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太子宾的地下产业之一(第2/2页)

……

“昌哥,有一批买家违反了集团规矩,将货散进香江了。”

简兆龙大律师事务所。

邹永昌刚刚陪同大律师一同完成起刑事案件的出庭工作,回到办公室里收到一封海外信件,用剪刀剪开封口,取出一张节日贺卡,望见底下标注的寄出地址、名字,当即便蹙起眉头,拿出电话,拨出一个境外号码。

“嘟……”

“嘟……”

电话响起。

一个人在接通以后,立即对邹永昌说道。

邹永昌坐在椅子上,一身灰色西装,推推鼻梁上的眼镜,表情正色:“哪里的买家,这么不守规矩?”

“菲律宾的扑街仔,他们的人现在都被我解决了,不过散出去的货,追不回来的。”新加坡公司负责人田家强对着电话,语气懊恼。

邹永昌微微颔首:“这件事情我知道了,把人解决就好,最近避避风头,一律不要出货,等我大佬汇报完,一切听大佬指示。”

“最近大佬没功夫管你们海外的事。”

田家强表情凝重,捧着电话:“我识得。”

“邹律师。”

“简大律师请你过去一趟。”

一名女职员轻敲着门,站在门后道。

“好。”

邹永昌拿着电话,抬头喊道,旋即对电话那头再交代两句,如千万不要影响大佬当上坐馆等等,便急切的挂断电话,整理好心情,走向大律师办公司。

在香江“大律师”跟“事务律师”是两种人物,“大律师公会”甚至有影响法例,暗中操控修例、发布社团言论的能力。

而香江唯有“大律师”可以发起刑事诉讼,唯有“御用大律师”可以在最大法庭刑事诉讼中发言,所以,大律师,御用律师简直是金饭碗,

简兆龙不仅是大律师,还是大律师公会中34名御用大律师之一,中英混血,法学博士,曾在多个法律部门任职高位,现在既是和义海的转聘大律师,也是和记三十一家社团共同出钱养着的“御用大律师”。

邹永昌目前只有执业律师证,尚未入选大律师,为简兆龙的门生弟子之一……

尖沙咀。

红坊夜总会。

李成豪叼着一支香烟,穿着白色西装,踏入夜总会内,沿着一条通道走向二楼,推开一间包房,越过一群马仔,冲向中间的一个被绑住双手,表情惊慌的胜和仔,伸手朝咸水手中接过一把刀。

“粉仔。”

“你跟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