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第二十五枝红莲(一)(第2/2页)

说着他放声喊:“大哥!三弟!”

方振率先从屋子里出来,“二哥,什么事?”

“你也老大不小的了,须知男女有别,怎可让秀宁姑娘帮你洗衣服?”谢隐严肃地看着弟弟,“若是被村里人知道,不知要怎样说闲话,你到时去读书可以耳不听为静,却让人家秀宁姑娘如何是好?”

方振让他二哥说得面红耳赤,其实他一开始也是拒绝的,但秀宁坚持,他便顺水推舟,觉得有她真好,不仅里里外外一把抓,还细心体贴,要是可以,真不想她离开,能一辈子把她留在家里就好了。

方大也是一样的想法,这兄弟俩都对秀宁动了心,可秀宁只有一个,要怎么分?

所以最后离了个大谱,兄弟俩做了个惊世骇俗的决定,那就是共同拥有秀宁。

同样的,做货郎的方二回家后,同样也喜欢上了秀宁。

这样的好姑娘谁不喜欢?会心动谢隐很能理解,但共妻他真的不理解。

对秀宁来说,她真的不一定对这三兄弟中的任何一个动了心,即便是有,人也不可能同时爱上三个人——她模样生得好,又心灵手巧,配大户人家的少爷都不差,方家三兄弟除了方三是个读书人,其他两个跟村汉们比是出挑,可干嘛要比烂呢?

她死里逃生被方大所救,没有容身之处,只能在方家暂住,从头到尾,对于三兄弟的决策,秀宁都没有过激烈反对,她是不反对,还是不能反对?

她真的过得快乐吗?

最终她为这三兄弟分别生下了孩子,要谢隐说,很多人养宠物都舍不得宠物怀二胎三胎,可到了女人身上,连三胎都成了为国家做贡献,实在是讽刺至极。

共妻绝不是浪漫的爱情故事,只是对女人身体与精神的双重虐待与剥削,也许连共妻本人都没有意识到,但她确确实实是作为一样物品被“平分”了,她的身体属于她的丈夫们,他们像是老道的嫖客,盘算着一三你来二四我来五六他来第七天四人行,除了来月事的时间都要拿自己的身体去服侍丈夫们,这也是爱吗?

她的子宫同样不属于她自己,她必须要为每个丈夫都生下一个孩子才算圆满完成自己的职责,在这个过程中,“共妻”是“人”吗?她有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利吗?

是谁在用爱情来美化这样的行为?

秀宁究竟是什么身份不知道,但是在爱情故事里,她的丈夫们都一定会成才,老大猎户,应该会当上将军,老二货郎,必然会成为商人,老三书生,便会加官进爵,三个男人一起将荣耀捧到她面前,让她当官夫人从此后半生享福。

真的吗?

就这样美满吗?就这样一帆风顺吗?

随随便便什么人都能当将军,走南闯北的货郎数不胜数,就方二能成为大商人?读到七老八十还是童生没考中秀才的多了去了,怎么方三就能蟾宫折桂?

醒醒吧,共妻不过是被吃的“肉”。

哪怕方家三兄弟没有存着这样的心思,他们的所作所为、言行举止,也都无一不在表现着他们身为既得利者而不自知的无耻与贪婪。

所以方大没有从军,而且腿脚永久落下残疾;方二也没有当上大商人,仍旧扛着挑子走街串巷;方三还好些,考不上秀才便在家里开了个私塾教人念书,倒也能糊口,只是这样势必买不起仆人,也没法让秀宁做官夫人,她年纪轻轻便要不停生育,家里的男人们等着她照料伺候,衣食住行样样要她打点——他们倒是都将她当作了妻子。

当作了跟娘一样的妻子。

谢隐语气冷淡,秀宁生怕方三因自己被训斥,这本就是她住在人家亏欠别人了,连忙跟谢隐解释:“方二哥,这不能怪方三哥,是我硬抢过来要洗的,不是他的错。”

“你不过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姑娘,他若是不想让你抢,你怎么抢得过?你又不是蛮横耍赖之人。”

不过是方三顺水推舟。

谢隐把秀宁的大盆拿过来,让方三把自己的衣服被套捡走,淡淡地说:“大家住在一起互帮互助是理所当然,可要是连这些活都让别人做,那便是下作了。”

随后他又对秀宁说:“你为他们做饭洗衣扫地熬药,这些活计请人做哪个不要费钱?所以无需感觉愧疚,去洗你自己的衣服吧,不必管我大哥与三弟。”

秀宁犹豫地看了看谢隐,又看了眼方三,谢隐虽对弟弟严词,对秀宁却很温和,她也不大敢忤逆他,连忙福身跑开。

方三垂头丧气,谢隐便敲了下他的脑袋:“亏你还是个读书人,人家是云英未嫁的姑娘,这些时日她都要去河边给你跟大哥洗衣服,你让村里人怎么看她?”

方三低着头,“是秀宁自愿的,我跟大哥也拒绝过的……”

“可你们有私心,拒绝的不够果断干脆,这跟假意客套又有什么不同?”

说着,谢隐抬手扶住弟弟的肩膀,语重心长道:“三弟,这世间对女子多有苛责,因而身为男子,更应当为她们着想,不能做出有损他人名节的事来,你是读书人,应当懂得这个道理,难道还需要我一个货郎来提醒?”

方三闻言,讷讷低头,“二哥教训的是,我记下了。”

他现在对秀宁只是好感朦胧,不曾捅破窗户纸,兴许还掰得回来,这个兄弟三人之家太穷了,可再穷也不是共妻的理由,不娶妻不要儿子不会死——这么简单的事情为什么总是有人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