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四十四章 阴影?(第2/3页)

“影子城跟外面还是不一样,不热闹,”浅浅对生活乐趣判断的唯一标准就是热闹不热闹,“要不我开着护盾去环城水系转一圈?小时候就想这么干了,下着大雨在外面跑一圈什么的。”

我想了想,正想阻止,一扭头却发现浅浅已经没影了:这丫头,何其恐怖的行动力,想一出是一出啊!

不过平日里浅浅各种随机的脱线行为已经成了家里的日常景象,除了感叹一下之外自己也没别的反应,看看外面的天色,我觉得可能用不了几分钟那丫头就会感觉无聊自己跑回来了。

说起来她提到小时候喜欢下雨往外面乱跑,这事情自己还真有点印象,记着那年我们都还小,住的还是老城区一片旧房子,门外不远就是一大片荒草丛生的草场,地势低洼,下雨必淹,每次下雨下雪的日子就是那整整一个胡同所有小孩的解放日,因为当地路况是全城有名的糟糕,下雨就有理由不上课,而我和浅浅比其他孩子自由的地方更是可以在这种情况下溜出去玩:主要原因是姐姐根本没空管我,而浅浅的老爸则常年在外面刨古人的祖坟,她老妈则在市里面上班,我们俩是当地有名的缺管少教的野孩子,别的小孩不敢干的事我俩一件都不少干,包括冒着大雨在外面披个塑料布疯跑,在草场的大水坑里淌水幻想自己正在南太平洋上和鲨鱼怪搏斗——尽管那时候我和浅浅都一致认为南太平洋离小学校西边的防洪沟不太远,但那阻止不了两个孩子瑰丽的想象力是吧。

现在多年过去,浅浅竟然还跟小时候一样各种调皮捣蛋,而我却已经退化成一个在大雨天捧着小茶壶蹲在门口滋溜茶水的家伙了……

“虽然天气不怎么好,但这么吹吹凉风,感受一下微小的水珠打在脸上的感觉,有一种特殊的浪漫哦。”

林雪在我旁边坐下,看着屋檐外的雨帘说道。

家里这座大房子虽然因为多次改造而显得有点怪模怪样,仓库不像仓库别墅不向别墅,但至少它作为一个中高档住宅的各种配件还是很齐全的,包括正门前有一个特别大的开放式门亭,宽大的屋檐挡住了下落的雨水,让门口成了个赏雨的好地方,我和林大小姐并排坐在门口干燥的空地上,一个滋溜滋溜吸着茶水,一个低头剥栗子,宛若地主老财跟自己老婆。

“你偶尔还挺文艺的?”听到林雪感叹雨中浪漫,我偏了偏脑袋在大小姐耳朵眼里吹了口热气,“这可不像我那个风风火火的大小姐说出来的话。”

“少捣乱,本大小姐十五岁以前可是在贵族教育里摸爬滚打出来的,平常豪放点可不意味着就走不了婉约路线,你别破坏气氛啊,难得我陪你这个不解风情的木头在外面吹凉风。”

能把贵族千金的礼仪课说成摸爬滚打,从这点我就对大小姐的婉约路线不抱希望了,尤其是她说这句话的时候还在跟我抢栗子仁。

“真轻松啊,在你这比在家舒服多了。”林雪微微侧了侧身子,很自然地靠在我肩膀上,“家里一堆规矩,上下到处都是盯着自己的眼睛,你这个笨蛋身边倒是干什么都没事,呵呵,你说这多可乐,你这边的皇室生活还没我家一土财主的规矩多,真不知道那些老爷子平常都怎么那么多得得瑟瑟的规矩!”

我挺惊讶:“你家还能算土财主?”

“废话,八歧都让你们抓去劳教了,地球上谁不是土财主。”

我想了想:“八歧好像是让星域的人抓回去的吧?”

林雪一扭头,用后脑勺在我腮帮子上撞了一下,继续抱怨家里生活的无聊以及那一大堆乱七八糟的规矩。

大小姐是个很不喜欢家里陈规烂矩的人,用她的话说,每一个资产超过当地乡镇企业家的家庭都是一个牢笼,越有钱笼子越密,越有历史笼子越小,搁一个有百年历史和亿万身家的大家族身上的话,那基本上你放个屁都得有十好几个人在后面跟着化验成分,更别提家族直系成员成天在外面惹是生非,跟着来历不明的男人疯跑什么的,那能把老人们气死。大小姐从小就在这样严格的家教环境中长大,十三岁以前出门打酱油身后都有半个加强连的便装跟着:虽然我觉得她这是在信口开河,但在大家族里规矩多那还是毋庸置疑的。

要不是因为特殊的天赋而成了异能组的干部,异能组的幕后老大又是自己家的老爷子,现在的大小姐说不定还被困在笼子里呢。

“说不定会成个交际花之类的,传说中的金花瓶。”

林雪把一个个栗子壳摞在地上,这时候差不多都有十厘米高了,一边低声嘟囔着,“想起来我就浑身发寒,嘶——被一圈人围着训练交际舞跟社交礼仪啊,你知道吗,光一种红酒就他喵的有四个开瓶方法差点没把我折腾死,幸好后来本小姐天赋异禀给逃出生天了。”

我听着大小姐那奇葩的童年生活,感觉各种不可思议,哪种红酒能有四种开瓶方法我是不知道的,但我知道家里有一光明女神通常不管喝什么酒都是用牙往下嗑瓶子盖,由此你就知道那些乱七八糟的礼仪是多么扯淡的事了。

“所以是你这儿好,”林雪由衷地感叹了一句,“有时候我都觉得哪怕别人来拆你房子,你都能笑脸相迎的,这好脾气从哪来的?”

我想了想:“你是在委婉地提醒我这座房子已经被拆过好几遍了吗?”

而且印象中第一次拆房子的好像还在这家伙的好姬友来着。

正在自己跟大小姐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的时候,我感觉周围的时空微微发生了一点变动,这种感觉十分微妙,难以用语言形容,而且一般人恐怕根本意识不到:就好像你身边的事情突然丢失了一帧似的,有一个短暂到无法形容的时刻被切断,然后重新粘连了起来。

这种感觉其实并不陌生:浅浅回来了。

使用时间加速来赶路是浅浅驾轻就熟的小技巧,有时候她就用这招在家里闪来闪去的,但事实上那只是在一般时空中的人看来如此,在她自己眼中,自己仍然在正常的时间里慢慢走完了那些距离,所以到现在我都十分不理解浅浅用时间加速来回跑究竟有什么意义,空间传送不是更好用么。

“出去疯了几分钟,终于觉得没意思了?”

我扭头看了正带着坏笑试图吓自己一跳的短发少女,然后惊讶地看着对方手上,“咳咳,你拿着什么玩意儿?”

“这个?”浅浅挠了挠头发,晃晃手里的一串东西,“应该是一串佛珠吧,刚才在护城河边上有个古怪的大叔路过,他扔给我的。”

我大惑不解:“……为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