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第2/2页)

孟听雨抿了下唇。

李虹君回头看她,“怎么了?又是皱眉又是笑的。”

孟听雨笑着摇头,“没什么,就是突然发现老天爷还挺喜欢我的。”

居然给了她重来的机会,让她能怀着经历过的十八年的勇气,重新选择另一种人生。

她多么幸运。

经过这段时间,李虹君跟孟听雨也成为了朋友,便亲近的调侃道:“老天爷当然喜欢你啊,给了你这样漂亮的外表,还给了你聪明的头脑以及一双巧夺天工的妙手。”

“巧夺天工?”孟听雨被逗笑,“过分夸张了啊!!”

李虹君挽着她的手,“我觉得一点儿都不夸张,你就是很棒很厉害啊。”

与此同时,徐朝宗回到宿舍。

他要回自己的床铺,就会经过盛韬的床。

除非是他瞎了,不然一眼就能看到被盛韬放在书桌上的钥匙扣。

多亏了盛韬如此张扬炫耀,最近他的阈值提高。至少看到这个钥匙扣时,他尽管还是会不愉快,但也不会脸色阴沉到好像别人偷了他的宝贝。

当然,尽管如此,他还是觉得,盛韬这个钥匙扣就是偷来的。

不过。

他这样想,送出这个钥匙扣的人,并不是他认识的那个孟听雨,现在的孟听雨充其量只是一个陌生人而已。

他何必生气,何必跟一个无知的小偷较真,显得自己也愚蠢幼稚。

盛韬坐在书桌前噼里啪啦的在打字。

键盘声音清脆。整个寝室都萦绕着这声音。

殷明晚上通宵上网,白天才回来补眠,被这键盘声吵得不行,宛如诈尸一般,从床铺上探出头来,有气无力地说:“我说韬哥,你是不是在跟人网恋啊??”

盛韬回头,没好气地纠正,“滚。”

然后炫耀似的说道:“我有女朋友我恋个什么?别败坏我的名声。”

元旦那天他跟孟听雨正式确定了恋爱关系。

想起那天,他还是心情很好,原来真正完美的告白,并不需要提前酝酿,也不需要群众的打气,更不需要准备太多惊喜。

他也没藏着,没几天大家都知道他有了女朋友。

殷明切了一声,“那你天天跟谁聊天呢?从我回来到现在,你的键盘就没休息过,噼里啪啦噼里啪啦,吵得我都没办法睡觉!”

徐朝宗面无表情地坐在书桌前。

他很想隔绝掉这些没有丝毫营养的无聊对话。

多听一句都是在折磨耳朵。

可那些讨人厌的话语还是钻入到他的耳朵里——

“跟粉丝后援会的人聊。哎,我这个月不是要跟听雨看演唱会么,最近她也挺忙,我又没看演唱会的经验,想给她一个好的体验,总不能什么都不懂吧?你不知道,这里面事儿可多,她很期待这次的演唱会,那我身为男朋友当然要做足了功课,不然到体育馆了,这也不会那也不懂,多影响她的心情。”

殷明缓缓地竖起大拇指,“韬哥你牛逼,我服了,真的服了。咱要是你有这份心,早就脱单了。”

大家都不得不服,盛韬在谈恋爱在对待女朋友这件事上,比起同龄人更体贴也更周到。

也许是他现在年纪还小,当他有了足够的阅历,气质也沉淀下来后,也许在想起“绅士”一词时,首先就会联想到他。

徐朝宗深吸一口气——

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