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爱情故事》

QUEEN是个单进门的小门脸,上头几个LED灯组成的暗红色字母,看起来毫不起眼,平常根本不会注意到。而一旦注意到,就莫名有种神秘感,像是通往异世界的入口。

人太多,进场需要排队,门口两个大汉在检查电子票证。苏晗在门口转了好几圈,又去和守门的大汉说了些什么,接着蹲在路边不知道和谁打电话。

陆明臣的车停在对街,等得有点不耐烦了,他靠在车门上少有地抽起了烟。

他顺从对方的意思来到这里,但不能不说这是他们一整天约会的败笔。他对苏晗也重新审视了起来——对方终归不是他喜欢的类型,哪怕对他的外表有那么一时的冲动。

又过了一阵,苏晗才过来,有些疲惫地:“搞定了,走吧。”边往里边走,他边抱怨,“他这次实在隔太久没出来,所以票这么难搞。”

陆明臣环视周围,还不停有车往这边开过来,而排队的人只增不减。

走到门边,一个梳了油头的小个子正等着他们。小个子交代了两句,大汉让他们把手机存在入口的柜子里。

陆明臣不太情愿,苏晗劝道:“里边不让拍照。”

终于进了门,苏晗凑上去挽起小个子的胳膊,用一种撒娇语气:“谢谢你,宝贝儿。”

小个子推开他,嗔怒:“少跟我套近乎,谁是你的宝贝儿。”

“当然是你啊,你是我在QUEEN唯一的宝贝儿。”

“把你的‘宝贝儿’留个Tita吧,我可高攀不上。”

小个子把他们带到一个靠边的位置,对着陆明臣说话语气倒挺好:“你们就坐这儿吧,”又招招手叫来服务生,“想喝什么和他点。”末了和服务生低声道,“他们这桌的消费记VIP。”

但苏晗对他们的位置并不满意:“能帮我们再往前挪挪么,这么远,看个屁啊。”

“那么大个屏幕不够你看么,毛孔都够你看清楚的。”小个子指着整个舞台后面,从地面延伸到天花板的大屏幕。

“我都来了现场了,你让我看屏幕?”

“那没办法,谁叫你没买着票,我这个前堂经理就这么大点能耐,你要不满意,自个找老板去。”

说完便拂袖走了,苏晗追上去,又搂着对方肩膀说了几句好话,把一卷纸币塞进对方的衣兜。但那小个子也并没有高兴,反而看苏晗的眼神恨恨的。

等人落了座,陆明臣多问一句:“那人是这里的经理?”

“嗯,负责前面接待的。”

陆明臣看他和这位前堂经理的关系不一般,还想问点什么,苏晗打断他:“表演马上开始了,看前边。”

苏晗话一落音,全场灯光顿时熄灭,舞台上方的聚光灯突然亮起,穿戴夸张的主持人站在中央,一番开场白后,开始了今天的第一个表演。

随着《兔子舞》的音乐声响起,舞台灯光重新打亮,两侧鱼涌而出一群身着兔子装的肌肉男孩。

有的穿着刚及臀的小短裙,有的是露出大腿根的高腰款,无一都戴了可爱的兔子耳朵,屁股上都点缀了毛茸茸的白尾巴。他们踩着高跟鞋,熟练地跟着音乐节奏又蹦又跳,展示自己的可爱和性感。

开场舞很快便让现场热烈起来,有人离开自己的座位,凑到了舞台的围栏边。随着兔子男孩们一个跪地朝着观众抖臀的动作,那整齐划一毛茸茸颤抖的小尾巴,第一次把今天的气氛推高。

观众有人吹口哨叫好,也有趴在围栏边向舞台上扔小费的。男孩们散向舞台四周,和客人们近距离接触,抛个飞吻,或者让客人摸一把大腿,结束时衣领和衣缝间便塞满了小费。

苏晗兴致勃勃地从正墙的屏幕里看表演,问陆明臣:“怎么样,挺可爱吧。”

陆明臣其实没什么兴趣,但也不得不承认,这些男孩应该是经过挑选和训练的,外貌都很可爱,表现也很专业。他便点了点头。

“他们都可以约出来哦……”看对方兴趣缺缺的表情,苏晗把后面一句“我有他们的电话”这句咽了下去。

到这儿,苏晗才感觉他俩到底还是不是一路人。今天或许不该带陆明臣来这里,不过来都来了,在没看完Tita的表演之前,他绝无可能提前离开。

灯光亮起,主持人再次站在台上:“不知道今天有多少人是专为我们Tita来的,他现在就在后台备场,让他听听大家的热情……”

台下立马骚动起来,呼声震天,连苏晗都忍不住跟着吆喝了一声。

听到这动静,陆明臣环顾四周,比起他们刚进来时满座的状态,现在已经是爆满,除了卡座,舞池和过道里都站满了人,粗略估计至少七八百人。

“前段时间Tita由于一些私人原因不方便演出,很久没有出现,他让我向大家表示歉意,并感谢你们一直以来的喜欢……”

这时底下一声暴吼:“TT,我~爱~你~”

“……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Tita为我们带来他的新歌——《爱情故事》。”

掌声、呼声、哨子声一并响起,灯光渐渐暗下……

“哥,我要去前边了。”苏晗说完,借着酒桌上小台灯的光,挤开人群,朝舞台挪过去。

一盏聚光灯亮起,照亮舞台中央一个圆圈,中间站了一抹纯白婀娜的背影,从这纤细的背影一点也看不出这是个男人。

从这靠边的卡位看舞台不是特别清晰,但从那把所有细节都放大的荧幕里,可以看清楚台上的一切。

纯白蕾丝镂空的开叉旗袍,白色缎面长手套,他后背全裸,细腻光滑的肌肤,优美的背部曲线和耸起的肩胛。旗袍侧叉开到腿根,一条支出来的长腿,笔直的小腿,秀气的脚踝绑着水晶高跟鞋的系带。那鞋跟和这个人一样又细又长,拉得整个人像一条在春风里摇曳的纤细柳枝。

这背影让陆明臣咽了口唾沫。虽然他讨厌看男人穿女装,但一些更深层次的喜好骗不了人,他就偏爱这种纤细柔美的男性。

男人在灯光里慢慢转过身,头发用白色的羽毛头饰服帖地包裹起来,露出一张完整的、画着白面妆的脸。连眉毛和睫毛都涂白了,只有咬唇的地方涂着一点鲜艳的红,和右眼下方两滴水晶贴作的眼泪。

他眉眼低垂地站在舞台中央,似乎并没有要和观众们交流的打算。但他仅仅只是站在那里,不是靠这衣服和妆容,仅仅是那种神情和姿态,就让人看到一种性感的纯洁和魅惑的温柔。

陆明臣也自然明白这人受到追捧的原因。皮相好不如骨相好,陆明臣不是没见过美人,但这样的骨相和气质,就是天生的尤物。只是他的面部轮廓、他的身材、他右侧面颊上的水晶泪珠,都让陆明臣有种莫名的熟悉感,好像在那儿见过,甚至碰过,以至于他能想象出那片后背的触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