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我是仇辞呀!

“人太多和你要搬走有什么关系, 你那房子连个做饭的人都没有,你让小凌吃什么。”

“我让酒店每天做好了送过来。”

仇正豪还是不爽,总觉得他这么急着搬走还有别的意思。

“你在这挑个人过去, 打扫房子做做饭也好,我不放心小凌跟着你一起住, 一看就知道你不会照顾人。”

仇辞借口说不习惯家里有别人,而且房子小, 人太多显挤。

枫苑帝景的房子一点也不小, 是高层大平层, 住上五六个人都不觉得挤。

也就仇辞嫌。

搬走的前一天晚上,管家过来给冉冬凌收拾衣服,他上次参加节目的时候给自己收拾衣服,弄得一团乱,网友们将仇辞给他收拾行李那段镜头和烤糊香肠的镜头一起剪辑出来, 拼在一起,称呼他们俩为“饭来闭口, 衣来没手”夫夫。

冉冬凌在一旁捣鼓自己收藏的玩意, 他在这里住了几个月,有了感情,恨不得将房间里所有的东西都带走。

“仇辞哥哥,你看。”他戴着那顶巨大的帽子, 很想将它也带走。

上期节目录制完后,他将这顶帽子带了回来,只是这边的气候已经不适合戴这种大草帽了,只能放在房间里摆着。

帽子遮住他的小脑袋, 脸都看不见, 仇辞看着那顶帽子在房间里走来走去, 伸手将它拿下来。

“不用全都带走,你以后想回来住也可以。”

“噢。”帽子被仇辞拿走,他又找到一盘棋,这是爷爷送给他的,棋子摸起来的质感很舒服,白子如玉,黑子如墨。

仇正豪当初花了四百万找人定制,纯手工打造,他见冉冬凌喜欢,送给他了。

搬走了就没人和他下棋了,这么好的棋,他要交给爷爷保管。

将房间里的东西看过一遍,他自己收拾了一小袋东西,又让佣人将凤凰意装好。

管家帮他将衣柜里的冬衣一件件叠好,叠到最后,发现角落里塞了一件毛衣,他拎出来一看,原来是件露肩毛衣。

管家不懂现在年轻人的时尚,但表示理解,只是他觉得现在的天气穿露肩毛衣太冷了,如果要穿的话,最好在里面加一件打底。

他将那件露肩毛衣叠好,和其他衣服放在一起。

第二天上午。

北方的气温已经完全降下来了,外面风大的很,仇正豪就在家门口送他们。

“爷爷,管家叔叔,再见。我和仇辞哥哥有空会回来看您的。我们可以去那边住五天,然后再回来住五天。”冉冬凌过去抱了抱爷爷,张开巴掌比划。

仇正豪当初接他回来,和自己说话都不敢直视,声音也是小小的,现在倒是变了个样。

他一向不觉得人有多孤独,年轻时更是一心扑在事业上,他觉得一个人的清净比和家人在一起的温馨好的多,分给妻子儿子的关心很少,甚至到冉冬凌回国前那段时间,他也是突然想起仇辞这门婚事,才想要接他们来老宅住。

商人重利,人老重情。

他听了冉冬凌说的话,大手抚摸着冉冬凌毛茸茸的脑袋,慈祥地说:“好了,你们忙就不用想着回来,我自己在这住也清净。”

管家送他们到门口,冉冬凌看着车窗外,管家的身影越来越小,闷闷不乐地靠着仇辞。

“仇辞哥哥,我们应该和爷爷一起搬走。”

仇辞是他的第一选择,可他觉得爷爷也很重要。

没说是仇正豪自己不想和子女一起住,仇辞安慰他说:“那我们以后多回来陪爷爷。”

冉冬凌可能是晕车体质,他上车脑袋就晕乎乎的,还有点想吐,强撑着和仇辞说了一会话,眼皮沉重,倒在仇辞怀里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眼前一片漆黑,冉冬凌还以为自己一觉睡到晚上,然后才感觉到自己悬在半空中,身上还盖着一件衣服。

头靠着柔软舒适的毛衣,不断又热源透过衣服传递给他,他刚睡醒意识不清醒,在毛衣上蹭了蹭。

“醒了?”感受到怀里人的动作,仇辞将挡风用的大衣扯下一点,露出怀中人半个头。

他们在电梯里,电梯一户一梯,直接到达仇辞所在的楼层。

从电梯里出来,冉冬凌脑子清醒了一点,要仇辞放他下来。

他跟着仇辞走进房子里,里面一眼看过去空荡荡的,除了家具外,其余的装饰很少,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极简风格。

用冉冬凌的话来说就是一个很空很空很空的空房子。

原来仇辞哥哥之前都住这种房子吗?

住在这里好像很可怜的样子。

他对空房子的第一印象很快被打破。

仇辞先带他去新房间看,和外面的极简风不一样,冉冬凌房间里面的装修和他在老宅住的同样温馨,几乎是照搬过来,地上铺上了毛毯,就连那几只玩偶也找了同款,摆放在床边。

冉冬凌走进去,他的房间还有个大阳台。

站在阳台,可以看到远处的自然公园,茂密的植被和平静的湖面一览无遗,和他在老宅住二楼时看到的风景完全不一样。

“仇辞哥哥,这里好高好漂亮!”

他觉得自己像生活在天上的小神仙。

他一路睡到上楼,也不知道他们现在在多高的地方。

枫苑帝景的风景确实很漂亮,等到晚上看夜景,会更漂亮。

等晚上看到外面繁华的夜景,冉冬凌看的愣住,眼睛被灯光照的亮亮的,他看着外面的夜景,哇了一声,激动地跑去找仇辞。

仇辞还在收拾餐桌,身后有人抱住他,他转过身去,收获到一个吻。

冉冬凌急于和他分享自己激动的心情,垫起脚亲了一口他的下巴。

“仇辞哥哥,我好喜欢。”

第二天早上,冉冬凌穿着毛绒睡衣,迷迷糊糊地从房间走出来,他走着走着就想抬脚下楼梯,发现不对劲。

这里是大平层,没有楼梯了。

走到餐桌,仇辞已经将早餐摆好,都是冉冬凌在老宅吃惯了的食物。

他看见陈云也在这里,身边还有一只……狗!

那狗比一般的狗大上许多,体型都和狼一样大了,可是皮毛要比狼白,看起来也比狼毛要软。

就是眼神看着没什么杀伤力,傻傻的。

萨摩耶见到陌生人,走上前去闻闻他,闻到熟悉的味道,蹭他小腿。

“这是老板养的狗,看着大,不咬人的。”陈云和他解释。

陈云的老板是仇礼。

“小叔养的狗为什么会在这里?”冉冬凌试探性地伸手去摸狗,狗没什么反应,狗毛柔软又顺滑,手感一级棒。

“仇礼就住我们楼上,先去洗手,过来吃早餐。”仇辞给他舀了一碗蘑菇鸡丝粥晾着。

冉冬凌洗完手过来吃早餐,粥温温热,碰到还有些发涨的嘴唇,酥酥麻麻。

“唔。”手里的勺子掉进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