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123(第3/3页)

事实上,在新世界中,意义一直是被尽可能排除在外的。除了科技著作,所有的书都是被禁止的;常去博物馆的人遭到屠杀。至于上帝,则表现为“一种虚无,就好像他根本不存在一样”——当然,笃信宗教的“野人”约翰例外,因为他是在祖尼“保留地”长大的,而“保留地”是美妙新世界的一般人禁止进入的。在那里,人们仍然按照古老的生活方式按部就班地生活着,这种生活充满了最浓重色彩的“意义”。约翰是小说中唯一一个具有真正肉体的人物,但他对生活“意义”的了解并非通过寻欢作乐,而是通过体验痛苦来完成的。当他被当成“试验品”带到充满香水味的新世界之后,他对这个新世界的评价是:这儿没什么值钱的东西。

对约翰来说,穆斯塔法·蒙德——新世界的十个主宰之一,也是柏拉图“卫国者”的衣钵继承者——所恩赐的“舒适”根本是不够的。他希望重回旧世界,那个充满垃圾、疾病、自由抉择、恐惧、痛苦、鲜血、汗水、眼泪的旧世界。他相信自己是有灵魂的,像二十世纪初许多具有文学素养的人(比如萨默塞特·毛姆一九二一年短篇小说《汤普森小姐》中的传教士,在违反教规与一名妓女发生不正当关系之后,自己上吊自杀了)一样,约翰也必须为自己的这种信念付出代价。

一九四六年,在目睹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和希特勒“最后解决方案”125所带来的种种恐怖之后,赫胥黎为其《美妙的新世界》重写了前言。其中,赫胥黎批评自己在一九三二年的版本中为人类的未来只给出了两个备选项:乌托邦和反乌托邦——“乌托邦社会的疯狂生活方式”和“虽然在某些方面更富有人情味,但在某些方面又无不弥漫着怪异和变态的印第安村寨式原始生活方式”。(事实上,赫胥黎的确给出了第三种生活方式——冰岛上那些与社会格格不入的知识分子群体——但可惜“野人”约翰不允许去那儿,由于没有大庭广众下的自我鞭笞,他可能压根儿就不喜欢冰岛。)在一九四六年的前言中,赫胥黎提出了另一种乌托邦形态,其中“心智健全”有了栖身之地。所谓“心智健全”,赫胥黎指的是一种致力于“有意识地、理性地”追求人类“归宿”的“极端功利主义”,其形态则呈现为与“道或理性,超验的上帝或社会精英”的一种联姻。难怪后来赫胥黎严重沉迷于麦斯卡林致幻剂,并出版了杂文集《感知之门》126,由此来鼓励六十年代的瘾君子和流行乐手到业已变化了的脑化学中寻找上帝。如此看来,他对“舒麻”的兴趣也就不是空穴来风了。

于是,我们这些仍然在地球上虚度光阴——因而仍能读书——的人便有了《美妙的新世界》。那么,《美妙的新世界》怎么能历经七十五年而屹立不倒呢?在现实生活中,那些索然无趣的消费者,无所事事的寻欢作乐者,穿梭于内宇宙空间的旅行者,程序化的墨守成规者所组成的社会离我们有多远呢?

在我看来,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是,《美妙的新世界》之所以经久不衰、屹立不倒,是因为每次读这部作品,都有第一次读的感觉,都会觉得作品仍充满生命力,仍振聋发聩,仍让人耳目一新。

至于第二个问题,亲爱的读者,就留给您来回答了。自己照一照镜子:您是不是看到列宁娜·克朗在回头看您呢?您是不是看到“野人”约翰呢?如果您是人,您肯定会同时看到两个人的影子,因为这两种生活方式我们一直都想要。我们希望像无忧无虑的众神一样,优哉游哉地躺在奥林匹斯山上,美貌永驻,希望将自己的性爱和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与此同时,我们又希望自己能成为承受痛苦的他人,因为我们相信,和约翰在一起,在感官游戏之外,生活才有意义,即时满足永远是不够的。

赫胥黎的聪明之处在于,用一种模棱两可的方式向我们展示了我们自己。在整个动物世界中,我们人类孤独地忍受将来完成时的痛苦。洛佛狗127不可能想象到,在狗的未来世界,所有的跳蚤都被消灭殆尽,狗性得到完全彻底的发展。但人类具备结构独特的语言,能够为人类自身想象出如此夸张的状态,同时还能对自己的伟大壮举提出质疑。把《美妙的新世界》打造成不朽之作的正是这种双重的想象力。

既然小说《美妙的新世界》的题目源于莎士比亚的《暴风雨》,那我们就套用《暴风雨》中的一句话:“人生如梦”128。这里,我们不妨再加上一句:而且是噩梦。

(李和庆译)