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八章

被下狱后, 急于和王家撇清关系的张家再也不敢提什么姻亲,张家父母更是哭着喊着说自家孩子死后,与王家约定的亲事就已自动作废。

早没了想让王素月这个女官去他张家守寡,给张家赚钱, 提携他们张家人, 侍奉他们老两口的想法。

两族中的那些没有跟着去沈家闹事, 却无辜跟着受牵连的族人,一天三顿地打骂带头闹事的两家人,不好打老的, 就打年轻扛揍的。

看守他们的狱卒总在他们被打得半死不活后,才过来呵斥几声, 制止他们的暴力行为。

这般过了两三天, 不管是带头的两家人,还是听信怂恿跟着去闹事的人,都感到有种度日如年般煎熬,说是肠子都悔青了也不为过。

完成多方取证调查工作后, 京兆府与大理寺的人, 仿佛才想起他们般,将他们都提出去过堂。

张家一口咬定, 两家的亲事早在他们张家的孩子死后,就该自动作废,与王家没有任何姻亲关系,不该受王家犯下的欺君之罪牵连。

王家人也将责任都推到王父的几个儿子身上, 说他们是因太过重情义,才会忘了断亲的事, 一心还将王素月当作自家妹妹, 做出这种事。

王素月在后方听得心寒不已, 她的兄弟们所谓的‘重情义’,就是不遗余力的将她往火坑里推,送她去张家守望门寡。

明明是血缘至亲,待她不仅不如左家人何家人,连她刚认下不久的干爷爷一家都不如。

后者可以不求回报,不怕连累地全力维护她、支持她,前者为了所谓的家族声誉,丝毫不顾她的死活。

所以她随后出现在大堂上,按照上面的指示,为王家人求情,算是偿还王家的生养之恩,同时提出让张家签下双方之间的婚姻约定,已随她的前未婚夫死亡,彻底终结的陈情书。

说出这两个要求后,王素月还当堂提出,她从此改随干亲家的姓,姓沈,不再姓王,她的生死荣辱从此与王家再无半分关系。

听到王素月提出的几个请求,几位主审官神情凝重的稍作商量后,才以考虑到王,哦不,应该是沈素月这个当事人宽宏大量,为他们求情,他们将会请示上意,待陛下示下后,再进行宣判。

过堂结束后,京兆府府尹才一脸狐疑地问道。

“郭大人,此案上面说的是欺君之嫌,应当是没打算真用欺君之罪来处置他们的意思,那些人说得辩解之词虽然有些无耻,但也可以用来洗去欺君之嫌,毕竟那王父并没有亲自出面,大人为何要择日宣判?”

不能当场判,为这么点小事再去打扰上面,会不会给上面留下他们办事不力的印象?

郭风远直接掏出另外一份圣谕,“不必再劳你们请示,本官已经请来上谕,多关他们两天,让他们长长记性后,再直接宣读即可。”

事情的走向,这些人的反应,都与上面预料得没有丝毫出入,这第二份谕连个字都不用改,直接宣读即可。

拜读完圣谕中的内容,京兆府府尹满脸钦佩地看向郭寺卿。

“原来郭寺卿已经料定眼下的场面,已经请来圣意,这样真是再好不过了,有了这份圣谕,我们以后再遇到类似的案子,就有旧例可循了。”

郭寺卿收回圣谕并仔细收好道。

“不只是有旧例可循,等到这个案子正式结案后,这些处置都将会制定成相关法规法令,在大安境内全面禁止强令女子守望门寡与守寡,或是以暴力手段逼嫁、逼娶现象,若有违背,就要如这两家般,承受三代以内不得考官的处罚。”

三代内不能考官是包括科举与大招录,对某些家族而言,甚至可以说是从此彻底走向衰败开始,可谓是非常严厉的重罚。

听说要将这些都形成正式法令条文,京兆府尹瞬间双眼一亮,立刻意识这桩案子将会成为极具特殊意义的典型,也算是他京兆府的一个功绩。

“多谢郭大人的大度提携。”

作为在京中的地方衙门,京兆府在某些方面的地位有些尴尬,与九门提督府、大理寺、刑部都能形成相互竞争抢活的关系。

由于这四个衙门中,已然高配的京兆府仍属品级最低的地方衙门,可以说是平日受气担责的机会多,可以立功露脸的机会少。

大理寺能将已经吃到嘴边的肉,拿出来分一部分给京兆府与九门提督府,可谓是相当大度,也非常罕见的做法。

郭风远没有为其多做解释的打算,简单的应付几句后,就带着自家的人离开。

等到这桩因闹得动静有些大的案子,被正式宣判后,相关处置顿时引来一片哗然,有人支持,也有人反对。

听说是皇上亲自下的圣谕,朝堂上也因这件展开激烈争辩。

对于守寡一事,反对的声音倒不算大,但有相当一部分大臣坚持认为在婚姻大事上,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乃是古往今来一直奉行的人伦大义。

皇上这般直接下令干涉这些早已约定成俗的默认规矩,还制定为具体的法令条文,对此举实施重惩,实在不妥。

早在听说那个王教谕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时隔两年,就试图再次逼迫女儿的行径时,正宁帝就对那些人十分反感。

尤其是对方试图逼迫的,还是让一个刚刚年满双十年华的女子,一直守望门寡,正宁帝不懂什么叫做人道,只觉得那王教谕枉为人父。

想到对方此前是在国子监当教谕,干得是教书育人的活。

正宁帝就十分理解太子不待见国子监,一再强调要尤重在官学与书院为人师者,于思想道德品性方面的素养的原因。

“自打朕登基以来,何曾干涉过你们谁家的婚姻大事?宫里举办的赏花会与诗文会,可才过去不久,既然那些陈规旧俗有不妥当的地方,朝廷就有义务要负责查漏补缺。”

“民间为了逼迫儿女必须要与他们反对的人选结亲,出人命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朕还打算这将这些也制定成法律条令,不管是亲生父母,还是叔伯、祖父母亲之类的亲戚,或是兄弟手足逼死至亲,都要偿命。”

听到这话,顿让朝堂上的众大臣们都觉无言以对。

因为他们这才想起一件事,就是不管是公主们成亲的事,还是宫里在前不久举办的那场‘相亲会’,无不透露出一个信息,就是宫中早就在以身作则,给小辈们自行选择结亲对象的机会。

掌握着至高权力的皇上都能做到这一步,如今只是要求民间不得再以强迫方式,逼儿女与他们不惜以死抗争反对的对象结亲,好像还真不算过分。

再回头想想,皇上制定相关法令,只是为了让这世间少死几个青春正茂的年轻人而已,他们有什么好反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