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仙侠文女主角(43)(第4/5页)

他成了女帝脚下最卑贱的奴隶,赐名玉镇奴。

日久天长,他竟习惯她的掠夺与猖狂,吻她脚背竟也不觉屈辱。而每到夜晚,他的灵魂就分裂成两半,一边是国仇家恨个人荣辱,一边是红尘情孽难以自拔。

那日,她要出征,他递上了一个香囊,驱虫的,里面还藏了一枚平安符,玉镇奴低声说,“愿圣上,平安归来。”旁人祈求大胜,他只求她安好无恙。

可她看也不看,将香囊扔在他脚下,冷淡又绝情,“你一个奴,送什么脏玩意,晦气!”

她转身就走。

他低下脸,卑微恭顺,“是奴逾禁了,恭送圣上。”

眼泪在手背砸出透明的水花。

玉镇奴不敢擦泪,甚至不敢抬头看那片她所在的天光。

等人没了脚步声,他才小心翼翼,拍去香囊上的灰尘,这是他一针一绣出来的,手指扎了无数遍,可他却不敢缠纱,怕坏了女帝的兴致。女帝从不在乎他这点小伤,问都不问。他将香囊贴在心口,自言自语,“我是不是太贱了?”

他又低低道,“……不脏的。”

不知是说他的香囊,还是说他的心意。

后来,她得胜归来,又得了美人。

后来,她好像把他忘了。

再后来,他再也没绣过香囊了,那方平安符压在他的枕边,随着他一同暗淡发皱。

奄奄一息之际,他又将香囊翻了出来,合着平安符,压在他的心端。

他病了,很严重,他要死了。

他想见她,很想。

“圣上来了吗?圣上来了吗?圣上……来了吗?”

他一遍遍问着,越问越轻,越问越慢,越问越绝望。

圣上没来,她丢下一句,不过是奴隶,能治便治,不能治便算了。医师见这一幕,心中无限痛楚,为了吊这位小镇帝一口气,连忙道,“圣上来了!就在宫外!”

苍白枯黄的脸庞泛起一丝笑意。

“来了,来了便好,圣上要出征了,麻烦,咳,麻烦您,把这香囊交给她,我绣的,绣了很久很久,里面有平安符,让她平安,平安归来。”

他缓缓闭上了眼。

咽了气。

他还是没能看到她最后一眼。

男主[帝昼]虐心值74.5%。

第八世,他是昆山公主的面首,伴她长大,教她人事,更为她出生入死。

一次遇袭,为了脱身,公主让他假扮她的青梅竹马,引走敌人,公主还许诺,若他能平安归来,定让他做驸马。

她会等他,无论多久。

拂昼信了,他为公主杀出重围,却被敌人抓住,关进了暗牢。

数年之后,他逃脱了敌人的囚困,可一双脚也废了,凭着一腔对公主的情意,他爬回了王京,爬回了公主府。

而那日,公主府张灯结彩,迎了新驸马。

他们看起来如此般配登对,而他,不过是街头一个蓬头垢面、双腿残废的乞儿。

无人知他过往。

亦无人知,他曾与公主定下灵犀之约,若他归来,他们必恩爱白首,生儿育女。

经年妄想,不过是一场镜花水月。

男主[帝昼]虐心值87.3%。

第九世,他是行走江湖的侠客,误入了一处黑店,被风情万种的老板娘索要黄金万两,不然就要拿他这身皮肉做抵偿。

迟不昼看了看左边一身肥膘能一屁股压死他的厨子,又看了看右边贼眉鼠眼拿着麻绳春药蜡烛一应俱全的小二,而在他们身后,还有跑腿的、洗碗的、劈柴的、喂马的,个个操着大家伙,恨不得将他剁之而后快。

最中间则是唇边一点美人痣、妖娆托着烟杆吞云吐雾的老板娘。

迟不昼:“……”

今日他是要插翅难飞了吗。

老板娘风骚又美艳,她吐出一口烟雾,“如何,要从此路过,留下美色来,客官想好用哪种姿势当我的压店夫人了吗?”

迟不昼深吸一口气,故作放不开,“人、人太多了,在下第一次被劫色,有点紧张。”

老板娘朝那群伙计使了眼色。

“哗啦啦!”

他们争先恐后跑出去,生怕误了掌柜万两黄金换来的春宵。

那小二倒是机灵,把那些助兴的都留下了,还放在了最显眼的地方。

老板娘:“做得好,给你加工钱!”

小二:“老板娘客气了!嘿嘿,您慢用!”

迟不昼眼角一抽,这黑店,可真行。

经过一番殊死搏斗,迟不昼衣衫都还没拢好,带着满嘴的胭脂,头一次狼狈破窗逃跑。中途遇见了好友,笑他慌里慌张的,身上还染着一股女子香气,怕不是掉进了蜘蛛洞。

迟不昼心想,哪里是蜘蛛洞,分明是比蜘蛛洞还可怕的黑店,他差点就交代在那里面了。

江湖近日又多了一则趣谈:第一侠客迟不昼吃了白食,被艳名远扬的老板娘狂追上千里,要拿人抵债!

他去江南,她跟着,还开了分店,店名很粗暴,就叫忘恩负义客栈。

他去长安,她也跟着,对,分店又开了一家,叫负心薄幸客栈。

迟不昼万万没想到,他都躲进大漠了,老板娘连店也不要了,带着一群伙计来追他这个压店夫人。

真是天罗地网,插翅难逃。

迟不昼慌不择路躲进了一个部落,结果他被部落族长的女儿看上了,给他下了情毒。

迟不昼又慌不择路跑出去了,直直撞入老板娘的怀中。他心想,这可能就是天意,他逃了三年,还是逃不过这女人的掌心。

老板娘眉眼风流,夺天地艳色,她的美人痣更是勾得他心魂动荡,她笑,“客官想开了?不逃了?打算怎么付钱?”

他视死如归闭上眼,“迟某是第一次,还望老板娘轻点招呼。”

大漠不比江南,有烟霞桃花,也不比长安,有京华烈酒,大漠只有西风黄沙,当这片金海熟睡之际,亦是最冷的时候,而他筋骨俱热,宛如一坛烧刀子,被她一口口饮下。

次日天光大亮,他有些虚弱爬起来,映入眼帘是老板娘的雪背,那一对被他吻得发红的蝴蝶骨振翅欲飞,她单手托着烟杆,那一缕烟模糊了她面容情态,又飘向大漠那轮旭日。迟不昼捏起自己的衣衫,默默披在她后背。

他说,“当压店夫人可以,不过你要随我回去一趟,见一见我的爹娘。”

她笑着说,“好。”

大漠之行是迟不昼最快活的一段日子,原来谈情说爱,也能如此欢愉。他迫不及待把人领回了生他养他的山庄。

“爹,娘,我回来了,你们的儿媳妇也被我拐回来了。”

下一刻,她烟杆刺穿他父母心脉。

迟不昼与她日日相伴,亦染了至烈的毒,一旦发作,痛心蚀骨,连剑都拿不稳。

他眼睁睁看着他在乎的人倒在血泊里,他嘶哑地问,“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