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从来没有哪一刻, 徐朝宗像现在这般痛恨过自己。

现在他只知道对方的姓名,其他的一无所知。他暗自悔恨自己当年那幼稚可笑的嫉妒心,竟然回避开她跟她初恋的种种过去, 还以为自己大方得不得了。

想到前世说不定这个人背地里不知道做了多少小动作, 他还沾沾自喜, 以为自己跟听雨的感情和婚姻固若金汤,他就想穿回到前世,狠狠地抽自己几耳光。

三个室友面面相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还是殷明扯下了耳机, 语气夸张地说:“老徐,不是吧, 人家院花不就是跟一个追求她的老同学吃顿饭么,你跟韬哥怎么搞得跟要打仗一样。犯得着啊?”

在殷明看来,孟听雨这样级别的美女, 别说是空窗期了, 即便是恋爱了也多得是人等着前仆后继。

仁兄既然决定死磕到底, 就得接受这个事实。

要是来一个追求者就这样如临大敌一回, 别到时候没追到院花,把自己给累死了哦!

“你知道什么。”

徐朝宗放缓脚步, 冷眼看他。

王远博无奈之下,收拾好旧衣服,拍了拍裤腿上的灰, 语重心长地劝道:“殷明这话也没说错,徐朝宗,这种事以后也不会少, 你还不如想想看, 你该怎么办。冷静, 冷静!”

发疯如果有用,那这个世界就被神经病占领了。

另一个不明所以的室友也直愣愣地点头,举起手来,“我也觉得……他们说得没错。”

徐朝宗的心情也逐渐平复。?S?

拖过一张椅子坐下。

这是一个优胜劣汰的时代,无论在什么事情上,都可以套用丛林法则。

在爱情中是否也适用呢?物竞天择、弱肉强食。弱的那一方自然该出局,只有撑到最后的那一方才可称为强者。

现在回忆一下重生后的种种,他深知他也犯了大忌,错过了最好的机会。

如果那个时候他的头脑是清醒的,那么他完全可以装作大方地祝福她。

他实在不应该跟一个注定要走的人发生冲突。

而现在,她对他的那点耐心也被他挥霍得所剩无几。就好像他原本有一百块的存款,生生地被他用到只剩十块。再这样疯下去,存款用光的那一天,他就再无半点希望,所以从现在开始,他要不动声色地存钱。

几番回合之下,徐朝宗终于真正地平静下来了。

他沉稳地翻了一页书,垂下眼帘,首先,他要做的是探探对方的路子,只有知道了这个人跟孟听雨之间的过往,他才知道自己下一步要做什么。

与此同时。

某个房间里,方以恒开了电脑,上网搜索跟繁锦社有关的种种。

他大概也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高考已经结束,他没办法再以“帮忙找资料”这件事为借口再去频繁地联系,甚至出现在她的生活中,可一个半星期一次的联络?不够,远远不够。

他担心,他还未将通话的频率拉长时,她身边已经有了别的人。

如果这是一场战争,那么他现在要做的是速战速决。

思来想去,正好他得了空,他可以利用别的方式出现在她的生活中。

比如,他可以赌一把。马上她也要放假了,想起她捧着那本周刊时眼里的光,那么,他可不可以推测出,她暑假是很有可能去繁锦社实习兼职?

是的,她会。

她就是这样一个勇敢且无畏的人。

方以恒在几个网站耐心搜索,找到繁锦社的地址后,重点在这附近看看有没有他能应聘上的兼职。

做人最忌讳的便是沉不住气。没有耐心的人,是没有资格如愿以偿的。

他要先研究一下地图,看哪一家离繁锦社最近,哪一家又是她最可能常去光临的店铺。

董曼回国后没几天,跟孟听雨约了吃饭。

一见面,孟听雨先将自己亲手做的胸针送给了她,语气羞涩地说,“曼姐,我特别感谢你的指点,我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就……自己做了点小东西送给你。”

董曼诧异又惊喜地接了过来。

她一眼就看出来这个胸针是费了很大的心血,上面镶嵌的珍珠圆润且光滑,周围的点缀更是繁复多彩。毫不夸张地说,即便出席重要的场合,这个胸针都不会压不住场合。

诚如她猜测的那样,孟听雨是个很认真的人,她如果想做好什么事,必定是全力以赴,即便只是一个胸针,她想做好,她都下了很大的功夫,四处找视频学习,光是确定花样都用了半个月,再去市场上淘原材料,最后再做好。每一个环节她都很用心。J??

没有人不喜欢对自己用心的人。

董曼也不例外,她当初在年会上之所以会递出邀约的名片,的确是看重了孟听雨身上燕大学生的标签。对她而言,不过是发一张名片而已,她也没有付出什么,所以对孟听雨的一些指点,也不算多么上心,毕竟她工作也是真的很忙。可几次聊天包括这次见面,董曼对孟听雨的好感就是实打实的了。

她觉得这个女孩子特别好。

有想法,有干劲,也能吃苦,最重要的是,她有一颗剔透的心。

谁会不喜欢这样的女孩子呢?

董曼真心实意地表达了自己的喜欢,立即就试戴起来,“亲爱的,你怎么知道我现在就很想要一个胸针?我跟你说,太及时了,下个月我还要参加一个晚宴,正好就可以戴这枚胸针出席!”J??

孟听雨抿唇一笑,见她是真的喜欢,心里也悄悄地松了一口气。

不是所有人都喜欢手工类的礼物。

“曼姐,你喜欢就好。以后有机会,我再送你这样的小礼物,只要你别嫌弃就好。”

“怎么会!”董曼感慨,“这可是我这两年收到的最棒的礼物了。”

想起什么,她一拍额头,“瞧我这记性,差点忘了,来,这是给你带的礼物。”

她从托特包里拿出一个小礼盒出来,推送到孟听雨的手边,笑盈盈地说:“逛免税店时看到的,觉得还蛮合适,这是个口红套装,好像有三支吧,我看颜色都不错,粉粉嫩嫩就很适合你这样的年轻小女生。”

孟听雨当然也抗拒不了这样的礼物。

交换礼物这一出,令两个人的心情都很好。

轻松之下,董曼谈话间,也更亲密了些,“我对口红有很特殊的感情,你知道吗,我像你现在这么大的时候被学姐介绍来到繁锦实习,那时候就是个跑腿的,给前辈们买买咖啡,送送资料,有时候也觉得很累啊,然后有一回吧,有个编辑的工作出了纰漏,被上司劈头盖脸的骂,我当时在洗手间,听到有人在哭,悄悄地看了一眼,就看到了她,她哭了一会儿后,就擦干了眼泪,拿出口红对着镜子补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