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纪念日

进入十二月,公司格外忙一些。直到定时提醒跳出来,陆明臣才想起他欠宋书华一个结婚纪念日礼物。

下班后,驱车来到店里,当他再次拿到那个同型号的手镯后,突然变了想法。用送过情人的礼物送自己丈夫,怎么都不合适,就让柜员重新介绍。

项链、手镯、戒指、袖扣……陆明臣翻来覆去没找到合适的。

他想着宋书华的模样,从头到脚,除了他们的婚戒,什么都不佩戴,连衣服都从来不穿明丽的颜色。

初见时,他被对方那种静雅的气质吸引,看得久了,难免觉得对方素净得有些土气。

他又换了好几家店,边看边选,无知无觉中,天色晚了。

路过一家珠宝店,他突然被玻璃展示柜里的耳钉吸引,恍惚记起,宋书华是有耳洞的,只是他好像从来没有戴过耳钉。莫名地,陆明臣想象着那只圆润的耳垂,如果戴上耳钉应该是好看的。

只是这边柜台里都是女士耳钉,他只得又找了一家可以做男士钻石耳钉的店,定做了两只。

等把这件事搞定,天已经黑下来了。

到十二号那天,陆明臣把一些不那么紧急的工作推迟到第二天,下午提前走了。

他先驱车去珠宝店取定做的耳钉。既然是纪念日,也已经定做了礼物,不在外就餐反而显得奇怪。他给自己助理打了个电话,让对方帮他定了一家餐厅。

推开家门,陆明臣先看到请的家政无所事事坐在他家沙发上。

正是工作时间,家政一见雇主回来,紧张得立马站起来,手足无措地解释。陆明臣看了一眼亮着灯的厨房,把外衣挂在衣架上,让家政先回去了。

他拉开厨房门,宋书华系着围裙,正低头切菜。这时间看见自己丈夫有点诧异:“今天回这么早啊,饭还要等一会儿,你先去休息。”

“别做饭了,我在餐厅订了位置。”

宋书华看了一眼准备得七七八八的料理台,嘟囔一句:“很快就好了。”

“你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

男人低下头,像是做错了事:“没忘。”

陆明臣扫了一眼料理台,比平时的菜式丰盛了不少,也都是他喜欢吃的,心里突然软了软。

这些年来,他虽从未在男人身上感受过和情人之间的那种激情和热恋,但除此之外,对方也把所有都给了他。或许有的人生性如此,温吞冷淡,没有那种如火般的热情。

纵然他是所谓的“成功人士”,也不是所有事情都能办到,更没法让两种互相抵触的特质共存在一个人身上。他挑不出丈夫的错处,唯一错的也许是自己的不满足。人怎么可能什么想要的都得到呢,到了这岁数也该想明白这些。

既然现在正好和外面那些断了干净,他也不打算再找了。想来自己也冷落、亏欠了丈夫不少,未来的日子还是不要再折腾了。

他瞬间做出了这个决定,连看待男人的眼神都温柔了几分。他揽了一把男人的腰:“洗洗手,去换身衣服,我们有时间没一起在外边吃饭了。”

“可是这些菜……”

“扔了也没几个钱。”陆明臣有点不耐烦,想到自己才下的决心,语气又软了软,“我来收拾,放冰箱明天吃也行。”

许是看他快要发火,宋书华赶紧洗干净手,去换衣服。

很快,宋书华换了衣服出来。

黑色贴身的高领羊绒衫配深蓝的牛仔裤,外面是一件驼色的羊毛大衣和一双棕色软皮低帮靴。头发用发胶往后随意抓了抓,别到耳朵后,自然微卷的发尾堆在肩上,衬出他修长的脖子和雪白的皮肤。

大衣下的男人高挑、内敛,低眉蹙目间,都散发着一种温柔清淡的气质。这种时候,他脸上的三颗小痣又会变得格外显眼,是一种俏皮而挑逗的情调。

尽管陆明臣很了解自己丈夫这一面,又一次看到,他还是不免有些惊艳。或许没有人能理解他拥有一个这样的伴侣还会出轨,连他自己都不理解。

“明臣,走吧。”

“等我洗个澡。”

他身上的衣服穿了一整天,已经皱了。会议室进进出出的,沾染了各种味道。

洗了澡,重新刮了个脸,头发随意抓了抓,换掉白天的正装,选了一件短大衣配西裤。

他很久没有在和宋书华约会时这么拾掇自己,或者说他和自己丈夫已经很久没有约过会了。

约会这种事,一般都是和情人一起做的。

这一身打扮,让他显得年轻了些,但盖不住他那种傲慢的精英气质。这种傲慢配上他那张端正的冷脸,就显得性感。

陆明臣很清楚自己的外貌优势,更了解这种性感是他猎艳的本钱。他只要愿意展露他这一面,就会有人愿意在得知他已婚的情况下,还甘愿做第三者。

人是一种很脆弱的动物,最容易被漂亮同类的爱情哄骗。

宋书华一向很有耐心,等了他快一个小时,什么异议也没有。

陆明臣往外走,他就安静地跟在他身后。陆明臣驻足等待片刻,宋书华上前来,他就牵了对方的手。

手指交握的瞬间,宋书华明显有些意外,这是陆明臣甚少会做的动作。但对方假装什么都没察觉,牵着男人往楼下走。

交握的手指让婚戒碰在一起,陆明臣竟莫名感到了一点安心。这是种特有的安心,只存在他和宋书华之间,和任何一位情人都不会有。

到餐厅点菜,也全凭陆明臣做主。

吃过饭,时间还早,陆明臣提议再逛逛。两人从餐厅下来,顺腿儿迈进下面的商场,陆明臣拉着宋书华进了男装店:“都到这儿了,去挑两件衣服。”

一进门,导购员就热情地迎了上来,宋书华不动声色地往男人身后侧了侧。陆明臣瞟了他一眼,对导购说:“你先去忙吧,我们自己看。”

回过头,陆明臣轻声笑:“这么大人了,怎么还害羞。”

也不知是害羞还是难堪,宋书华脸红了。知道他脸皮薄,男人也无意再拿他开玩笑,只是亲昵地揽过他的腰:“去看看,挑你喜欢的。”

宋书华沿着衣架和饰品架默默看起来,陆明臣跟在后边,看着丈夫高挑的背影,想他只比自己小两岁,如今也三十出头了。但岁月似乎在他身上出现了某种停滞,不光是身材和外貌和他们初见时一样,连那种青涩和拘谨也和当年一样。

这些特质出现在一个中年男人身上,有时让人很恼火,然而有时也别有一番风情,这完全取决于他什么心情。

“这件衬衫喜欢吗?”陆明臣指着模特身上一件刺绣的宝石蓝真丝衬衫。光滑的丝绸材质在灯光下流光溢彩,十分夺目。

不远处坠在他们身后的导购一听这话,立马凑上来介绍:“这款是天然蚕丝的,花纹也都是纯手工刺绣,纽扣的材质是纯珍珠母贝。先生要是喜欢,可以上身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