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南海铁道纪行(六)(第3/4页)

几个剃着板寸短发,穿着四个兜的“干部服”的归化民官员,正在码头上好像挑选骡马牲口一样,挑剔地检查着这些神情萎靡的奴隶,同时一脸不满地跟奴隶贩子压价——这些海商估计在贩奴的行当里也是新手,居然不知道要把奴隶“打扮”一下再出售。旁边还有一群同样半裸的奴隶,正在从进港的煤船上卸载刚刚从越南运来的精煤。炙热的阳光下,他们半裸的身子上全是黑乎乎的煤粉,和汗水黏成了一团,同样黑乎乎的破烂草帽和围在屁股上的布条是唯一的劳保措施。

等到一艘船上的货物被卸载完毕,监工们就会用棍棒把奴隶驱赶到别的地方继续干活,双方很少有语言沟通——临高穿越者元老院最初也是想要培训一批翻译的,谁知很快就发现这是一项不可能的任务。虽然这些东南亚土著奴隶在中国人的眼里,看着都是一样的矮小黑瘦,好像都差不多。其实他们却是属于至少几十个不同的民族,彼此语言各不相同,而且谁也不知道贩奴船运来的下一批奴隶会是从哪个旮旯里抓捕的……所以奴隶营的监工们很快就放弃了任何文明管理的打算,从一开始就对奴隶执行棍棒教育,时不时给他们一顿暴揍——对于天性散漫的野人土著来说,这些皮肉之苦反倒是教会他们守规矩的最有效方式。

每完成一筐煤炭或其它货物的装卸,东南亚土著奴隶们就从归化民监工的手上拿一枚竹牌。想要吃饱饭就得完成工作指标,凑齐规定数字的竹牌。怠工的结果是吃不饱,第二天没力气干活,最后在重体力劳动下渐渐被饿死。拒绝劳动的奴隶则会被直接处决,尸体挂在奴隶营地的绞刑架上风干――直到有新的牺牲品被挂上去,或者腐臭得厉害,被医生认为有引发瘟疫的威胁为止。这是十七世纪全球通行的惯例。

虽然这样的场面如同人间炼狱,但不得不说,使用奴隶劳动真是比任何血汗工厂都要爽快。只要有足够的糖和朗姆酒用来跟各路海商交换奴隶,劳动力就不再是制约海南岛开发事业的短板。至于有多少东南亚土著奴隶会为此埋骨异乡……嗯,弄些外人来当替死鬼,总比让自己的人民去死来得强些把!

……

坐在干净整洁的车厢内,看着车窗外一幕幕脏乱嘈杂、令人不快的残酷场景,那几位临高集团的穿越者在以前或许还会有些不忍,到现在早就已经对此有些麻木了,索性拉上窗帘眼不见为净。

至于豪华餐车里的黄石将军,早已看惯了最残酷的杀戮和奴役,各式各样惨绝人寰的事情在辽东见了不知道多少。对此更是不会有什么反应。至于来访的“长州宿老”守随信吉,这位日本的“汉学家”虽然看着确实是文质彬彬,一副温和学者的模样,但他在日本列岛上挥师征战之时,各种劫掠村庄,焚烧城下町,对町人村民进行“乱捕”和“人猎”,或者酷刑虐杀敌军士兵的残忍之事,也从来都没有少做。

此外,日本那些金银矿山里的生存环境,恐怕也未必比海南岛这边的奴隶营好上多少。

而闯荡无限空间的马彤学姐,更是连丧尸满城、核弹灭世的炼狱级模式,还有中世纪黑死病的“死亡之城”噩梦场景都见过,与之相比,奴隶营的这点小场面,真的是完全算不得什么。

只有那几位“东林旅游团”的江南士子,一脸正气和不忍地对此议论纷纷,俨然一群人道主义斗士。

“……髨贼真是不仁不义,存心要败坏我中华声誉啊!行如此暴虐之事,居然还有脸自称大宋后裔?!”

“……史籍有载,华夏历代先贤圣人,皆以教化蛮夷为己任。我皇明自开国以来一向厚待四夷,薄来厚往,施恩于海外,就是为了宣扬我朝仁慈君子之风啊!髨贼僭号宋室苗裔,居然连这点道理都不懂?这般苦役蛮夷,其手段堪称令人发指,哪有半点泱泱大国的礼仪风度?这是华夏之人应该做的事情吗?”

“……这狼子野心的髨贼,难道是要率兽食人吗?若能面见髨贼君王,吾等必要面唾之!”

……

虽然顾忌着车上的这许多“髡贼”,不敢说得太大声,但诸位“东林君子”还是压低了嗓门,站在道德的高度上,大肆抨击澳洲髨贼的“残暴无仁”、“结怨四夷”,好像他们自己个个都是乐施好善的大好人一般。

只有跟着这支不靠谱业余查案队伍从南直隶(当时的安徽江苏两省都被划为南直隶,河北省则是北直隶)一路行来的“无为幼虎”,队伍首领方以智新结识的朋友,表面上来自安徽无为州襄安县的缙绅之家,实际上却是魂穿的二十一世纪穿越者俞国振,对此忍不住听得直翻白眼。

——就算这些所谓“澳洲人”对待东南亚土著再怎么残暴不仁,好歹也是为了祸水外引,用外国人的骨头去填工业革命的血盆大口,让更多的中华百姓能够保住性命……而你们这些东林党的道德君子,整天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到处喷人扣帽子,可是轮到自己的时候,又是如何对待大明朝的同胞百姓的呢?

毫不客气地说,在如今的大明朝,整个统治阶级的节操跟后世相比,可谓是空前之低下,官场上贪赃枉法已经成了常理,地方上则是豪强林立,乡村里到处是缙绅名流和“大善人”们建立的堡垒式建筑,每家每户都在蓄养家丁,时常伪装成土匪山贼互相攻杀,或者直接和那些正牌子的土匪山贼暗中勾结。

而普通的老百姓,则无论在哪里都是毫无人权的蝼蚁一般的存在。那些有功名的读书人若是看中了谁家的产业,只要随便丢几个小钱,甚至一文不给,就强行“买下”——在这个时候,法律和道德都是摆设。

面对着如此严酷的“生态环境”,还有官府的沉重盘剥——几乎所有的大户都一毛不拔,把赋税转嫁到穷人头上,直到把穷人逼死为止,在当时的整个明朝境内,自耕农早已成了珍稀保护动物,而且还在迅速灭绝中。即使没有绵延不绝的战乱,老百姓也甭想吃上几顿饱饭,充其量不过是可以太太平平的被饿死,遇到灾荒实在活不下去的时候,也总算还有个逃荒出去卖儿卖女的出路,仅此而已。

说起来,崇祯年间全天下大部分佃农的日常生活水平,恐怕还未必比得上海南岛的奴隶营呢!

哪怕就是在地主大户之间,也是同样的不讲法律,只讲势力——大家要么走官方的路子,比谁的声望更大,靠山更厉害,能够调用朝廷的力量来打压对手。那些藩王、勋贵、部院高官之类的体制内人物,通常就是如此行事。因为大明朝的法理规矩,就是围绕着人家制定的。他们可是由国家作为打手,给他们撑腰。至于体制外的士绅,就只能凭着各自的势力打打杀杀。你的拳头大,你说话就好使。你能调用的人手多,你的地盘就占的多。你要是有能耐,也大可以直接发兵把仇家给灭族了,然后说对方全家死于大火或瘟疫,临死前将全部财产移交给你云云……只要靠山过硬、打点到位,理由再荒谬也不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