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起始(第2/2页)

“取走人体内脏的行为,在普通人眼里显得暴虐而残忍,但实际上这种行为在凶手深层次的意识当中,并不能带来病态的快乐。因为施虐过程太麻烦,受害者死得太快,同时有太多可以代替的手段。”

秦伦嘴角露出一丝冷笑,“何况只为了施虐的话,卡门的尸体又显得太完整了。因此,可以大致上可以判断出凶手在施虐时的心理,他完全漠视了受害人的反应,取走其内脏就好像在路边的快餐车买了一份热狗……”

卡门的尸体被发现时,不仅胸口被破开了一个大洞,而且还被干净利落得斩首。凶手没有从受害者的痛苦中享受乐趣,否则就不用介错。

这样一来就说明凶手只是单纯地需要,它需要卡门失去的那部分内脏,那才是它真正的目标。于是问题就来了,凶手需要人类的内脏做什么呢?如果它是这个小镇里的人,它有没有在小镇当中杀过人?

换个人来思考这些问题,肯定会头疼欲裂,可思考的人变成了另外的杀人魔,那就毫无难度了!

在秦伦认知当中,凶手取走受害者的内脏一般不会脱离三种目的,第一种是食用,第二种是当纪念品,最后一种是仪式。

第一种可能很快就被排除,食人这种行为很容易形成习惯,作案次数也会相当频繁。一旦凶手有这种恶习,面前这个小镇便是首当其冲的狩猎场,小镇不会再有这种平静的气氛。

第二种目的的作案频率不会那么高,加上移民小镇的流动人口,说不定不会惊动大多数普通人。

可是秦伦还是排除了这个可能,人类的内脏很难保存,需要大量防腐剂或者冰块。以眼前这个小镇所在的历史年代和季节,无论使用哪种手段都很容易受人怀疑。充当纪念品的话,似乎用受害者的骨骼和随身物品更好。

这样一排除,他感觉凶手取走受害者内脏的目的,应该是想要进行某种仪式。类似血祭的邪教仪式不会频率太高,内脏也不用保存太久,最符合目前的情况。

“以进行某种古怪仪式为前提,凶手显然不会满足于那一点点不到两千克的人体内脏,他肯定还会继续作案……”秦伦眼中闪过一道冷光,“另外,在仪式进行之前,他还需要一个隐蔽而宽敞的私人场所,甚至包括几个同犯?!”

秦伦想到这里,只是一皱眉便站起身朝小镇走去。以他获得的情报,推测到这里已经是极限,想得到更多细节就必须进镇。

因此,他改主意了!他对那个杀死卡门的凶手或者说神秘力量很有兴趣,即便为此遭遇希尔或者唐纳德团队也在所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