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提升

也不知道李冰湖是怎么说服他的辑书客的,这份对比写了整整一个版面还没写完,剩下的在末尾用了个小阵法,镶嵌在图腾落款里了。

手指按进图腾,铺天盖地的墨字印入眼帘。

诗千改心说,她自己写的时候恐怕都没想这么多!

她越看越觉得此人是个不可多得的沙雕人才,抬头一本正经道:“吴姐姐,我有个不情之请——这一回的连载后,能不能替我多附上一句话?”

冰湖狂生的文章,彻底扭转了舆论风向。

围绕着擂台的舆论,堪称是一波三折,连中心点都换了几次:

最初是质疑翡不琢能否日更,后来见她每天写得都很好,这些怀疑声也渐渐平息;就在大家都要忽略九鹏楼主、专注于《千金》新剧情时,那十几个逸闻文修又重新把关注引了回去;翡不琢应对自如,提出匿名票选,至此,大家开始就二人谁写得好而唇枪舌战。

结果李冰湖这神来一笔,让众人纷纷喷了:冰湖狂生这倔驴是吃错药了吗?明明是你最先掀起嘴仗的,结果最后倒戈!

这三天里,虽然总体是翡不琢占上风,但对面毕竟是收了钱、有组织的,长篇大论很多,乍一看就道理更多。而喜欢翡不琢、愿意像他们一样一字一句对比的读者,多半又没有投稿件渠道。

李冰湖补上了这个缺口,他用有理有据、洋洋洒洒的几万字,让人心服口服地承认:翡不琢写得的确好,九鹏楼主的确是垃圾。

只半天过去,支持者的气势顿时翻了不止一倍。众人好奇翡不琢如何看待冰湖狂生的行为,《千金》新一回后出来后,末尾附的文字果真没让他们失望:

“炒报纸椒盐味儿,三文十毫一份,先到先得,真香。”

“翡不琢先生太促狭!”有人大乐,“冰湖这回该成逸闻笑话主人公了!”

李冰湖:“……”

可恨!

有了他这个大无畏的冲在前头,其他文修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了:

“先前是我以己度人了,翡不琢先生有能力每日连载,我不该说这是急功近利。”

“我之前还立誓不看仓促写出的文章。但现在我每日不看一回都吃不好饭……”

“诸君,我已经觉得一日一回不够了,先生可否每日十回?”

“九鹏楼主为何还不应战?”

“我要是他,现在就夹着尾巴逃走了!此生不回皖州!”

“玄雷派捧这样一个人,早晚要遭报应!”

舆论如山,钱九鹏还未出战就已声名狼藉。如此大的压力下,不仅先前心怀鬼胎支持模仿者的人销声匿迹,那十几个被收买的文修也不敢再冒头了。

在这天晚上,钱九鹏终于狼狈地圈定了题材:写一富贵主人公。

不知他这么多天来的心路历程是怎样,最后选了这么个古怪的主题。可能是觉得,他对荣华富贵十分熟悉,而翡不琢是个穷文修,远不如他吧?

【新·临时任务:在匿名票选中胜过九鹏楼主。】

【本任务无惩罚、无奖励。以您的聪明才智,结局早已定好~】

系统适时弹出了提醒,诗千改:“……”

这系统原来也会拍马屁啊?

但不给奖励,要你何用!

钱九鹏可能是破罐子破摔了,给出的时限也很胡来,要求一天内双方交出匿名短篇。众人唾骂其不要脸:“你自个儿安静了三天,提前想好自己要写什么,却让翡不琢先生匆忙上场!”

外界对此口诛笔伐,而诗千改一口应下,只是提出了一个要求:匿名小说要刊登在《徽女日报》上,用销量来弥补她的让步。

她让吴丽春这一天内帮她回绝所有客人,自己闭关写文。

——为期一天的“闭关”,反正是前无古人,就不知道有没有来者了。

十二个时辰后。

万众瞩目中,双方最后的答卷上交。

一大早,温秋照常摆放完简升白的笔墨纸砚,旁边一个小团子蹬蹬蹬跑过来:

“温秋大哥,你有没有投票呀?”

简芮拿着一张报纸兴奋地挥舞着,温秋随口问:“什么投票?”

小团子叭叭的解说之下,温秋听了一耳朵缺头短尾的来龙去脉。他向来是不关心文墨的,哪怕这件事是简升白主持,他也到现在才听说。

“你投,投完我帮你灌注灵气。”他兴趣缺缺道。虽然他没有修炼、没有灵气,但可以用简升白给的灵器辅助。

简芮却道:“可我是来喊你一起帮忙投的呀!而且这个投票不是光给修者参与的,更多的投票者是普通凡人读者,所以和灌注灵气没关系……哦对了,这次有个作者,就是你上次说好看的那个‘翡不琢’!”

她人小鬼大,专有词汇说起来也一套一套的。温秋一愣,被“翡不琢”这个笔名勾起了兴趣,迟疑道:“我也可以投吗?”

他只是大能身边的一个小厮罢了,连字识得都不多。

“当然可以!”简芮斩钉截铁。

如果是翡不琢的话……那写得应该不差吧?

温秋接过报纸看了起来,发觉两篇文章都不算长,而且风格相似、都是大白话,率先松了口气。

——钱九鹏在模仿诗千改的过程里,把她的文风也学了不少去,有些时候几可以假乱真。

这两篇小说,其中一篇主人公是个世家贵女,写的是她如何凭借美貌和才华选入大雅朝皇帝后宫的故事。通篇富贵奢华,看得人眼前都晃动着珠光宝气。

此类故事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哪怕温秋是个不爱读书的,都觉得自己在无数说书人口中听过。他略有些失望,心想就这吗?

但下一篇小说,却让他觉得……有点意思。

这篇的主人公不是富人之后——而是个穷书生,背景似乎也不是仙朝,而是前朝。开篇几段勾勒了这书生的性格:聪慧、纯善,但天真中带着呆气,常常闹出些无伤大雅的笑料,还养了只爱学舌爱八卦的鹦鹉。

穷书生某日离奇地卷入了一桩杀人案里,死者是个老年富商。他为了洗清自己不是凶手,不得不和富商的后代一起破案,险象环生中穿插许多笑话,在经历了重重反转后终于发现真凶是大儿子。

而富商的第二份遗嘱被公布,说要把万贯家财给最后解出真相的人——也就是穷书生。穷书生一夜暴富。

小说里处处描绘了富商有多富,而最后这些钱全给到主人公时,更是让人直呼反转惊人!

看别人有钱,旁观者多半无感,但这篇却让人代入了书生,仿佛自己也体会了天降横财!

“写得真好!”温秋看完,激动得一拍大腿,随即才意识到自己又看得入神了。

“我要投这个!”他站起来道,简芮也欢呼道,“你和我选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