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软(第3/5页)

乔纳森跳出浴缸,身上滴着水走过地板,透过百叶窗窥视外面的情况。他以为外面会停着几辆巡逻车,四下闪着红色和蓝色的警灯,街坊邻里都站在各家的门廊上,观望这条绿树成荫的安静街道上正在上演的好戏——丹佛郊区发生的凶杀案。但并不是这样的,他看见门外只有一个邻居——加布里埃尔·罗伯茨。加比——一个精力充沛的姑娘,老是一副热心为大家排忧解难的样子。他一度还以为一天天的失望终会把她的热情耗尽。

然而,她夏天骑着山地自行车旅行,冬天又去周边玩儿滑板滑雪,她不断装修改造自己的房子,而且显然还挺享受她那份关于电话客户关系的工作,虽说那类工作明明就会慢慢榨干人的灵魂,可看起来她还就是对工作充满了热忱。

她站在门外,探身再次敲门,眉毛蹙起来,黑色的马尾辫一抖一抖的。她伴随着只有她听得见的舞曲节拍蹦蹦跳跳的,不停地倒换着她的脚。她穿着短裤和被汗湿透了的T恤,上面写着“马拉松运动员跑得更远”,手上还戴着污渍斑斑的皮手套。

乔纳森做了个鬼脸,心想八成又是在修整她的房子。几年前,一个炎热的夏天,他曾帮她把石板搬进了她的后院,差点累残了。干完活儿皮娅还给他按摩后背来着,还告诫他没必要人家让他干啥就干啥,可加比来敲门求助的时候,他还是不知如何拒绝她。现在她又来了。

她就不能歇一天,什么事情都不干吗?为什么偏偏是现在?毕竟皮娅的尸体还漂在不到二十英尺远的浴缸里呢。他怎么才能让加比对此保持沉默呢?是不是也得把她杀了?这回肯定不能用枕头了。加比身材很健美。妈的,她没准儿比他还强壮。或者用厨房里的菜刀?要是他能在她发现浴缸里的皮娅之前把她骗到厨房里,他就能直接拿刀横在她脖子上。她肯定没防备……

他摇摇头,打消了这些念头。他不想杀加比。他可不想成为脚下尸体堆成山、鲜血流成河的刽子手。他只想让这一切赶紧翻篇儿。他干脆告诉加比发生了什么得了,然后就任她尖叫着跑去找警察,而他则坐在自家门前等着他们来。这样问题不就解决了?他们会发现他穿着浴袍坐在那儿,他的妻子泡在浴缸里,然后他会因为谋杀了一个、两个、三个、四个或者不知多少个人被判入狱,他的邻居们也全都看了场好戏。

“他们俩看起来是一对多么完美的夫妻啊。”

“但是他们俩待人接物都好过了头。”

“去年我们去伯利兹城还托他们照顾过家里的猫呢。”

好吧,沐浴时间算是到头了,又得面对现实生活了。不管什么困难都得迎头直面。他去找了件浴袍穿上,正赶上加比再次敲门。

“嘿!乔!”他打开门,加比咧嘴一笑,“今天是周日,本来不想这么早把你吵醒的,你们是不是在睡懒觉啊?”

“我刚刚把我妻子杀了。”

“你能不能借给我一把铲子?我的坏了。”

乔纳森瞪着她。加比却自顾自蹦跳着,期待地望着他。

他刚才是不是都交代了?他觉得好像是的。可加比并没有尖叫着跑去找警察。她的反应完全没有按他的剧本来。她像条金毛猎犬一样,一边来回蹦跶着一边看他。他回忆了一遍刚才的对话。她是不是没听清啊?也许是他根本就没说?

加比说道:“你看起来还没睡醒啊?是不是昨天睡得太晚啦?”

乔纳森想再次坦诚自己犯下的罪,但话到嘴边就是吐不出来。也许他刚才什么都没说,也许只是他脑子里想的。他揉揉眼睛,“你说你想借什么?”

“我铲子坏了,能不能借下你的?”

“坏了?”

“是不小心弄坏的,我本想用它挖后院的一块石头,结果铲子把儿断了。”

我杀了我的妻子,她就泡在浴缸里呢。你能不能帮我把警察叫过来?我不知道到底该打911还是直接打给警察局。还是说我应该等到周一先找个律师呢?你觉得我该怎么办?最后,他终于说:“皮娅有把铲子在后院棚屋里。我去帮你拿?”

“那放了。皮娅呢?”

“浴缸里呢。”

加比似乎一开始就注意到乔纳森身上穿的浴袍了。她睁大了眼睛,“哦,抱歉,我不该……”

“并不是你想的那样。”

加比尴尬地挥挥手,退到了门外。“我不该打扰你们。我应该事先打个电话的。我不是故意的。你要是告诉我铲子在哪儿的话,我可以自己去取。”

“嗯,好吧。你从边门绕进去。铲子就在棚屋里,挂在门后的钉子上。”他为什么不坦白交代了呢?他这是在玩儿猜谜,假装自己还是几个小时前的那个自己。

“多谢。抱歉打扰你们了。”加比转身蹦跳着跑下台阶,只留乔纳森独自站在空空的门廊上。他关上门。加比小跑着进了后院,只见她的马尾辫从起居室的窗前一闪而逝。乔纳森溜达到浴室里,坐在马桶圈上。皮娅还漂在水里。

“谁也不关心这些,是吧,亲爱的?”

他端详着她僵硬的尸体,然后打开水龙头又添了些热水。雾蒙蒙的水蒸气腾起。他摇摇头,注视着蒸汽弥漫在浴缸中。“压根就没人注意。”

人死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活着的人还不是该干吗就干吗,做家务,去商店买东西,挖后院的石头。生活还要继续。外面的阳光依旧明媚,空气中也依然飘着丁香花的香气,今天还是美好的一天,更何况他再也不用操心交税的事儿了。他关上水龙头,觉得四肢充满了活力,心里有种年轻人的蠢蠢欲动,想去晒太阳,想去做运动。今天的天气真是适合慢跑。

乔纳森得出一个结论,完全毁掉自己生活的一个好处就是终于可以去享受它了。他跑过几个邻居身边,一边向他们招手致意,一边大叫他们的名字。他想,他们一定不明白这个温暖的春日有多棒,比他早上醒来时的春日好上一千倍。作为自由身的最后一天要比百万个平常日子感觉都好。没犯罪的时候多少阳光明媚的好天气都浪费了。他奔跑着,和煦的春风拥抱着他。每看到一个停车标志牌,他就停下来,原地跑步,沉醉于这个除了他本人的状态之外与原来毫无二致的世界。

这感觉像是他第一次慢跑。他感受着每一丝香甜的微风,细嗅每一朵明艳的花朵,注视每一个热情的路人,他们都如此美丽,好似他对他们怀着无比深切的思念。他从老远就开始观察那些人了,而且看得特别清楚,仿佛他是在火星上通过一架威力强大的望远镜看他们一样。

他跑啊跑啊,跑到汗流浃背、气喘吁吁,歇了一下,又接着跑,他爱这个过程。他想,佛教徒会不会就是这样?皮娅在冥想课程中找寻的是不是就是这种境界?这是一种成为世界中心,对万事万物都洞若观火,为一切兴奋而沉迷的感觉。要不是因为此时他将要失去一切,从而从心底突然迸发出的怀旧之情,也许他永远也无法拥有这种体验。天啊,跑起来感觉真爽啊!他活动着每一根肌肉,感受着冲击脚底的每一寸路面,看到路边树木新长的绿叶,他觉得这是自己头一回真正注意到这些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