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他有数

回到雨季的第二天。

林诗兰起床得很艰难。昨天被谭尽缠着讲话,导致回家晚了,她妈念叨她一晚上,说她都高三了心思还不放在学习上,逼着她做完原本的作业,再多做一份英语卷子。

有个当老师的妈妈,林诗兰从小被教育要重视学习。

别的小孩在外面滑滑梯玩沙子,她在家背英语单词和唐诗三百首。

别的小孩上小学刚接触系统的教育,她已经被她妈安排了各种课外班。

别的小孩也开始补习了,她则开始参加竞赛并比他们补更多的习。

每年都要穿越回高三再高考一遍,对于林诗兰来说,是噩梦中的噩梦。

像昨天那样的日子,她是真的没心情写作业。可她家那么小的屋子,林诗兰做啥她妈都一清二楚,想偷懒,门都没有。

正是长身体的年纪,她压根没睡几小时,困得眼睛都睁不开。

吕晓蓉出门前,交代林诗兰下课后帮她复印材料。

她觉还没醒,迷迷糊糊应下来,过了一会儿,又听见家门口传来动静。

以为她妈没带钥匙,林诗兰直接把门开了。

外面,站着一个眼角糊着眼屎的谭尽。

“早啊。”

他顶着鸡窝头,跟她打招呼。

“……早。”

林诗兰匆忙用门遮挡了她的小蝴蝶睡裤:“你这么早来找我吗?”

他表情得意,邀功似的:“那可不。我一看你妈走掉,立马就过来了。”

“啊?”她觉得有点惊悚:“你一直在暗中观察我家?”

“没错。”谭尽大方承认。

林诗兰细细地将他打量一番。

她以为他是来找她一起上学的,但谭尽怎么没拿书包?

他打了个哈欠,问:“你要不要再睡会儿?”

林诗兰摇头:“得上学啊,怎么再睡?会迟到的。”

“上学?”

两人明显是在两个频道交流。

她先一步反应过来:“你起了个大早,却没打算去上学吗?”

他慢她一拍,也表现出震惊:“什么?你今天打算去上学?”

林诗兰的高中三年,可以被两个字概括——学习。

谭尽的高中三年,同样可以被两个字概括——玩乐。

“林诗兰,你都穿越了,地球上多少人能拥有这样奇妙的经历?身为主人公的你,脑子里竟然只有学习?”谭尽一脸的暴殄天物。

“不然呢,要干嘛?”林诗兰一脸坦荡。

“走!觉不睡了。我们得出去闯一番大事业。”

“去哪里?”

他丢给她一个自信的眼神:“我有数。”

于是,每次穿越,每次都认真读书的林诗兰被谭尽顺利地拐走。

他们坐上8路公车,步行二十分钟,又转了312路。

最终,历时三小时,到达了目的地。

站在龙飞凤舞的“花鸟市场”四字招牌下,小小的林诗兰有大大的困惑。

“你真的有数?”

一路的颠簸没折损他半点精力,少年撸起袖子,干劲十足。

“当然。这里不仅是花鸟市场,去楼上珍宝城,我们还可以淘到古玩翡翠字画。总有流落民间的好东西是还没被人发现的,我们占领时间优势,可以抢先一步买。或者,四年后值钱的,现在不太值钱的,我们买了存着。比如翡翠啊,翡翠的手镯料价格,四年后涨了好几倍呢。”

林诗兰先不评价谭尽有没有那个买东西的眼力,他的想法,从根源上便是没法实施的。

“这里的东西带不到未来。”

“哦,好像是。我们不是身体穿越,东西没法随身带走……”

她的话没有令他打消念头,谭尽思考着,又提供别的方案:“那我们有没有可能,找个地方把它们埋起来。

“没用。”

被大老远带来这种地方,林诗兰心情郁闷,也不再给他留情面。

“让我再跟你说清楚一点,我们现在的行为对未来不会有任何影响。基于这个结论,现在我们埋东西了,未来也不会出现。”

谭尽不说话了。

他蹙着眉,陷入深思。

林诗兰之前跟谭子恒是朋友,因为这层关系,她总觉得谭尽也属于她“弟弟”的那一辈。

望着玻璃窗里他们的倒影,她也发起了呆。

高马尾、小脸、白皮肤,脸是光洁柔嫩的少女的脸蛋,却因为过于沉静的表情显出了成人的老气横秋,这是自己。

而身边的他,清清爽爽的高中生模样;一头乱毛,耳朵薄薄的,太努力想事情表情也变懵懵,黑白分明的眸子里透出一股稚气未脱的天真。

根本就是个小孩子嘛……

她一瞬间有些恍惚:他和她一样经历了这些年雨季的循环吗?

“我想到了!”谭尽一拍大腿。

“不能改变未来,我们就观察原来的世界大家在干什么,多听多看总能发现创造财富的办法。要是观察到有人偷偷把宝贝埋在哪里,我们可以旧地重游,将它挖掘出来。”

“哦?地下埋了四年的古董,能多卖十块钱还是二十块?”

林诗兰直截了当地泼了冷水。

“太不靠谱了。”

她意兴阑珊,转身打算往车站走。

“回学校吧,我们赶一赶,还能赶上下午的课。”

“不回。”

谭尽讲不出道理,索性不讲道理了。

“我想带你在这里玩。”

“现在的行为对未来不会有影响,那为什么要回去读书?随便把时间浪费,也比被关在教室里强。”

不等她说话,他一溜烟跑了。

大概是不自信林诗兰会来追他,他还顺走了她的公交卡。

事实证明,谭尽那么预测是对的,她确实没有追他的打算。

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林诗兰深深地感到:她和谭尽不合。

其实吧,他俩从以前起就不合。

只有谭子恒在家时,她去找谭子恒,才会见到谭尽。如此寥寥的见面机会,他们也能时不时地斗上嘴。

谭尽房间在一楼,每次给她开门,他都会来一句:“哟,又来找我哥假学习?”

林诗兰总也不客气地回击:“是啊。你鞋架的鞋真多,全是假的吧?”

再次相见,因为遇到相同的怪事成为同伴。他们一时兴奋,忽略了成为同伴的本质。

结伴是为了两个人一起,解决一个人没法解决的事。

可是,当两个人想法不同、目标不同,又不合拍,凑在一起能做成什么呢?

玩?她没有那种心情,也不知道他的好心情从何而来。

谭尽觉得好玩,林诗兰不觉得,她从没来过花鸟市场,对这里的东西不感兴趣不想了解。他的提议,她看来也一点意义和营养都没有。

他想逛,他想带她玩,她不想。

辛苦来这儿的一道与谭尽冒失的行为,让林诗兰憋住的不顺心彻底爆发,痛痛快快地撕下了“同伴”的面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