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而遥远的北境,和林格尔草原上,有一稚子蓦地抬头,仰望着浩瀚苍穹。

他坐在丈余高的星宿四象车顶,一身法袍上,千百道银线绣成经纬纹,像把天地间的秩序公理都披上身,长辫盘于头顶成佛塔,呈现出不辨性别的神性来。

北方夜空之上,一大片星星似曳了尾,迸发出惊人的光辉,朝着四象车涌来,像在他头顶下了一场星雨。

如此神迹降临,几百边民行着各族畸零古怪的大礼,山呼海啸般唤着。

“圣子降世——圣子降世——”

“把咱们的活畜带过来,献给圣子!”

几百头牛羊在猎狗迷惑的目光中,被民屯里的壮年驱赶着,顺从地走向西辽人的队伍。

三天没吃过热食的西辽兵提刀一捅,还没长大的小羊羔发出最后一声哀叫,血从脖颈喷溅出二尺远。

“哈哈哈,好肥的羔子!”

那西辽兵手捧了一把滚烫的羊血,几乎要在这刺鼻的羊膻味中重新活过来,干涸的嗓子、饿得绞痛的胃都受到了慰藉。

车底下安起了梯|子,一个胡子拉碴的壮汉却喝道“不必”,朝着四象车顶张开了双臂,笑着吼了声。

“下来!”

高坐在车顶的圣子垂眸看了他一眼,又朝着地上几百道跪拜的目光,还有更远处、朝着他奔来的流民望去。

这是位于大同府关外的民屯,排号为丁,甲乙丙丁的丁。

沿着盛朝的边防线,有五十多所这样的民屯。

此地为金、西夏、蒙古与盛朝交界之处,有几十万流民在这片广袤的草原上苟活——被蒙古和金人铁蹄踏破的百余部落,四国的逃兵,戴罪流放到边关筑城墙、却不堪苦役逃跑的罪民,还有被掳劫了货物的商队、没路费回国的。

失去部族的人是没有家的,他们信仰混乱,家与国、情与仇,在百年间的混居中分隔得不是那么鲜明,渐渐融合成新的流民队伍,在草原上厮杀,争抢资源。

这地方深处内陆,无山无泽,常年干旱,方圆三百里没有一条像样的河,闹荒灾的时候,能让一个找不着水源和食物的部落绝种。

四国谁也瞧不上这地方,所以成了个三不管的地带。

盛朝怕边关生乱,又为彰显圣德,沿着长城外布下五十多所民屯,收容了十万流民,还派遣农学家和小股军队,帮他们开垦荒地,教他们种粮食。

百年前盛隆帝开此策,流民视盛朝为天神使者,一百年里,终于明白这是个彻头彻尾的谎言。

一片草地,头年烧草种粮,庄稼能活;第二年,收成不足一半;第三年,倒拔干地下水,使这一片成为荒地,绿草变成枯草,连牛羊都养不活。

盛朝怀恩,便会每年送给他们许多粮食,算着各民屯的人头数,配好粮食斤称。

民屯里存放了大量粮食,一跃变成了草原上最肥的牛羊,每到秋冬,缺粮的异族会如恶犬一般,闻着味儿来烧杀抢掠。

这些民屯便成为了盛朝边关更外缘的哨塔,一边彰显着盛朝国威,一边沉默地驻守在关外——哪里的民屯被劫,盛朝的边将便知这附近有敌对部落;哪里民屯死绝,便知金人与蒙古在筹措粮草,大战在即。

慈悲是真,计谋也是真。

而西辽就是其中的一条恶犬。

“乌都!跳下来!父汗接着你!”底下的大汉喊着。

圣子闭上眼,从丈高的木车上纵身一跃。

那大汉臂膀健硕,稳稳当当接住他,反手夹在咯吱窝下。他身上一股汗臊味,混杂着牛羊血气。

这是西辽的太阳汗子。

十年前,西辽被蒙古的铁蹄踏破,皇宫被烧,皇室斩首,女人作奴。

嫡系里边只逃出耶律烈一个,他的父亲还睡在女人床上,就毫无防备地被灭了国,连遗诏也没留下。耶律烈于逃亡途中匆匆继了位,成为了西辽后主。

残余各部损兵折将,今只剩十六万多人,各部分散在广阔的草原,伪装成流民部落。耶律烈顶着全族人的希冀,做着他的复国大梦。

乌都张嘴想让他放自己下来,一开口,彻骨的冷风刮进嘴里,他被冻得打了个嗝。

耶律烈大笑:“饿了吧?哈哈哈,狗崽子神神叨叨费精神,跟爹喝奶去。”

说罢,将他丢到了一个正逢哺乳期的奶娘怀中。

一群辽兵纷纷侧目——出来掠夺的途中还带着奶嬷嬷,这是大王子都没有享受过的殊荣。

乌都却不领情,一挥手,想喝退那奶嬷嬷,嬷嬷却照旧解怀迎了上来。乌都差点被她捞住,灵巧地从她怀里钻出去,躲了开。

他恼火地瞪着耶律烈:“我三岁了!不是畜生,喝什么人奶!”

西辽习俗,王族的孩子要五岁以后才断乳,如此,才能比常人更勇武。

二王子耶律兀欲在马上看着,眼里几乎滴出血来,气得骂了声:“杂种!”当即要拔刀斩了这半道儿冒出来的“弟弟”。

少年人气血上头,如一头小豹子,几个伴当摁他不住,这个搂那个拖,才勉强抓住他。

乌都无波无澜地看了他一眼,眼里像被纯净的冰雪洗过——那是一双蓝眸,跟耶律烈的棕眸一点也不一样。

这轻飘飘的一眼像极了挑衅,耶律兀欲气得再次拔刀:“我砍了你!”

刀锋扬到最高点的时候,父汗转回身,冰冷地审视了他一眼。

“你闹什么?”

这一眼,耶律兀欲一身滚热沸腾的血,倏地冰冷下来,从头到脚寸寸僵在寒风中。

他记得这个眼神。

大兄忍不了大漠的穷苦,带着部下叛降于北元——父汗骑马追上,隔着二里地,张开重弓射杀大兄之时,就是这样的眼神。

狼群的首领是从不容忍背叛的,哪怕背叛者是他的儿子。复国的道路上,父汗会这么一步一步杀过去。

耶律兀欲忽然想嚎,想放声大吼,吼尽胸中的郁气,契丹史上从没有像他这样狼狈的王子。

他们像一群野狗,从西边一路东逃至此,逃了十年,损兵折将,捡草原上饿死的牛羊与尸体吃,天亮不敢近河,天黑不敢生火。

茹毛饮血的日子过多了,渐渐也学聪明了,这一万万亩的草原上,最富饶的就要数盛朝的民屯了,有米有水,有菜有肉。

但民屯里聚居的这些人,也都是收起了爪子的野狗,人人手里有武械,都是从过路的商队、叛逃的散兵手中抢下来的。

他们每回来掠食,不光要提防壮汉,哪怕七十岁的老妪、几岁的丫头片子也不是善茬,冷不丁地就会从鞋里、裤腰里抽出匕首攘你一刀。

抢他们的粮食,总是要见血的。

直到……乌都来了以后。

他本是盛朝边将葛循良的儿子,葛循良和一个胡姬生的杂种。那蠢大个儿被父汗设计弄死了,父汗瞧这小崽子有趣,就带回了部族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