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乌托邦(第2/2页)

毕竟现在是新的大航海时代,新的地理大发现时代!人类总体的精神必定是锐意进取、积极向上的。怀旧只会是长时期狂飙突进之后的短暂反弹,不可能成为社会的价值观主流。因此他打算积极的参与进去,然后当这股浪潮到达最高点的时候,推出自己精心准备的、献给全世界的礼物——来自十六世纪的红酒和雪茄(好吧,又是这个东西),还有来自二十世纪末的时尚衣物(还记得某人扫荡了银座吗)——总之,整体的特点就是,死命的贵!

陆远打算为自己将来的座舰多准备一些资金——诺曼底SR1,这艘全银河系最先进的小船,只有一百米出头的长度,研发费用和造价就高达二十亿星元。

整个临时做出来的捞钱计划,还是很符合陆远一向的“小事儿做大,大事儿做绝”的思路。

但人就是那么的奇怪。

当陆远开始一边回忆,一边书写的时候,回忆从凝滞渐渐变得流畅,他也无法自控的沉浸了进去。童年欢乐、上学时的无聊、寄宿时的孤独、高考到大学和工作……很多情景都让他历历在目的回想起来。他放下了直接从记忆中扒文的念头,近百年来,第一次打算用手指一点点的,将这些回忆敲打出来。

或许是因为时间的间隔太久,有的时候,他记得事情的本身,却已经忘记了当时的感受。

为了找回当时的想法,他会降落到伊甸行星上,和唐老这样的老人攀谈,去城市的酒吧厮混,或者干脆与一些“网友”聊天。毕竟无论什么时代,老年人的怀旧,中年人的无奈,青年人的躁动,都是那么的永恒不变……

此时的陆远,彻底放下了捞钱的念头,认认真真的写起这本书来。

他一边写自己的书,一边通过和原住民交流来寻找最初的生活理念,顺带着帮殖民地的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运输工作。陆远只当是帮忙,从来没想过从这上面赚什么钱,因此认识了很多的朋友。随着他的足迹遍布整个“乌托邦”星系,他在居民中的名声越来越好……

直到未来的某一天,陆远曾经的校友,升任士官的阿什丽·威廉姆斯被派遣到“伊甸”星服役。当她发现陆远在殖民地居民中,居然拥有像圣人般无暇的名声时,几乎要气晕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