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王樱上辈子是没在农村长久生活过的, 对于农村最大的印象就是自己一个同事,她父母不愿意到城市生活,还是在老家务农, 时不时就要给女儿寄各种农产品。于是这位同事经常到了麦收季节给他们分青麦吃。

所谓的青麦, 就是麦子还没发黄,但是麦仁已经鲜嫩的可以直接吃的时间,每年就在麦收前的半个多月到一个月之间,青色的麦仁散发着粮食本身的香味。常年减肥的小护士们最喜欢这个同事,年年都要托她帮忙带。然后把青麦仁拌着鸡胸肉胡萝卜和杏鲍菇一起先煮后炒, 吃起来有嚼劲还减脂。

至于王樱自己, 每次都是拿青麦仁熬糖水喝, 青麦仁配上芡实,熬好的糖水里加上几个糯米圆子,颜色格外小清新,喝起来也清香扑鼻。

同事看她们这样花样百出的吃青麦, 唏嘘不已:“以前我们老家, 如果麦子不熟就割下来吃青麦,那是要被戳死脊梁骨的。结果这几年反倒是大家对青麦的需求量多多了, 我爸妈前段时间还说有人去我们那儿收青麦, 说是要拿回去喂牛……要不是村干部拦了, 估计不少人都要卖,青麦价格比熟麦还高。”

谁能想到短短三四十年的时间, 以后的人们就已经能花样百出的吃麦子了呢?

不过现阶段是别想了,王樱戴着草帽也站上了田间地头。参与到了轰轰烈烈的抢收季节里。

农谚所说“麦收一晌”, 说的就是麦子的成熟很快。有多快呢?王樱回想, 一天前, 地里的麦子还是青的, 连着两天暴晒下来,到了第三天早上,大队就响起了铜锣。

甭管是闲在家吃饭的,还是在地里干活的,直接就聚集到打谷场上。

田有福挥舞着手,扯着嗓门喊:“同志们,现在到了关键的时刻!我们担负着粮食生产的重任,辛劳的几个月,到了现在就是检验的时候了!”

“要抓紧时间抢收,各个小组的队长要按照我们之前分好的地方,抢收不完成,咱们就不回家!各家自己的饭送到地头!早收完咱们早休息!”

……

王樱站在外围,也被这样的气氛感染。

程淑芬程玉和钱菊花也都过来了,大队上有一个算一个,田有福是一个没落下,都给叫来了。

王樱看田有福脸红脖子粗的样子,整个人都攒着一股子劲儿,听到旁边传来窃窃私语。

“有福咋的了?往年也不像今年这样啊!”

“嘘……你不知道别的几个大队吗?”

“咋啦?”

“咱们挨着的那俩大队啊,从那边过都能看见他们的麦地稀稀拉拉的……听说都是没补种好,还有下游那边的懒汉公社,现在已经断粮了……”

“就春上那场冰雹?我的天啊!”

“有福也是怕乱起来,一看麦熟就叫咱们赶紧收,趁着别的大队还没开始,咱们连轴转赶紧交了分了……”

“赶紧收了吧,我瞧着今年的天候也不大好,开年就是雹子,咱赶紧收了,心安。”

“谁说不是呢,幸好前几天刚分了猪肉,这几天我准备顿顿大肉,这抢收没点油水可不行。”

“你家娃子回来了吗?麦收假放了吗?”

“放了,前几天就回来了。我叫他也上工去。”

……

田有福还在下指示:“各边地头都留人,各个小组留出来几个,晚上接班干,还要留一个晚上警醒的睡地头……”

田有福的这个说法没人提出异议,安排人睡地头算啥,这到了关键时候,就是让大家都睡地头都成!

田有福:“自留地的活都先放放,别分不清轻重缓急。”

点的是有些公家地里磨洋工,自留地里使劲干的人。

“有福你放心,我们肯定不能那样。”

大家都不傻,自留地里种的都是油料和菜,哪儿能比得上地里的大片粮食重要?

随着田有福的一声令下,全大队的人都动员起来了。

王樱和徐老太也加入其中,对王樱来说,做做农活也没什么,反正也不是天天做,麦收嘛,可以理解的。

听徐老太说,往年徐霜在饭店都会在半晌抽出时间回来上会儿工呢,就连程淑芬这样的,都被安排去推粮食了。

钱菊花也跟王樱站在一起,她前段时间成功养出了一百五十斤的大肥猪,拿了满工分,本来是不用来的,但是田有福还是让人都来了,额外给记工分,为的就是能尽快把粮食给收上来。

但是也考虑到她们这些平时都有活干的人这次不是主力,所以就干脆把这些人和知青们分在一起。

王樱和徐老太被小组长分了个帮着卸车晒粮食的活。

钱菊花也是晒粮食。

刚分完,知青那边就骚动了一阵。

王樱探头探脑的看,徐老太见怪不怪:“怕是觉得分的不公平。”

果然,离着老远就听见小组长的怒吼:“我就这样分了怎么了?这几个人里都是有自己的半份工要干的,王樱是医生,秋收难免有个不当心的,她得预备着救急。钱菊花中间要喂猪,家里还有个不到一岁的娃。还说徐老太,人家那么大岁数了,能叫来割麦吗?”

小组长觉得自己这么分已经很公平了,为了叫这些知青们不枯燥,他是安排知青们轮着来的。结果江磊还是不愿意,话里话外都是指摘他帮着社员不帮着知青。

小组长吐沫星子喷了江磊一脸,白玲在边上已经不想说话了。

她现在就是后悔。

跟这么个人绑定了名声,实在是害死人。

白玲翻了一个白眼给江磊,眼光不知不觉就飘去了旁边。

旁边站着的,是于鹏程。

于鹏程穿着跟大家几乎没区别的衣裳,下地时候都一样,很少有人会穿自己的好衣裳,都是挑着最破的穿,穿坏了也不心疼。于鹏程就穿着白色的短袖衫,下面是膝盖处一个补丁的长裤。

白玲算计的厉害,一看这样就在心里衡量,于鹏程最差的衣服也就是一个补丁的裤子……

白玲这段时间没少观察于鹏程,渐渐的在各种细节里估量出了于鹏程的身价。

就凭于鹏程三五不时去镇上买东西的架势,这人的条件就不能差了,保守估计手里也捏着几百块。

白玲确定了这点,一咬牙,虽然还没打听出来于鹏程家是干啥的,但她已经准备行动了。

要知道刚下乡那会儿她是不打算在一年之内就给自己定下来的,毕竟真有门路的人家里早就给安排了工作,不可能落到农村。

可是如果真有好的,白玲并不排斥找一个人搭伙过。她家里兄弟姐妹多,她从小就习惯了争抢和抓住机会。这次被下放农村,就是她本来应该下乡的姐姐突然之间找了人结婚,所以下乡的事情才落在了她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