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谣言(第2/3页)

班盛整个人埋进椅子里,闻言懒散一瞥,衣服上潦草的水笔沾了几笔,确实像个潦草的爱心,他哼笑一声,似意有指:

“大概是某只无情的野猫。”

林微夏心一紧,手指捏着的书页差点扯碎,随即她走了出去,打算去办公室抱作业。

校服水笔事件只是一个小插曲,班盛和林微夏没再发生过交集,林微夏也会主动避开他。她的直觉,班盛这个人很危险,能躲则躲。

但不知道班盛是不是故意的,只要她和柳思嘉在一起,他就会让柳思嘉过去,让她一人落单。

毕竟他只要站在那,稍微抬下手,再高傲如柳思嘉也会心甘情愿地跑过去。

一开始林微夏还觉得是巧合,次数多了,她就有点感觉是班盛故意而为之了。

周三傍晚,两人要去篮球社练习,所以她们打算留校吃饭。校内冷饮店,林微夏穿着校裙露出一截白嫩的小腿,站在窗口点单:“老板,两杯咸柠七。”

柳思嘉则站在桐树底下躲太阳,一手正煽着风。

南江的热,连空气都是滚烫的。等了好一会儿,咸柠七制作完成。林微夏举着两杯咸柠七眼睛弯弯转身下意识去寻找柳思嘉。

结果一眼看见班盛双手插兜站在那里,略微低下一点儿脖颈同她说话。

柳思嘉站在远处对上她的视线,眼含歉意。

这饭是吃不成了。

心底不可能没有失落感的,林微夏强行压下心里的这股感觉,仍冲她温柔一笑。林微夏转身向校门口走,打算去吃馄饨。

林微夏从口袋里摸出白色耳机戴在左边的耳朵上,呷饮了一口咸柠七,清爽感溢满唇齿,她正走着,一只长臂伸了过来探向她耳侧乌黑柔顺的长发,直接顺走了她的耳机。

林微夏扭头一看,是她的同桌宁朝。

宁朝只听了不到三秒,发现耳机里什么歌也没有,面无表情地把耳机还给她,竖了个大拇指:

“牛逼。”

林微夏被他受惊的表情逗笑,她发现宁朝这个人,除了穿校服就是穿粉色的T恤,甚至都不带重样的。

她怀疑宁朝有一衣橱的粉色T恤。

“你很喜欢粉色?”林微夏问。

宁朝哼唧了一下表示默认,还说:“当然,那是你同桌的幸运色。”

他说着说着撇见林微夏右手端着一杯咸柠七,左手还拎着一杯打包的冰饮,便侧过去抢她的手里咸柠七。

宁朝并不是要喝,只是单纯想要逗她。他觉得这姑娘永远一副淡然温和的模样,想要看看她脸上出现别的表情。

她的情绪太克制了。

林微夏下意识地踮起脚尖去抢宁朝手里高举着的冷饮,可他一会儿换到左手边一会儿换到右手边,两人很快闹了起来。

从班盛的角度看,两人的姿态有些亲密,宁朝比她高一个头,手臂时不时碰到她的肩膀,林微夏浑然不觉,最后还被宁朝把咸柠七放在围墙上的举动给气笑了。

暖色的残阳拉长两人的影子,透着不容打扰的美好。

班盛眼底的眸色一瞬变沉,“嘎嘣”一声嚼碎了嘴里的糖,然后直接吞了下去,撇下一句话:

“想起来有事,先走。”

情势急转直下,柳思嘉不知道为什么班盛的气压骤然降低,搁下一句话就走了。

这样她算什么,心底发酸。

但这是开始。

仅是一周之内,学校就有人传班盛周末爽了柳思嘉的约,消息愈传愈烈,传柳思嘉被甩了,班盛另有钟情对象,跟高年级的学姐搞一起了。

而坐实这个传闻的是柳思嘉新的一周没来学校上课,一直都是请假的状态。

林微夏打电话过去,一直是无人接听的状态。她也从班主任那里要来柳思嘉的地址,在放学后登门拜访,她却闭门不见。

林微夏很担心,怕她会出什么事。

柳思嘉那么要强的一个人,能让她变成这样,击垮她自尊的恐怕只有班盛了。

林微夏决定去找班盛。在班上找他太过惹人注意,她知道班盛不会在篮球社出现,听说他从来不跟不熟悉的人打球,但基本上一周有两次次他会在4号篮球馆同李笙然他哥一起打篮球。

这还是方茉在体育馆值日时撞见的。

傍晚,林微夏去了4 号篮球馆,远远地便听见篮球拍动地板的声音,班盛穿着一件红色的球衣正在运球,宽松的衣服将少年的肩背衬得更宽阔坚挺,紧实的手臂线条流畅。

班盛站在三分球外,骨节清晰的手指牢牢地抓着球,跳起投篮,手肘伸直,球做了一个抛物线运动,掉进篮筐里。

李屹然浑身跟没长骨头一样,仰躺观众席前的台阶上,旁边放着一罐空的啤酒罐。他瘫睡在那里,身上散发着折堕放荡的气息,还不忘点评班盛的球技:

“还行,要不学长教你两招?”

班盛嚣张地回了个中指。

林微夏站在那里,李屹然她有所耳闻,高三生,大他们一届,是李笙然同父异母的哥哥。虽然是高三生,但一直把酒鬼的称号延续得很好,同时他又是出了名的心算很厉害。

人们对于天才都有异常的容忍度。

学校里的老师只能睁一眼闭一眼。

林微夏开口:“班盛,我有事找你。”

班盛回头,他额头上绑着一根发带,衬得眼睛更加深邃凌厉,汗珠顺着利落的下颌滴到锁骨上,视线极快地从她身上略过,回:

“没空。”

在他再次背过身之前,林微夏呼吸轻微急促,强调:“五分钟。”

班盛看了躺着的李屹然一眼,一直闭着的李屹然慢悠悠地睁开眼,费劲地从地上爬起来,捞起一旁的啤酒罐扔进垃圾桶,故意使坏:

“阿盛,来找你的这么多位妞中,就属这位最正。”

班盛掀起眼皮看了他一眼,无声施压,后者耸了耸肩走了。

场内只剩下他们两人,班盛看着她,忽然把手里的球扔到林微夏怀里,缓缓说道:

“过我一个球,算你赢。”

林微夏下意识地接稳球,思索片刻便点了点头。她不会打篮球,被柳思嘉拉进篮球社也只是凑数,她的运动细胞一般,但现在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林微夏拍了一下篮球,开始运球,班盛横亘在她面前。林微夏带着球,她一投,班盛都不用跳起来,仗着比她高一个头的身高优势,长臂一伸毫不费劲就把她的球拦了下来。

她换了个方法——假投球,举着篮球在他面前虚晃,以求趁他不备时换个方向投球,可班盛根本不接她的招,再次将林微夏的球挡了回去。

无论林微夏怎么想方设法地投球,班盛都能预设到她下一个动作。偏偏他这个人散漫极了,一副爷陪你玩,随你怎么闹的架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