聊什么,时不时抽上一口烟,烟雾缭绕。

其实余檀有时候能够闻到谢之煜身上的烟味,看他抽烟的模样倒是不多。

此时此刻,谢之煜优越的侧颜对着余檀,下颚线清晰流畅。他像个老烟枪那般猛吸一口烟,再缓缓吐出,眯了眯眼,整个人被烟雾裹挟,看起来淡漠又有疏离感。

恰逢他回眸,和余檀视线相撞,朝她打了个眼色,有种放浪形骸的闲散。

他的意思是问她还能不能待?

余檀这会儿和傅团团玩得正开心呢,朝谢之煜淡淡摇摇头,意思是不走。

那边得到回应,轻点头。

两个人隔着一段距离,用这种无声的神色问答,竟默契十足。

没多久,谢之煜还是起身,径直朝余檀这边走来。他身上大概还有点烟味,来时刻意用手挥了挥。

余檀和傅团团蹲在地上看花,准确点来说,是傅团团拉着余檀要摘花送给她。

傅团团奶声奶气地说:“小鱼姐姐,等我长大了你就嫁给我好不好。”

谢之煜来时听到的正是这句话,直接给驳了:“做梦去吧,我老婆你也敢撬墙角?”

又朝傅灼那边道:“傅灼,来管管你的花心儿子。”

傅团团脸一沉,不理会谢之煜,转而笑眯眯地给余檀递上格桑花:“小鱼姐姐,送你。”

还不等余檀接过花,谢之煜噌的一下抢走,警告傅团团:“小屁孩,你老爸没有教你路边的野花不要采吗?”

“这是我自己种的!”傅团团气呼呼,“把花还给我!”

谢之煜这个幼稚鬼直接把人的花一扔,还吓唬人:“老子还个屁!你再敢送一个试试。”

气得傅团团哇的一声大呼,转身去找爸爸。

余檀看不下去,狠狠掐一把谢之煜的手臂:“你有病啊,跟一个小孩子计较。”

谢之煜伸手揽余檀:“怎么不计较?把我老婆勾跑了,我找谁说理去?”

余檀其实还挺喜欢小孩。

她小时候的愿望是嫁人,再生一对双胞胎。因此没少被谢之煜嘲讽没出息。

谢之煜不怎么喜欢小孩,也不会表现出厌恶情绪。他们这个年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按照社会习俗,大多都已经结婚生子。

所以但凡有个什么聚会,身边不是带老婆的,就是带孩子的。

这也是谢之煜身边第一次出现异性,有人闻讯特地大老远赶到现场,要一睹余檀芳容。

看看到底是何方神圣将谢之煜拿捏得死死的。

今天在场的这些人余檀都不认识,谢之煜在国外生活六年,身边的朋友似乎也换了一批。眼前这些人大概都是电影动画圈的,他们的年纪相较谢之煜而言都要长几岁,相对也沉稳许多。

余檀不喜欢谢之煜少年时的那些玩伴,没想到今晚到底还是免不了一见。

聚会将近尾声时,有几位开车跑车过来,估计是赶过来凑热闹。

见是余檀,这几位脸上的笑容顿了顿,但还是得打一声招呼:“这不是咱们余姐嘛,好久不见呀。”

余檀神色平平同他们寒暄,脸上看不出什么喜怒。

她不喜欢他们。

他们在打量她。

她像是一只马戏团的小金丝雀,被人当成趣玩意儿观赏。

这帮人的作风还是和以前没有什么两样,开跑车戴名表,招摇过市,哪里好玩便一蜂窝扑到哪里,从不在意别人的眼光,甚至过分吸引眼球。

谢之煜和他们不一样,他性格嚣张跋扈,但是不会卖弄玄虚。

这些人都是元仪认识的那个圈子里的富二代。元仪介绍给谢之煜认识,让他们多走动走动,未来有什么地方也好帮忙。

谢之煜认识人的方式是用拳头,他肯听元仪的话和这帮人在一起玩那就不是谢之煜的性格。

偏偏这帮人还特别喜欢谢之煜这种唯我独尊的性格,不打不相识,每次都像癞皮狗似的缠上来。

要说优点并不是没有,玩归玩,很讲义气,一个个家庭条件也是一顶一的优秀。

所谓的富二代也并不是余檀刻板印象中不学无术,恰恰相反,他们不仅学习优异,而今还是各行业的佼佼者。越是站在金字塔的顶端,他们越是看透事物本质,越爱玩,且玩的花样极其繁杂。

这个城市说大不大,这些年余檀还真没有再和他们有过什么接触和交集。说到底,他们完全处在不同的维度,好比出入餐厅,她去的是普通的苍蝇馆,人家必然是去高档包间,哪怕就隔着一条街的距离,他们想见一面都不容易。

而今再见面,人人都是矜贵,模样有所变化,言行举止依然还是当年的风格,一开口,曾经熟悉的画面直扑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