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第3/3页)

俞晴顿时喜形于色,贺温岚笑道,“京市的学校以前是很不错的,你可以考虑一下。”

俞晴还没回答,庞金花就道,“那不成,太远了。”

说完庞金花就后悔了,她笑了笑说,“真上了京市来那青柏岂不是得自己在那边了。”

这话题终结了,因为这事儿也是俞晴无法回答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考大学提升自己是必然,以前没牵挂的时候跟着陆青柏去哪都行,但机会摆在眼前的时候她不可能放弃考大学一辈子呆在家属院做一个随军的家属的。

要么上京市来两人分居两地,要么俞晴放弃京市的好学校留在平洲城。

但平洲城的大学虽然也不错,但比京市的还是差的很远。俞晴早那么一两年内复习学习不是没有成果,起码更好的学校她想试一试。

再或者陆青柏能调任京市,俞晴知道这跟她考大学差不多的难度。

古时候地方官想往京城调,到了这七十年代末也一样,京市依然是很多人削尖了脑袋也想去的地方。

如今还不显,再过个十年二十年,进京之路将更加困难,俞晴实在舍不得送到眼前的机会。

第二天庞金花吃了早饭便跟俞晴商量,“咱们出来也得十来天了,是不是该回去了?”

俞晴一算日子,可不,出门的时候四月一号,今天都四月十二号了,明天上车再隔上一天,到家也得十五号了。

俞晴道,“那明天就走。”

这话跟陆青松一说,陆青松倒是想挽留庞金花在这边养老,庞金花嫌弃道,“我才不跟你一块过日子,能把我气死。”

但看了眼贺温岚,庞金花又想起俞晴之前说的话又改了口,“等什么时候小贺怀孩子了我再来帮一把,在这之前我才不来呢。”

俩儿媳妇都是可怜人,一个是有爹妈跟没有一样,一个是真的没爹妈。她这个当婆婆的要是不看顾点那岂不是让人笑话。

陆青松听她提起孩子,笑了起来,“成。就这么说定了。”

贺温岚也忍不住笑了。

因为要走,贺温岚便推迟了两天上班,带着俞晴她们去百货商店转了转。

要说百货商店的繁华程度,自然数京市和沪市还有羊城的最好了。

俞晴没想到在七十年代末有幸逛逛京市的百货商店还真的挺新鲜的。

这边百货商店盖了四层,面积也颇大,物品种类丰富程度让头一回来的几个女人都很惊叹。

贺温岚道,“还有友谊商店,但那边主要服务于外国友人和官员,而且买东西得靠外汇票,寻常的老百姓是消费不起的。”

在这时候但凡和外国人扯上关系的那都显得高大上,俞晴没觉得如何,庞金花却觉得了不起。

贺温岚到底是拿工资的人,又是刚结婚的新媳妇儿,直接领着她们到了卖衣服的地方想给庞金花从头买到脚。

庞金花直接拒绝,“要买也该是我这个当婆婆的买,哪能让你给买。”

说着庞金花直接奔着卖手表的地方去了,老太太不认字儿,但是会看数字,指着一块手表道,“我就要这个。”

俞晴过去一看,好家伙,梅花牌的,三百多块钱。

庞金花非常大气,“买俩。”

老太太看穿着就是寻常的老太太,没想到这么阔气,交钱拿货那非常的潇洒。

在几人的震惊中,庞金花对俞晴说,“晴晴,这手表你们结婚的时候老三给你买了,娘就不给你了,这一块是给你二嫂的,她们结婚我啥也没给准备,连彩礼都没给,不给买点东西也说不过去。另外一块是给平平的,她嫁人的时候就拿了五十块钱的嫁妆钱走的,虽然我一直不说,但我觉得亏欠她的。这钱呢,是老二老三孝敬的,也有平平给我汇的养老钱,我今天就都花了。”

俞晴自然明白这些,便道,“娘,这都是应该的。”

庞金花笑眯眯的给贺温岚戴上,又给陆平平戴上,陆平平就不说了,戴上个三百多块的手表顿时觉得自己胳膊都值钱了,她直接就哭了,“娘啊,您咋这么疼闺女啊。”

看她那样庞金花又后悔了,“哭个屁,以后我有好东西都给你三嫂,你们我谁都不给。”

贺温岚顿时笑了起来。

她从老太太身上感受到了来自长辈身上的温暖,让她一点都不后悔嫁给陆青松了。

不过贺温岚也不是个占便宜的人,庞金花不要衣服就给庞金花买了一条丝巾,还给她买了一件还没下架的羊绒大衣,要不是天气要热了,庞金花真想穿着回去嘚瑟嘚瑟。

回到家的时候陆青松也回来了,同样带了不少的京市特产,都是要给他们带回去的。

四月十二一大早,陆青松又借了吉普车来,将一杆子亲人送上了火车。

俞晴看着越来越远的站台心想,早晚她都得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