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霍初宵扫了那两人一眼, 平静无波道:“认识。”

言外之意,不熟。

说完,他就要走, 却被身后人叫住。

“初宵。”

祁朗仍坐着, 一边悠闲地用勺子搅弄着手边的蘑菇汤, 一边懒散地抬起眼皮看他。

“这才过去多久,又见面了。看来你我还是那么有缘。”

秦淮凭借多年当老板的看人眼光预判, 这是位不好惹的主儿。他不明白霍初宵那么平和低调的人怎么会招惹上这种人, 但他下意识感到了一丝危机感。

上前一步,秦老板大方地伸出手,道:“这么巧, 您也是初宵的朋友?”

祁朗这才施舍给站在霍初宵身边的这个男人一个眼神。

这个时间, 一起来餐厅吃晚饭,而且从值班经理的态度上看,两人八成经常一起来用餐。祁朗几乎第一时间就认定了他的身份。

不是说霍初宵结婚了么, 这位恐怕就是那个人了吧。

祁朗回握手,轻慢道:“祁朗, 初宵的……中学时期最好的同学。”

“秦淮。”

秦老板看他不顺眼, 所以自我介绍也简短, 然而故作高深的态度,反倒让祁朗坚定了自己的猜测。

看起来也只是平平无奇的水平, 当他对手还差点意思。

于是祁朗故意道:“既然这么有缘分,不如一起吃吧。我们也刚点完餐。”目光中是浓浓的挑衅,看得秦淮眉头一跳, 像是坐在牌桌上, 对家当着他的面一把□□, 问他跟不跟。

“不……”

“好啊。”

霍初宵刚要拒绝, 却被秦淮抢先一步,他稍显不满地看了一眼对方。

然而秦淮已经帮他拉开了餐椅。

男人一旦被挑衅,做事实在太容易上头,即使淡定儒雅如秦老板,也不能幸免。

他安抚霍初宵:“一起吃热闹,而且你们不是多年没见的老同学么?”

可他一点都不喜欢热闹啊……

霍初宵老大不情愿地坐在了祁朗对角的位置,总能感觉到对方看向自己、几乎露骨的眼神,让他坐立难安。

秦淮和祁朗夹枪带棒的言语来往更是无聊。

“您和初宵是怎么认识的?”

“工作,我是他老板。”

祁朗颇感意外,但细想,这样的关系确实对霍初宵而言有格外的吸引力。毕竟霍初宵在他眼里就是一个随时等待拯救的可怜人,期盼有人能帮他一把,告诉他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上下级的关系,简直不要太适合。

他当年在霍初宵心里,不一样是高高在上么?全班都在孤立他一人,只有自己肯屈尊降贵,陪他说说话就已经像是恩赐了。

然而又有一些复杂的情绪交杂在“我就知道”的自得之中。

像是属于自己的东西被人抢走。

祁朗在国外这些年不是没想过霍初宵,毕竟两人当年虽然惨淡收场,但还是有过美好回忆,他偶尔也会想起这个木木的小呆子和他在学校的天光画室里,认真地想要教他如何排线、构图,那时他也曾心猿意马过,看着霍初宵从肥大的校服里露出的漂亮脖颈、眉间细小的痣、捏着素描铅笔如一段段竹节一般润白的手指……

在学校最受欢迎的他,主动接近最不受欢迎的霍初宵,这过程中原本就带着禁忌混乱的快乐,好像他们两个根本不应该发生交集。

只是属于他的世界里值得快乐的事情太多了,出国后他更是在社交圈里风生水起,霍初宵不过是可供他消遣的玩具柜里最不起眼的一个老旧的兔子玩偶罢了。

因为落了自己的手灰,因为陪伴他度过一段岁月,所以直接扔掉又显得可惜,乏味以后,若是有人来抢,倒是会激发出远超喜爱本身的占有欲。

他以为没什么人能像他那样接近霍初宵,所以这些年完全不联系,也完全不担心。

他以为霍初宵那样木讷内向的人,忘记他会很难。

但是没人要的小兔子居然和别人结婚了……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现在的霍初宵看起来比中学时期容貌出色不少,仍旧带着独特的丧丧的少年气,却比当初自信不少,一举一动都透着自持与游刃有余,完全没有曾经的畏畏缩缩,好像没有他的肯定,连走路先迈哪条腿都不确定。

然而如今的霍初宵,落座以后看都懒得看他一眼。

祁朗有些意外,冷淡的霍初宵竟然十分吸引他。甚至可以说,迷人。

这就让他“已婚”这个身份看起来更刺眼了。

秦淮拿着菜单,十分自然地点了几道菜,并以对待客人的态度对祁朗解释道:“初宵平时来他们家,最喜欢吃这几样。”

祁朗也回他一个不甚在意的笑容:“是么?那初宵这么多年口味还是一点都没变,还是喜欢吃甜食。和我一样,都念旧。”

秦老板啪地合上菜单,“就算爱吃甜,十年前和十年后的口味,也不可能一成不变,总会有些微妙的差距。祁先生和初宵多年不见,看来已经不大了解了。”

祁朗优雅地品一口酒,“尝新鲜嘛,谁都会。但有些东西,再过十年也变不了。”

两个男人互相露出虚假的笑脸,彼此暗道:他妈的,棋逢对手。

张霁作为这个饭桌上最边缘的倒霉人士,想插嘴都插不进去,手心里捏一把汗,看着两个男人在那边暗流汹涌,再瞧坐他正前方的霍初宵,没事儿人一样玩着手机。

霍初宵一听他们俩阴阳怪气,就觉得脑袋嗡嗡响。秦淮就算了,这人对自己一直有种过头的热情,他一向把这种理解成老板对手下员工的拉拢手段,毕竟自从他重回绘画圈,陆续有不少工作室都在暗搓搓地想挖墙角,尤其他报名参加伊利亚大奖赛的消息传出去以后,隔三差五邮箱里就能收到一封招聘邀约。

所以秦老板动不动就邀请他一起吃工作餐,应当也是什么管理层常用的伎俩……吧?霍老师不懂,但他觉得自己猜测的逻辑链挺自洽。所以八成是这样,没错!

至于祁朗……

提到这个人,就不可避免地会勾出多年前的回忆。

霍初宵不太想陷入回忆。在他觉醒之前的那些糟心岁月,他都毫不留恋。

包括高中时仍陷在万人嫌体质的旋涡中无法自拔的那个自己。

他本性就是个很独的人,可是父母最讨厌他一个人独处的样子。有时候他一个人在家中小院里静静地望天,数天上的星星,妈妈看到他那个样子就会没有来地暴怒,骂他心里有问题,装忧郁给谁看?养这么大个儿子,在家里像个哑巴……

所以十几岁的霍初宵对孤独有着近乎过敏般的抗拒。

可学校里没人喜欢他。其实以他安静的性格,在学校充其量只是个没存在感的边缘小透明,与同学无冤无仇。然而问题并不出在他的言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