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这个论坛, 路景越一直知道,昭棠高中就和他提过。只是那时候他并没有放在心上,更不知道她的ID。

后来……后悔了。

其实至今回想, 他并没有做错什么。

求和的时候耗尽尊严,分手的时候骄傲硬气,分手以后丝毫没有做出那些痴男怨女的痛哭流涕意志消沉。

就是一个寻常人, 谈恋爱、分手、短暂失落、继续往前……

然后,仿佛失明。

“失明”这个词是孟言溪用的。

他一向言出必行, 落子无悔。分手后很长一段时间,他也尝试着在别人身上寻找心动的感觉, 可是都失败了。

孟言溪问他:“你是失明了吗?”

是啊,他是失明了吗?

他也想不通。

直到分手一年后的春天, 也是年后, 海棠花开得最灿烂的时候,他和朋友在酒吧喝酒。

早忘记那天为什么喝酒了, 就记得一群人喝到凌晨一两点。

头顶灯光闪烁, 晃得人眼睛疼, 震耳欲聋的音乐鼓点一声声刺激着耳膜。桌上酒瓶碰撞, 喧哗调笑。

最热闹的时候,他靠在沙发里,脑子里一刹那忽然安静了下来。

一个很平静的念头闪过——

今天是她的生日。

他甚至都没有拿起手机看日历, 但这个念头却像是自带了什么, 无比笃定。

他起身,沉默着离开。

骆珩在后面喊他,问他去哪儿。

他头也没回说, 去挂个眼科。

深夜的酒吧门口, 热闹一点不比白天少。

他停在路边站了会儿, 觉得有点儿冷,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刚塞进嘴里,一簇火苗凑到他唇边。

冒着寒气的深夜,红色的火苗小小的一簇,在他眼前轻轻跃动,像是在热情地拨弄着什么。

抬眼,是个年轻又富有的女孩。

皮肤白皙,曼妙优雅,妆容淡而精致,大波浪的长发染成了粟色,质感很好的风衣半敞,里面的毛衫开着领子,手里一只稀有皮的铂金包。

女孩长相清纯,又懂风情。笑盈盈地盯着他的眼睛,主动往他递火:“我也是岁大的学生,我们在学校见过的,你还记得我吗?”

路景越没动,半撩起眼皮看她。

过了两秒,他将烟从嘴里拔下,一言不发地转身离开。路过垃圾桶时,他顺手将还没抽的烟扔了进去。

就在那一个瞬间,他惊讶又仿佛毫不惊讶地发现,他应该不是瞎了。

他只是,被限额了。

他这一生,的确还会遇见比她好看、比她有钱、比她开窍、甚至比她更爱他的女孩……可是,他的喜欢却有限。

他喜欢了昭棠,就再也无法喜欢上别人。

他从小就有主意,那二十年里,他还从来没有做过什么事又后悔。可是就在那个清冷的夜里,在她生日那个晚上,他看着那一簇撩拨他的火苗,无比清晰地认识到,他后悔了。

悔不当初轻轻放过。

最后只能千方百计打听她的消息。

她和从前所有的人都断了联系,社交账号也都不用了。他偷偷去过临绛几次,也十分见不得光地试图用各种小号加回她。

可是她对陌生人的戒心很重,他无一不以失败告终。

他想,要不,就直接等她毕业回来吧。

后来又想,万一她毕业后不回来了呢?

而且那么长的时间,她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没有家人没有朋友。难过了无人陪伴,开心了无人诉说。

有一天,他忽然想起她曾经和他说起的那个甲骨文论坛。是个很大的论坛,很容易就搜到了。

他给自己注册了一个账号,用户名那一栏里,他输入“伴眠”两个字。

眠眠,是她的小名。

伴眠,陪伴眠眠。

可是停顿了半分钟,他又迅速删除。

不行,这个名字太明显了。

她一看就会发现是他。

想了想,他把名字改成了“半眠”,又在性别那一栏选了“女”。

很好,看起来是个有点小情调的女孩子了。

他自觉伪装得很好,但注册完以后,他猛地意识到,他其实根本没必要伪装。

——他根本就不知道她的ID。

他试图搜“昭棠”,用户名不存在。

他又在搜索框里输入她的小名“眠眠”,倒是存在了,可是好多眠眠。

到底哪个才是她?

还是一个都不是?

有整整两个月的时间,他没事就刷论坛,看着像她会进的帖子,他都会点一一进去,然后一遍遍分析回帖,试图寻找熟悉的词汇和说话方式。

这个方法大海捞针不说,而且异想天开,但他却像是养成了习惯,每天都会登录,每天都会去看帖子,却从不发言。

那段时间论坛正好推出app,他绝对是第一批下载app的用户,没事就点开来看看。

他觉得,只要他看到她说话的次数够多,基数够大,他一定能从她说话的习惯里认出她。

终究是少年时候年轻气盛,换作现在的路景越,只会笑他盲目狂妄的自信,并且根本不会浪费那两个月时间,一开始就能想到更有效的方法。

当然,二十岁的路景越虽然晚了一点,最后好歹也是想到了。

有一天,他忽然意识到,与其自己苦苦寻觅她的痕迹,不如主动引她说话。

他第一次在论坛发言,发了一个帖——为什么喜欢甲骨文?

他知道她的答案。

只要她出现了,他一定一眼就能认出她!

点击“发布”那一刻,他的心脏猛烈跳动,甚至为此抱着手机,激动了大半个晚上。

然后第二天一早醒来,帖子沉了。

沉了!

路景越:“……”

他不停顶帖,可是根本没用,几天过去,就只有两个人回复他,而且看语气根本就是觉得他可怜,纯粹出于人道主义精神来帮他暖暖帖罢了。

路景越简直想骂人。

他问孟言溪,怎么让帖子得到更多的关注,孟言溪头也没抬说:“把你那张脸放上去。”

路景越:“……”

他问骆珩,骆珩小心翼翼地提议:“把你那八块腹肌放上去,人鱼线露出来?”

路景越:“……”

最后,他还是托了外公的关系,特意飞去国外拜访了一位华裔甲骨文专家。老学者已经八十多岁,早年历史原因,私人收藏了不少甲骨,且从未对外公开过。

他说动老人家让他拍了部分照片,回国后将这些从未面世的图片放到了那个帖子里,吸引关注。

毫无意外的,这些甲骨的第一手图片不仅在论坛上造成了极大的轰动,甚至引起了整个学界关注。

有整整一年的时间,路景越那个帖子一直高居热门第一,更有无数专家学者转发。但讨论的话题早已不复初衷。

大家在他的帖子里津津乐道于学术交流,根本没人理他的问题,倒有不少人反过来问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