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里马国国君

如意岛一小村和本岛纳雄村

义正武治四年三月

塔诺·纳门年事已高。

他当了一辈子兵。最初,他响应保卫祖国和荣耀奇迹公的号召,在戈乍·同耶提将军之父克鲁·同耶提将军麾下做了一名低等矛兵。他表现勇猛,忠心耿耿,稳步高升。最终作为乍帝国的将军告老还乡时,塔诺·纳门已在战场上度过了五十多个年头。

于是他前往如意岛北岸,在故乡的村子购置了一栋海滨大宅,种下橄榄和枸杞,养了一条名叫托齐的狗。托齐脚有些跛。晚间,纳门在门廊上眺望星光点点的大海,望着望着便打起盹来,托齐也会在他身旁安然入睡。

纳门乘着小渔船,终日在湍急的盖应湾中漂游。有时大海平静,他便一连出门数日,随波逐流,正午时分便躲在船帆的阴影中纳凉小憩,夜晚啜饮米酒取暖。若是一时兴起,他便停船抛锚,取出钓竿。

钓到旗鱼和翻车鱼是乐事一桩。新鲜鱼生的美味无可比拟。

有时,在孤独漫长的航程中,他会看到优雅的虹飞鱼在日出时分跃出海面,鳞片在阳光下闪耀着虹彩,修长光滑的鱼尾在他的船前划过一道道平行弧线。他每次都会站起身,将手放在胸口表示敬意,深鞠一躬。尽管他终生与剑共枕,从未娶妻,但他对虹飞鱼代表的阴柔力量充满敬意。

纳门的一生挚爱便是乍国。他为她而战,为她流血,直到她跃居其他各诸侯国之上。他相信,自己的戎马生涯已就此结束。

“看看我。”纳门说道,“我四肢僵硬迟缓。举剑时持剑之手抖个不停。我已经是黄土埋到脖子的人了。你为何还来找我?”

“摄政王,”金多·马拉纳踌躇着谨慎遣词,“怀疑诸位将军叛国,便除掉了他们。我无法对这些罪名做出评判。但这令我没无人可用。没剩下几个有经验或才能的高级将领。我需要,当真是迫切需要有人帮我阻止不断前进的起义大潮。”

“只能让年轻人挺身而出了。”纳门俯身抚摸托齐的背,“我已经完成了我的使命。”

马拉纳看看老人和他的狗。他品了口茶,心中盘算着。

“起义军说乍国变得懒惰了。”马拉纳说道,语气鄙夷,声音低沉,仿佛在自言自语,“他们说我们已经习惯了锦衣玉食,忘记了如何作战。”

纳门静静听着,没有流露出任何反应。

“但也有人说乍国分毫未变。他们说之所以会有大一统,只因六国各自为政,国力削弱,而非乍国强大无畏。他们嘲笑同耶提和尤马将军的英勇事迹,说那都是夸大其词,不过是宣传工具。”

纳门将茶杯狠狠砸在墙上。“愚昧无知!”托齐竖起耳朵,扭头察看究竟是何事惹得主人如此大怒。“他们亲吻戈乍·同耶提的脚都不配,还敢提他的名讳!一百个湖诺·其马也比不上同耶提将军一根小脚趾头的勇气和荣誉。”

马拉纳继续品茶,脸上不露声色。要想说服一个人,就要找到他的软肋,捅下去,直到他迫不及待按你所想行事,正如抓捕逃税者,也要找到他最在意的那样东西,用力揉捏,直到他打开腰包,痛哭流涕心甘情愿地奉上拖欠的所有税金。

“起义军的进展真有那么顺利?”纳门情绪平静少许,又问道,“很难搞到可靠消息。”

“噢,是的。他们虽然看着不像样子,但我们的卫队一看到大片起义军在地平线上掀起的滚滚尘土,就立刻四散逃往山里去了。六国百姓渴望让乍国流血,满足他们的复仇之心。玛碧德雷皇帝和二世皇帝的统治……可不是以慈悲著称。”

纳门叹了口气,将按照平式盘起的双腿打开。他拉住桌子,颇有些费力地站起身。托齐走过来,靠在他的腿上,他俯身挠挠小狗的后背,但脊柱一阵疼痛,只得又直起身。

纳门拉伸了一下僵硬的脊背,一只手捋过银白的头发。他无法想象自己再度上马或是挥剑,哪怕他只有原先力气的十分之一也好。

但他是彻头彻尾的乍国拥护者。他现在意识到了,他的戎马生涯尚未结束。

马拉纳留在如意岛征募志愿军,有不少年轻小伙子渴望冒险,愿意为了保卫乍国征战成果抛头颅洒热血。与此同时,纳门扬帆起航,前往本岛。他将负责指挥蟠城周边防御,看看起义军有何弱点可供利用。

本岛西北角原为哈安国领土,弯曲的海岸线包裹着水浅风寒的乍辛湾。此地仍在帝国的牢固掌控之下。海底布满蛤蜊、螃蟹和龙虾,时节一到,成群海豹便会前来大快朵颐。

朝内陆而行,陆地缓缓升高,生长出一片幽暗的森林。这片森林名为环木森林,古老原始,大致呈钻石形,是复辟的里马诸侯国的腹地。里马国是个内陆国,人烟稀少,大一统之前是七国当中最弱小的。战争、武器、冶炼和屠杀之神飞索威竟会选择森林密布的里马国为领地,似乎有些说不通。

虽然里马国的参天橡树为他国海军的许多舰船提供了桅杆和船身材料,但里马国自己却从未萌生进军海上的野心。的确,里马军队声名在外的是在敌方营地下方深挖隧道,再用火药将敌营炸掉。这火药之术得以臻于完美,便源自里马国工匠从大目山脉和希纳内山脉中开采的丰富矿脉。

大征服前,乍国有首古老民谣,唱词大略如下:

权力憎恶真空,需求渴望补充。

柯楚与法沙之力,来自坚实大地;

里马地下幽深,矿人双手戏火。

阿慕、哈安、甘国,凭舰船叱咤水上,

然而那驾驭空气、驰骋虚空之国,

便得立于上风,掌有天下之舵。

据说,这歌解释了为何乍国掌握飞船技术后得以战胜其他各诸侯国。但事实上,歌中对里马国的描述略过夸张。里马国矿工的勇猛的确曾经令人畏惧,但那是许久之前的事了,他们也只是昔日荣光的苟延残喘。

在乍国大征服很久之前,里马国的英雄挥舞着达拉诸岛最好的铁匠锻造的兵器,称霸本岛。哈安、里马、法沙三国亲如手足,结为联盟,兼备哈安国灵活先进的船只、里马国的精良兵器以及法沙国无畏各类地形的精壮步兵,构成了一支势不可挡的军队。这三国中,里马国的战士最为声名在外。

但那时军队人数尚少,钢铁罕见昂贵,战势也往往由个人英雄徒手决斗而定。在这一情形下,里马国人口虽少,却并未造成劣势。里马国君仰赖矿藏带来的财富,便可训练数名绝精剑士,称霸诸侯。飞索威对此地的偏爱也是可以理解的。

一旦各诸侯国开始使用大批军队,个人勇武便不再同等重要。排好队形的百名士兵配以脆铁矛,依旧可以打败一位英雄,哪怕他全身厚甲、手挥千锻钢铸成的宝剑。达祖·金笃这样的精湛武功主要发挥象征性的作用,就连达祖本人也清楚,战场上的胜负主要取决于战略、粮草和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